人類文明的審判(第二章): 《進化論》對人類文明造成的一些惡性後果

作者: 
小岩
第二章    進化論還是智能論
第六節《進化論》對人類文明造成的一些惡性後果
前言
本章討論的主題,關於《進化論還是智能論》的思想基點問題,我們在前面諸多小節中,我們主要是從認知系統的三個組成部分以及“系統與結構”的角度,為大家剖析了關於達爾文《進化論》的荒謬之處,也就是為大家揭示為甚麼《進化論》無法成立的邏輯。本章在全書所起的作用,可以看做是本人要邏輯“后立”之前“先破”的部分。
其實,許多《進化論》的擁護者們,完全是採用了一種既不尊重“事實證據”也不遵守或根本無知於“實證科學”邏輯方法論的茫然態度,盲目的推崇達爾文的《進化論》,甚至將《進化論》捧為一種無需證明的所謂“科學信仰”或者人云亦云的思想追隨。最終把進化當成了一種思維習慣。全書這種所謂的“科學信仰”或思維習慣與真正“信仰的邏輯”也是根本相違背的。我們講,“科學不是信仰而是一種方法”。因此即便是《進化論》退守“信仰”的最後陣地,全書也是無路可逃的。
那麼《進化論》到底又是靠甚麼可以煽動那麼多的追隨者而盲目跟風呢?或許最後我們只能歸結為一種“流氓邏輯”了。所謂的“流氓邏輯”也就是一種完全不需要講理的邏輯——也就是“我是流氓我怕誰”的那種邏輯。其實這種“流氓邏輯”可以追溯到蘇格拉底那個時代認知的爭論。Might is Right(強權即真理)其實就是“流氓邏輯”最為典型的一個代表。這種“流氓邏輯”或者“強盜邏輯”一直以來都被心地骯髒的政客們所推崇。經過了2000多年之後,幸好還有偉大的美國總統亞伯拉罕·林肯,把這個“強盜邏輯”徹底的給顛覆了過來——Right is Might(正義就是力量)。其實林肯總統也可以算是是與達爾文同時代的人物,當西方近代列強時代正“瘋起”的時候,偉大的林肯總統卻能夠提出“正義就是力量”這樣的概念,實在是難能可貴的。面對百多年來的列強凌辱,然而中國人改變得最多的卻是對於“暴力革命”以及“流氓邏輯”的推崇,甚至還把《厚黑學》翻出來而大行其道。
那麼通過“流氓邏輯”強行建立起來的《進化論》到底會給人類社會帶來一些甚麼樣的惡果呢?這就是本小節我們所特別關注的問題。其實《進化論》給人類造成的惡果,大家早都已經身有感觸了,大家都已經有切膚之痛了,比如我們在第一章中所列舉的“小悅悅事件”、“南京彭宇案”,以及萬千中國老人摔倒了沒有人敢去扶一下的這些情況,其實直接或間接的都是《進化論》思想給造成的,已經喪失了人類同情弱者的美德,剩下的只有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也就是說,《進化論》儘管是垃圾,可是近100多年以來,還是被人類社會廣泛而莫名其妙的接受了,或者說《進化論》在人類社會之中至今還是大面積橫行着。因此我們必須得想辦法去破除這種謬誤,特別是讓人們能夠清楚的知道《進化論》給人類社會所造成的各種危害,就象防治艾滋病一樣,人們都應該先知道它的危害在哪裡,應該知道哪些危險的地方是不應該去的,哪些危險的事情是不應該做的,因此我們就必須先把《進化論》給人類社會所造成的危害與惡果清清楚楚的給大家歸納一下。就是這麼個道理。當然本人的歸納可能會掛一漏萬,那麼就算給大家來一個拋磚引玉吧、希望有心的讀者日後可以幫助做進一步的補充。
其實本小節的這部分內容,我們在本文的第一章《引子》的第六節關於“思維基點與思維邏輯對思維結果的影響”之中,已經給大家做過不少的相關分析。只不過那些分析當時主要是針對“實證科學”物質化的“思維基點”與“實證科學”狹義的“方法論”而言,並沒有特別針對達爾文的《進化論》進行論述。然而那些分析與結論對於《進化論》而言,其實也是可以適用的,只不過《進化論》屬於是一種更為極端的物質思維而已。
由於在第一章第六節進行分析的時候,我們還沒有給系統的大家介紹認知系統三組成部分的相關內容,因為關於系統認知三組成部分的內容,本人記得那是我們在第一章《引子》的最後一部分——也就是第七節的闡述中才開始給大家引入的,進而逐步在《進化論還是智能論》的本章之中才系統的為大家使用。所以,在接下來的本小節中,我們仍然依據認知系統三組成部分的這個分析框架,針對《進化論》給人類文明所造成的各種惡性後果,為大家展開相關的分析與論證。那麼還請讀者們能夠耐心的關注一下以下的這些內容,畢竟本章的篇幅超過了10萬字。
一、對於人類思維原點所造成的惡果
首先讓我們先從“思想基點”的部分(#3部分)這一方面來看一看《進化論》給人類帶來的危害。也就是關於《進化論》一旦在“思想基點”上否定了“上帝造人”的《創世論》之後會給人類帶來一種甚麼樣的後果?
大家可能還記得我們前面講過的關於“思想與思維的區別”這個問題。某一個思想可以任意的天馬行空、無拘無束。那是“思想”自由的本性使然。然而“思維”則屬於一種已經被“結構化”了的思想。這種“結構化”思維的一個重要先決條件就是思維體系必須具有思維的“參照系”,而且還必須這個“參照系”還必須具有的思維的“原點”,否則一個“思想體系”如果缺失了可以生長的“原點”的話,也就等於失去了這個思想體系生長的“根”,也就徹底失去了“生的機制”,就只有走向“死亡”。
“思想基點”在人類認知體系中實際上就是起着一種生長“原點”的作用。這個“原點”的位置確定整個思維參照系的位置。比如笛卡爾平面直角坐標系,或者360旋轉的角坐標系,或者三維的解析坐標系,再或者是球面坐標系,這些坐標系所建立的事物衡量體系都叫做“參照系”。而任何一個事物“參照系”都離不開所謂的“原點”。“原點”設在哪裡,“坐標系”或者“參照系”就會建在哪裡。比如決策學所關注的戰略性決策實際上首先就是關於“決策原點”的問題。“原點”確定大的方向走向。又比如在營銷學上,確立“原點”的工作叫做“定位”。大家都已經知道了,其實“實證科學”專註的是小尺度規律,所以關於“大”尺度的規律、關於“大的方向”的問題,那是“實證科學”所不擅長的。所以任何使用所謂的“科學”方法,一旦涉及“大”的問題,那就一定會迷失方向。因為我們已經講過,“大”與“小”其實首先並不是數量的問題。我們在前一小節已經給大家闡述過,“大小”其實那是一種結構與機理變化的問題,涉及到不同層級的原理與機制之間的轉化問題。然而從小尺度規律向大尺度的簡單線性延伸,這屬於思維“跨界”的問題,那一定會出現致命的問題。講到這裡,不妨先讓大家先放鬆一下,給大家先講一個小笑話。有一部《西遊記》的動畫片,第一集叫做“猴子出世”,就是美猴王從石頭縫兒里蹦出來的那段故事。小孩子們一般總是分不清“出世”與“出事”有甚麼不同,所以一看到《西遊記》的這一集就吵吵說“猴子出事兒了”、“猴子出事兒了”。因此本人對“猴子出事兒了”這句話印象特別的深刻。達爾文把猴子認成是人類的祖先,把人類的“出世”源於猴子,源於“猴子出世”,那麼也許“猴子就真的出事兒了”。
那麼“猴子到底出了甚麼事兒呢?”這就與我們剛剛分析過的“參照系”的“原點”作用有關。對於《有神論》而言,信仰上帝或者信仰神佛那是思維的“原點”。如果上帝、神佛作為宇宙的“原點”,那就人類的思維就屬於一種高層級的“思維參考系”——以上帝作為人類的思維“原點”。因為上帝或神佛是高於人類的智能存在,所以承認上帝的存在就屬於一種高級的“思維參考系”。然而對於《無神論》的《進化論》而言,那麼思維的“原點”不再是上帝,取而代之是一種物質自然力,甚至更形象的說,代之以“動物”或者“猴子”。於是“猴子”就成了人類的“起點”或者“原點”。顯然猴子是比人類更為低等的動物,所以《進化論》的“動物參照系”就是一種相當低級別的“思維參照系”。在這裡我們先不對“高級思維參照系”或者“低級思維參照系”進行好壞善惡等價值觀方面的判斷。我們這裡就先討論“思維參照系”不同的“原點”方向對於人類思維、認知或者行為的一種隱性的影響。
孔子講過“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則無所得矣”的這個道理。如果人類能夠以上帝為人生追求的高目標(“天理”為“其上”也),那麼也許人生升華的努力就會使人生的意義變得好一些、高尚一些(“人理”為“其中”也);那麼如果人類以動物的生存性做為一種比較目標、作為參照系(“物質之理”乃是地球上自然界的“物理”、“地理”也,為“其下”也),那麼人生一世只能是“無所得矣”,人性盡失也,最後就只能夠剩下一具物質的軀殼。那麼小悅悅事件、彭宇事件的發生,大家就不必再做任何感嘆之狀了。那是以動物性目標引導人類道德淪喪的必然後果。道德淪喪,缺乏高層次道德要求對於人類行為的約束,這就是《進化論》給人類社會所帶來的最大惡果。人類被改變了比較的目標,被改變了“人生參照系”。
當一個人能夠確立人生高目標的時候,這個人就會不斷的朝着既定高目標努力。人類如果把自己的人生與高目標或高層級的“思維原點”聯繫起來的時候,也就是當人類與宇宙中的神佛進行比較的時候,人類才會知道自己其實是處在宇宙中一個很低的位置上,因此人生才會更加努力,才會希望自己生命也能夠跳出人類的框框,升華成為宇宙尺度或更高層級生命的存在。也就是,唯有上看、仰望者才能夠知不足、知渺小。這就是“參考系”與“參考系原點”的作用。
那麼信仰是甚麼?從字面上講,所謂的信仰信仰,那就是需要仰視向上的一種信念。信仰屬於一種“仰視”的思維,“信而仰視”即為“信仰”,需要抬頭向上看。因為信仰的“原點”目標在人類的上方,在更高之處。也唯有想往高處看,人類才能知不足,人類才會去攀登。
然而《進化論》是讓人向下看,勸人不要再與神進行聯繫了,不要再以上帝做參照了,直接與動物比較就好,與猴子比較就好。如果這樣與“動物參照系”進行比較,那麼越比較,人類就越覺着自己偉大,越比較就越覺得能夠很滿足。所謂知足者常樂,人類當然也就可以不思進取了。就象後主阿斗一樣可以“樂不思蜀”了。因此《進化論》是一種向下看的方式。不需要再仰視了,老抬着頭往上看多累呀!而且向上看之後,還必須向高目標不懈的攀登。那多苦多累呀!因此如果能夠向下看,似乎比較好,比較清閑,而且越向下比較,人類就越可以心滿意足,認為人類已經“進化”到了生命的最頂峰形式了,宇宙中似乎已經沒有超越人類的存在了,人類已經就是宇宙的唯一了。比如當今人類社會的主流絕對不會承認“外星人”的存在,因為一旦承認了“外星人”的存在,就等於承認了人類並非宇宙中的唯一,一定還有超越人類智慧的存在。而且更讓人類害怕的是,如果有“外星人”存在,而且“外星人”還來到了地球,人類還無法探知,那麼人類還能夠象與猴子進行比較那麼輕鬆自在嗎?人類恐怕得變得瘋掉了!原有的優越感頓時蕩然無存。
其實把人類自己假設為“最高的宇宙存在”的這種自我陶醉思維與西方世界在19世紀上半葉所完成的第一次工業革命后給人類所帶來的表面物質財富的空前繁榮不無關係。其實物質文明的作用就是用物質慾望的動力來代替人生對於精神高目標的追求,用打開“潘多拉魔盒”所釋放出來的物質慾望代替人類原本對於上帝的精神信仰。
向下看,向下比較,向下尋找“參照系”。大家看它們動物比我們人類的水平低得太多了,它們總是追不上我們人類。動物確實是永遠追不上人類的,因為《進化論》所假設的那種“進化”根本就不存在,那麼動物們可怎麼追趕呀!動物確實是永遠都追不上人類的。因此人類當然就可以高枕無憂了,當然就可以放心睡大覺了,也當然就可以樂不思蜀、不求進取了。
這就是《進化論》給人類整體思維所帶來的後果——就是更換了人類思維“原點”的問題,因此也更換了人類整個的“思維參照系”。這種更換進一步加劇了人類思維方向徹底的迷失。人類迷失了生存的目標,因此人類從此也就沒有必要再搞清那個人生三大基本問題了。
1、我到底是誰?
2、我到底從哪裡來?
3、我到底要去哪裡?
關於《進化論》導致“實證科學”迷失方面的問題,還涉及到“陰陽原理”方面的論述。相關的論述或許我們會在第四章的第七節關於“文明陰陽論”中再給大家做詳細的論證。這裡只是概要的給大家提一下。
我們知道,在西方文明中,“信仰上帝”與“實證科學”其實是一種互補關係(作者註:當然所謂的“科學信仰”並不是我們意義上的“信仰”)。而且“信仰”與“科學”還呈現出一種在尺度方面與層次方面的互補關係,不是數量方面的互補意義。因為“實證科學”擅長的是小尺度規律,容易迷失大的方向。然而“信仰”在西方文明中實際上就是幫助把握大方向的,以避免人類文明走入迷失。因此《進化論》的最大罪過就是掰掉了避免“實證科學”使人類迷失方向的方向舵,使“實證科學”引導人類迷失方向的“可能性”變成了一種“必然性”。
需要給大家說明的一點。“信仰”往往被人們稱為“宗教”。其實兩種不能夠等同,因為“信仰”不一定非得入教,“宗教”是一形式,也就是“信仰”不一定非得採用“宗教”的形式。當然我們這裡所指的這個“入教”並不是針對個人而言,而是指“信仰”的整體是否採用一種“宗教”形式的意義。其實任何形式都具有收斂性,具有一種約束力,因此“宗教”具有加固“信仰”的意義。但是如果“信仰”者意志力很強的時候,未必需要藉助“宗教”的形式。
到了人類文明的“末期”,人類迷失了。《進化論》使人類真真正正的迷失了!使人類徹徹底底的迷失了!人類真正的淪為了“迷失的羔羊”,而不是淪為“下了樹的猴子”。《進化論》使人類迷失了本性,或者說《進化論》掏空了人類的本性,代之以動物性、物質性的填充,其實本質上是一種魔鬼性的填充。
其實“實證主義”或者所謂的“理性主義”開啟的是一種“物質性”文明,然而“實證科學”的二分法並不否認上帝的存在,只不過是一種分開“管轄”而已。然而達爾文主義只是以一種“動物性”思維,僅僅承接了二分法的“物質性”的一面,但同時卻否定上帝《神創論》的二分法非物質領域另一面的存在,其實在本質上屬於是對於二分法根本的顛覆。那麼後來接下來的馬克思主義則徹底把“動物性”演化為一種“魔鬼性”的思維方式,把物競天擇的“叢林法則”演化為階級鬥爭的“暴力革命”。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看一看《馬克思成魔之路》那篇文章。其實把“科學”與“上帝”對立起來完全是一種錯誤的邏輯,根本不符合二分法的初始假設。在這方面,把人類認知引入歧途,達爾文的《進化論》負有絕對的、不可推卸的責任。
其實真正與“上帝”對立的,既不是物質,也不是“科學”,而是“撒旦”。,馬克思本人其實就是一個“撒旦教”的教徒。馬克思打着“唯物主義”旗號其實只不過是作為“反基督”、“反上帝”的一個幌子而已。因此真正的“科學”並不是反“上帝”的,但是達爾文的《進化論》確確實實是“反上帝”的,《進化論》顛覆了人類思維的原點,改變了人類的思維參考系。達爾文這種以動物為低向目標“參照系”的《進化論》,最終促成了比動物層級還要低許多的“魔鬼性”馬克思主義的出籠,也可以說是一種符合孔夫子“取乎其中,得乎其下”的邏輯吧!或者這就是“唯物主義者們”所謂的發展,從中性“物質”到獸性“動物”,再到魔性“撒旦”。這種所謂的“發展”似乎並非是“從低級向高級”的發展,而是從“低級到更低級”的墮落。
其實“偷換概念”是一切“詭辯術”的共同伎倆。“上帝”與“撒旦”的對立就是被“唯物主義者們”用“精神”與“物質”的對立給偷換的,因此“物質”成了“替罪羊”,所以研究物質的“實證科學”就會被別有用心的人“傍大款”。然而在從“物質邏輯”通往“魔性邏輯”的道路上,達爾文的“動物邏輯”畢竟是功不可沒,充當了“撒旦”的幌子,其實也就是一個傀儡或者木偶而已。
如果,我們說是如果,如果《進化論》真的誤導人類思維建立在了一種錯誤的“思維參照系”的話,那麼我們先姑且不論《進化論》在價值觀方面的功過與對錯,《進化論》會極大的影響我們人類對於物質世界、甚至對於我們人類社會自身的認識結論以及相關的認知思維模式。
如果人類思維一旦建立在了一個錯誤的“原點”之上,一旦“思想參考系”被放在了一個錯誤的地方,那麼無論人類思維或行為如何能力,恐怕都是選擇了錯誤的方向,並鞭策人類物質文明在錯誤的方向上迅猛的奔跑。因此在“物果”方面給人類所帶來的危害那可就大了去了,也就是人類文明整個的機會成本那就大了去了。因為這會直接影響到人類文明終極終點的問題,影響到人類文明到了“最後的審判”的時候的“判詞”結果。
套用《戰略學》上關於戰略與戰術關係的一句話:“在錯誤的戰略方向上的任何成功的戰鬥,都只能使戰略在錯誤的方向上越走越遠,而且越是成功的戰鬥越是如此”。顯然“實證科學”整體上屬於一種“術”的層面、“用”的層面,“實證科學”的本質是“術用”,也就是“天地人”的“地之理”的層面,也就是軍事理論中所說的“戰鬥”層面。
“實證科學”所擅長的就是短線“效率”,而大尺度規律、大的方向問題則是“實證科學”所不擅長的。其實“戰略”在思想本質屬於人類行為方面的一種大尺度問題,是關於方向與定位的。然而“實證科學”不擅長方向,因此在大方向方面往往容易迷失。其實所有注重細節的方法都是如此,都容易在大的方面迷失。因為在精力有限性規律制約的一定層次中,擅小者,不擅大;擅大者,未必擅長小。就象我們討論過的“廣”與“專”的關係一樣,“專而不廣,廣而不專”,那麼有一長則必有一短。
其實在戰術方面所謂的“揚長避短”與戰略方面的“趨利避害”,在本質上都是不能夠成立的。“長與短”、“利與害”其實可以看做是一種二分法的思維,然而東方佛家的“善惡同在”與兵家的“雜於利害”的思想,其實才是更本質的“不可分”的事物規律。這種關於“同在”與“相雜”思想中的“善惡”與“利害”,其實並不是站在“二分法”的“可分”的邏輯思想上,而是站在一種“合一論”的“不可分”的思維邏輯之上。在以後的章節中,本人在闡述關於人類文明使命發展的因果脈絡的時候,本人會重點闡述“多維度因果關係”的“不可分”原理機制。這對於理解東西方文明在人類文明進程中“先會如何”以及“后又會如何”的使命安排意義重大。這實際上是一種“多維度因果關係”互相纏繞在一起的“不可分”邏輯。
在這裡,我們需要為大家講解的就是,西方近代文明作為一種在“術用”方面開發出來的文明,本質上屬於一種“效率文明”。其實所謂的經濟、規模經濟、投入產出等等,實際上講的都是一種效率範疇。管理學大師德魯克先生也抓住了西方文明這個關於“效率”的本質。因為“效率”與“物質性”是緊密關聯的,特別是與剛性物質的物質屬性密切相關。在某個角度,我們可以這樣看待“物質”與“精神”的不同屬性,那就是,“精神”生髮,主“成長”;“物質”收斂,主“耗滅”。因為“物質”之用必有所“耗”的屬性,所以物質文明就必須強調物質“效率”,以減小物質的“消耗”。相比之下,東方文明講求的是“久”——持久。
西方文明也着實高效,用過去200、300年的時間,美其名曰,創造出了超越人類社會過去2000、3000年的物質文明。這隻不過是一種美其名曰而已,一副“溢美之詞”,歌功頌德而已,說起來好聽。那麼物質文明這個硬幣另一面的事實到底又是甚麼呢?其實也就是說,西方文明只用了過去200、300年的時間卻消耗了本應該支撐人類文明2000、3000年的地球資源。不就是這麼個道理嘛。這叫做“寅吃卯糧”,物質文明把應該屬於人類子孫的資源都已經提前消耗掉了,現代文明不就是這樣一種做法嗎?整個一個敗家子的樣子。還有甚麼可以炫耀的呢?可見這種物質“爭”文明已經發展到了不僅僅與競爭者爭資源的程度,都已經演化到了與自己子孫爭奪資源的程度了,而且還是在“子孫競爭者們”不在場情況下的一種“不公平”、“不公正”的競爭。當然在深層次上,也有人類文明使命的必然原因。
其實上面的這段論述——關於西方的效率文明給人類文明所帶來的到底是物質創造的“豐功偉績”呢?還是讓地球資源耗盡的“斑斑劣跡”呢?這完全取決於大家如何去看待問題,完全取決於大家看問題的思維“原點”擺放在哪裡。也就是說,如果基於《進化論》的思維“原點”,大家可能會把“物質成就”完全看做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是基於《神創論》的思維“基點”上看,那麼“物質成就”這件事情可能又會被認為是一件徹徹底底埋沒人類本性的壞事。這就是我們講的思維“基點”在認知體系中所起的決定作用——“基點”決定人們思維的方向或取向問題——也就是決定關於思維邏輯向哪個方向展開的問題。我們接下來會在下一個小標題中繼續討論這個問題。
大家已經知道,“實證科學”其實並不擅長大尺度的問題,也就是不擅長方向性的問題,所以“實證科學”容易迷失方向。但是好在我們講,在西方文明中,“實證科學”並不排斥《有神論》,並不排斥上帝《創世論》的意義。所以在關於人類文明的方向方面,在西方文明世界中,“信仰上帝”實際上就是幫助“實證科學”解決方向迷失的問題,因此《科學論》與《上帝論》實際上呈現出一種互補的關係,兩者並不是互相對立衝突的。《上帝論》關注大尺度、關注方向性、關注人精神層面的問題;《科學論》關注小尺度、關注細節、關注人在物質層面的需求。就象人們日常weekdays去工作,weekends進教堂一樣,其實《科學論》與《上帝論》應該是很一種和諧的關係。“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然而《進化論》對於西方文明的破壞作用,就是破壞了這種和諧,因為《進化論》試圖搬掉決定西方文明走向的“方向舵”,從而使西方文明迷失方向、誤入歧途。在《進化論》之後在世界上所出現的禍亂人類的紅魔亂世其實就說明了這個問題——當上帝不在的時候,接下來不是甚麼“物質性”、“唯物性”的成就,而是“魔鬼性”、“地獄性”的破壞。也就是當上帝轉身之後,真正到來的卻是撒旦,“唯物性”只是“魔性”的一種掩蓋形式而已,一個幌子。這就是《進化論》誤導人類迷失“思想原點”方向之後所造成的最最嚴重的後果——丟失了“神性”的人類於是被“魔性”附體。
二、對人類分析邏輯造成的後果
接下來,就讓我們再從“分析邏輯”的方面,看一看《進化論》在攪亂人類思維模式方面所造成的危害。大家注意,我們這裡講的是“思維模式”,也就是“分析邏輯”,而不是“思想基點”。“分析邏輯”屬於是認知體系的#2部分,而“思想基點”則屬於認知體系的#3部分。
其實《進化論》在本質上只不過是一種有待證明的“假說”而已,但是許多“進化論者們”卻把這種無法被證明的“進化”當成了一種日常思考問題的“邏輯”或者思維習慣。
在本章第一節中,我們所引用的曹凱先生的文章,在對《進化論》的批判論述中就多處指出這樣的問題——比如循環論證的問題:一方面《進化論》講生物是因為“進化”而來的,所以生物就應該如何如何:另一方面又是因為生物如何如何了,所以生物就是“進化”來的。一個原本是有待事實證明的“假說”,反過來卻成了判別其它事物正確與否的“真理”。《進化論》這種“循環論證”的邏輯確實讓人搞不懂到底誰才應該是自變量x,誰又應該是因變量y,似乎沒有一個能夠可以被先行固定住的變量。
在上述第一方面的論證中——因為生物是“進化”來的,所以生物就應該如何如何,似乎生物的表現應該是y,是由進化因素x所決定的;在第二方面——因為生物是如何如何的,所以生物就是“進化”來的,似乎進化又成了被決定的y,生物的表現又成了先行的x。
於是變來變去,“進化”既是x又是y,或者既不是x也不是y,最後“進化”反而被進化論者們推崇成了f,也就是把“進化”變成了一種推理邏輯——一種可以隨意顛過來倒過去的思考邏輯——這就是所謂的“流氓邏輯”或者“強盜邏輯”的本質——儘管拿不出任何證據,但是無論我怎麼說都是對的,我想這麼說我就怎麼說,我想那麼說我就那麼說。這就是所謂的“此一時也,彼一時也”的邏輯。於是這種“流氓邏輯”被美其名曰“辯證邏輯”——其實就是一種不用講道理的新邏輯,一種可以肆意變化的邏輯。記得《九評》中有這樣一句話,可以結論性的引用到這裡——所謂西諺有云:真理需要堅持,而謊言永遠變化。顯然《進化論》非常符合這種“謊言的邏輯”。
可見《進化論》在分析邏輯方面,有一個極其重要的特徵,那就是顛倒因果,而且不只是一次性的顛倒——是一種先顛過來再倒過去的“顛倒邏輯”。《進化論》可謂是開創了一個“泛科學論”的先河,為那些不懂裝懂的科學痞子們樹立起了一個可以仿效的榜樣。一個不符合證據與邏輯的“假說”卻被一些人奉為“思想原點”和判斷事物因果性的標準——“顛倒邏輯”——所謂的“進化”邏輯。於是“進化”是否存在?似乎並不重要,也不再被人們所關注,進而“進化”本身反而成了判斷其它事物對錯的標準。就象在公堂上被審訊的罪犯,一瞬間成了法官一樣,請諸位設想一下,結果將會是如何呢?那一定是作姦犯科的犯人全都被放了,法官都被投入了牢房。黑白完全被顛倒。這就是《進化論》的邏輯——一種可以顛倒黑白的邏輯。這種“顛倒黑白的邏輯”就是《進化論》的“流氓邏輯”或者“強盜邏輯”。這是必然結果。
其實,連接“認知思想”(#3)與“客體世界”(#1)之間的“邏輯關係”(#2),既反映了人類大腦的思維方式(認知邏輯),也反映客體事物所存在的一種內部機制(事物邏輯)。數學上的函數關係f所起的作用其實就只是客體事物之間的抽象邏輯。但是無論怎麼說,邏輯在本質反映的就是一種相互關係。然而無論是人類的認知思維,還是事物的內部機制,所具有的其實都是一種“內部”屬性。而西方“實證科學”所擅長的是一種事物的外部表象,因為《西學》在本質上屬於一種《外學》。《外學》並沒有能夠找到事物真正內機的本領,所以《西學》特別是西方的“實證科學”就只能夠走一種“黑箱機制”或者所謂“仿真學”的道路。《西學》作為一種《外學》是不入內的。西方“實證科學”(西學)所謂的“客觀”或“旁觀”都是借用了人的一雙《外眼》而已,也就是我們人類五官表面的這雙肉眼睛,或者將《外眼》延伸開來所藉助的一系列外部技術手段、技術儀器等,比如望遠鏡、顯微鏡等。這就是“實證科學”所使用的《外眼》。這是一般人群所能夠知道的。
然而還有大家所不知道的,那就是研究事物的內部機制需要一種《內眼》。事物的內部機制也就是所謂的《內機》。研究事物《內機》其實屬於一種《內學》,而且要研究《內學》就必須藉助一種《內眼》。這些對於西方的“實證科學”而言,或者對於思維已經完全被“西化”了的人們而言,這些關於《內學》的機理大家可能完全都沒有聽說過。因為《西學》屬於《外學》嘛,《外學》所擅長的就是《外象》——物質表現,而非《內機》也。《西學》有這樣一個非常錯誤的趨勢,也就是《西學》的一種延伸式錯誤,那就是,《西學》也妄圖研究事物的《內機》。其實這是極其荒謬的。因為一切能夠被《外眼》所看到的事物那絕不是事物的《內機》。《內機》唯有《內眼》看。其實即便是《外眼》想去看看《內機》到底甚麼樣,其實也根本就是甚麼都看不見的。為甚麼呢?因為《內機》對於《外眼》而言屬於一種“黑箱”。《外學》根本就不知道如何才能夠照亮“黑箱”,根本就不知道事物《內機》的《內光源》是甚麼?應該到哪裡去尋找《內光源》?因此《西學》也就根本無從談起如何看清事物的《內機》問題。
其實《內機》、《內學》、《內眼》、《內光源》與我們前一節中所提到的“右腦功能”(實為《內腦》)是連貫在一起的。東方修煉文化為甚麼講“向內修”呢?其實與此也是相互關聯的。我們這裡就不展開分析了。想必大家都聽說過《黃帝內經》吧?為甚麼叫《內經》呢?《內徑》實乃《內學》也。其實這裡一系列的《內》還有更深層的原因。西學不擅長於《內》,只是關注於《外》。其實這也是西方文明的使命使然,因此人們也不必去苛求與責難《西學》。但是話也說回來,《西學》妄想研究事物的《內機》其實已經屬於一種“不務正業”了。
然而所謂“進化的邏輯”實際上往往又被看做一種事物“發展的邏輯”。然而事物真正發展的動因(動力因素)應該源於事物的《內機》而不是外部,然而《進化論》卻以事物外部競爭性、生理需求性作為事物發展的動力。這就是將“實證科學”的外部性邏輯從小尺度領域向大尺度的所謂“發展”,其實就是一種線性數量邏輯的延伸而已。然而這種從“進化”向“發展”的物質性延伸,實際上並沒有任何的邏輯保證,只不過是一種非常典型的“越界”的“泛科學”舉動而已。
其實一切“發展問題”,無論是人類的發展,還是物種的發展、地球的發展、銀河系的發展乃至宇宙的發展,這些“發展問題”因為涉及到事物的《內機》,因此“發展問題”根本就不應該屬於《西學》所研究的問題,而且《西學》也沒有這個研究能力。在西方文明之中,一切聲稱研究事物“發展規律”的,都只不過是一種狂徒的徒勞而已。本人的這個論斷或許只有站在《宇宙智能論》的角度才能夠真正的理解,因為人類科技是如何發展、人類某種文明應該具有甚麼樣的能力,其實這些都是有高層宇宙意識安排的表現。人類的某種文明,如果神佛沒有給你這個文明安排那樣的使命,當然也就不會賦予你這個文明那種能力。就是這麼個道理。如果做使命沒有安排的事,也就是做不應該做的事,實際上就是在公然挑戰使命,挑戰宇宙的意志。那麼無論在人類看來做的如何成功,其實在更高級的宇宙意志來看,也只能夠算作是一種“罪”而不是“功”。因為《進化論》連上帝的存在都敢於否定,那麼達爾文公然挑戰文明的使命,做自己不應該做的事情,當然也就沒有甚麼可以奇怪的了。如果達爾文不去這樣挑戰,那可能才叫做奇怪呢!
達爾文這種以外部動因作為事物發展推手的思維,實際上只是一種凡事都外求的邏輯,這也是由物質排它競爭性屬性所決定的,也是一種物質資源思維的體現。當今中國企業的資源發展導向、價格戰發展模式也是得益於達爾文的《進化論》。因為外部條件決定生存,於是外部“生存權”就代替了“正義性”,就成了唯物生命的追逐目標。於是就有了“外部生存空間”的這個概念,於是為了追求“外部生存空間”就爆發了20世紀慘絕人寰的兩次世界大戰。這讓我們進一步看到,西方文明確實是一種“效率文明”,連殺起人來也都要講求高效率。百萬、千萬甚至上億人類生命的消失,都只不過是一種數字而已,着實符合“效率文明”、“量性邏輯”的思維方式。
三、對人類行為方式造成的後果
關於《進化論》對於人類行為方式方面所造成的後果,在這些方面的惡果相對而言是比較顯而易見的,因為這些惡果屬於事件性的、結果性的、具象性,是事物比較表層的表現,是顯性的,是凡《外眼》都可以看得見。因此無論專業人士,還是非專業人士,大家一般都知道或者能夠意識得到這些惡果。其實不僅僅是意識到的問題,當今的人類其實都生活在這個已經被《進化論》所毒害、所塑造的的現實社會之中了。其實“人類行為”實際上屬於一種思想的“果”,但是大家未必能夠把“行為之果”清醒的與《進化論》這個“因”聯繫到一起,或者大家很少會從一種因果關係上考慮象“小悅悅事件”與達爾文《進化論》之間相互關係問題。那麼就讓本人從《進化論》與人類行為的因果關係方面為大家梳理歸納一下。然而關於前面兩方面的後果,也就是《進化論》在人類“思維基點”方面與“分析邏輯”方面給人類所造成的後果,那是可能是一般人們很不容易察覺到,是隱性惡果,所以我們就把這兩個方面的內容放在前面給大家先講出來,以便先給大家開拓一下思路。
那麼接下來首先就讓我們來談一談關於人類“動物性”的行為方式問題,也就是《進化論》造就了今日人類的道德淪喪問題。這個問題,在當今中國社會就特別的突出。另外,因為東方文明具有一種“放大效應”。這種“放大效應”在人類文明早期的形成階段不可或缺,是促成人類文明形成所必須的。但是到了所謂的“末法時期”,東方文明的“放大效應”對於一些負性因素也同樣能夠起到一種“放大效果”。所以當中國國門打開以後,西方文明一些好的東西中國人不學,比如對於上帝的信仰,而西方文明中負面的事物中國人都學會了,而且還被放大了。人們往往會感嘆,人家西方有的今天我們有了,人家西方沒有的我們今天也有了,西方世界中原本沒有的那些壞事在中國生長的更茁壯。這就是人類文明在“末期”階段由負性要素或者因素的負性效應所主導的一種表現。
道德淪喪這一點在當今人類社會行為事實方面的表現那是毋庸置疑的,尤其在“信仰”缺乏的中國大陸,比如我們前文提到的“小悅悅事件”、“彭宇事件”等等都是很好的說明,還有“馬加爵事件”、“葯家鑫事件”等一系列事件。其實如果按照佛家“六道輪迴”的思想約束人類的行為,那麼這些“事件”根本就不會發生。還有現在社會上的甚麼黃賭毒黑、性解放、同性戀、艾滋病村等等現象,其實都與《進化論》所鼓吹的人類源於“動物性”的觀念有關。然而非常滑稽的事實是,中共社會評比出來的所謂“五好家庭”絕大多數都是佛教信眾家庭或者基督教信徒家庭。根本與“主義”無關。
當人類精神上的“神性”被《進化論》抽空之後,人類所能夠剩下的就只有一具 “動物性”肉體的空皮囊而已。於是人類真正的成了一種行屍走肉。因為“動物性”的行為方式就不再需要任何的道德約束了,於是人類行為的“正義”字眼沒有了,就“貧窮”的只剩下“唯物質利益主義”了——小到個人利益、家庭利益,中到團體利益、企業利益,大到冠冕堂皇的所謂政黨利益、民族利益、國家利益、或者國際聯盟的利益、或者聲稱全人類的利益等等。無論是甚麼“利益”,無論這些“利益”多麼的冠冕堂皇,無論是保護“私有制”所謂的正當個人利益,還是打着甚麼國家主義、民族主義旗號的利益,其實只不過都是一種物質性的“利益思維”而已,都沒有跨出“利益思維”。“科學”是關注規律的“物質性”,發展到《進化論》就成了關注動物的“生存性”,最後到了今日的人類這裡,那麼就只關注自己的“利益性”了,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利益觀。
其實當年孟子見梁惠王時遇到的就是關於“利益”的這個問題,就是關於“何以利吾身”的這個問題。“入世之人”幾千年以來也是沒有走出“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這個圈子。難道人類除了“利益”之外就沒有別的甚麼追求了嗎?!難道人類就真的如此的甘心淪為“唯利是圖”的“動物”嗎?!面對這樣一個人類現實,我們真的很汗顏。人類越來越迷失,人類文明越來越被物質所淹沒,因此人類也就越來越忘記自己的本性,忘記自己的初衷,忘記自己的使命,也忘記了自己到底是誰,忘記了哪裡才是自己真正的家,也就忘記了自己到底要到那裡去的這個根本問題。
當人生的意義退化成為了一種“動物性”的“生存性”以後,那麼人類行為就只能是一種短線的行為方式,因為長線因果已經被斬斷。其實“六道輪迴”就屬於一種生命的長線因果。那麼人們就會把這種這種短線行為當成“實在的”與“現實的”的行為方式。說人類只是活在當下,可以不對其它負責。然而真的是你自己說可以不對其它負責就不負責任了嗎?那是你自己能夠說了算的嗎?
也就是說,當人類喪失了“神性”而成為“動物性”的時候,人類行為就徹徹底底的淪為了一種被動的“動物生存性”的存活方式。因此作為人生生存的真正意義與人生主動把控的能力也就消失了。那麼人生剩下來就只是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再是“人生”了。
因為一旦我們把微積分的“短線法則”引入到的生命界的話,特別是引入到人類社會的話,那麼原本多輪迴的生命周期也就被認為只有一生一世了,於是生命的全過程就蛻變成了如同一個小線段一般的小時間的dt而已。正所謂“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所以人們就會僅僅考慮眼前利益的得失,只考慮如何能夠眼前過得好一點、舒服一點的問題。這樣似乎就可以滿足了,就已經足夠了。短線利益就是一切。那麼就“今朝有酒今朝醉”吧,至於還有甚麼長線的“因果報應”,那就沒有多少人再去考慮了。人們也不再相信還有甚麼報應輪迴的問題。認為長線的事情、下輩子的事清那是根本就不存在的。於是“人生”的意義就是滿足為了追求這個人在今生的物質利益、物質慾望、或者物質享受,只是為了“生存”。於是人類行為就可以奉行一種“現在不用過期作廢”的短線生存的行為法則。就象醫院醫生勸那些沒有幾天好活的絕症病人所說的一樣:想吃點兒甚麼就吃點兒甚麼吧!想玩點兒甚麼就玩點兒甚麼吧!其實人類這種短線行為心理叫做一種“末世心理”。當今人類社會中就充滿着這種“末世心理”。當然這也不是偶然的。因為並不是人類自己真的想怎麼做就怎麼做。人類的行為方式其實涉及到人類文明發展機制與人類文明使命安排的問題。人類這些行為方式也都是“末世表現”的必然。只不過“必然”之中也有人類自己的選擇。
與“動物生存性”相關聯的另一個問題是關於人類行為的“成果主義”導向問題。“成果主義”這是企業管理方面的思想。比如企業老闆們都習慣對手下說:別給我解釋原因,別給我講過程,我只要結果。另外,對於企業員工而言,或者對於管理團隊而言,所謂的“績效考核”就屬於典型的“成果主義”思想。“成果主義”思想實際上就是“物質性思想”在企業管理方面的體現。所謂的“績效考核”實際上也可以看做是《進化論》物競天擇的思想在企業裡面的體現,誰的業績不行誰就會被淘汰掉。其實“淘汰思想”、“競爭思想”都是《進化論》思想在企業界的繼承。
因為企業老闆所追求的“成果主義”的這種“成果”其實就是一種短線的、立竿見影的“果”,也就是一種物質化的、利益化、甚至金錢化的結果。這也是在企業中長線因果關係被斬斷之後的一種必然結果。短線思維、成果思維都是在事物的“果”上做文章,而不是在事物的“因”上下工夫。正所謂,菩薩重因,世人重果。在中國當今的企業界,這種“重果”的思想實在是太突出了。
現在的人類行為只關注短線的物質成果。如果與短線物質成果之間沒有關係的事情就沒有人去做。因此按照“成果主義”思維方式看問題,結果是最重要的,而過程似乎沒有價值。所以按照“成果主義”思維,因為結果有價值,所以越多越好,而過程只是一種成本或者費用,那麼就越少越好。如果可以不通過過程,不通過過程的努力就可以得到的“結果”的話,那麼這種“天上掉餡餅”的“成果”那麼就多多益善吧。因此物質“成果主義”的思維實際上是在鼓勵一種不勞而獲、少勞多獲與好逸惡勞的利己不利人的思想。另外,這種關於物質“成果主義”的思維往往會導致一種“爭思維”。“成果主義”所集中關注就是一種對於事物成果的競爭性分配方案,因此不可避免的加劇了人與人之間的對立性、競爭性與敵意性,破壞了人與人之間作為社會人所必須的互信與合作關係。
其實無論現代許多人如何不承認精神屬性的作用,但是精神力量的作用還是依然存在的。不過當人類“人為的”只強調物質性或動物性的所謂價值觀中性的時候,也就是當人們“人為的”把人類正向“神性”的價值觀從軀體上剝離的時候,其實人類的價值觀並不會真的變空了,並不會真的就價值觀中性了。也就是說,將“正性”消失的時候,人類的軀殼就一定會被負向的價值觀所填充。當“善性”消失了,“惡性”就發生了,人類精神敗壞的一面、惡性、自私的、互相敵意的“魔性”意志就會膨脹起來。人類的精神不會空。如果瞄準了物質價值觀的“中性”目標,那麼人類所得到的那就一定是“負向”的魔性結果。這也再次驗證了孔夫子所說的“取乎其中,得乎其下”的道理。
從人類行為走向動物性的“生存的競爭”、“生存空間的競爭”(就象動物劃分領地一樣)再到關於物質“成果的競爭”、“果實的競爭”,進而各種人類組織再展開對於地球全球“資源的競爭”與“資源的掠奪”。這就是近代人類物質文明所走過的道路。而這種為了自我利益而展開的關於短線的“資源競爭”,實際上就是開啟了宇宙智能控制人類文明最後階段的物質收斂進程,也就是啟動了人類文明最後階段的精確倒計時時鐘。當然當今人類社會絕大多數人根本意識不到地球資源總量對人類文明進程的制約意義,特別是那些生存在19世紀中葉被第一次工業革命所謂的“成果”刺激的十分亢奮的人們,比如達爾文、馬克思之流。因為他們認為地球的物質資源是無限的,“實證科學”的小尺度也確實是這樣認識的。於是地球資源對於人類而言,似乎人類想怎麼用就可以怎麼用,地球資源似乎“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所以人類行為大可以為所欲為。因此《進化論》所謂的“發展觀”一方面把上帝對人類的“精神制約”給拿掉了,另一方面卻認為地球對人類的“物質制約”也不存在。十分可惜的是,上帝的意志是拿不走的,然而地球資源時鐘的倒計時功能一旦開啟,那可是停不下來的。
然而更為可悲的是,人類行為在經過了兩個多世紀為所欲為的物質資源消耗之後,也就是當地球資源快要消耗殆盡的時候,終於有一批叫做羅馬俱樂部的一群人才發表了著名的《增長的極限》的宣言,才告訴給人類這個十分可怕的消息——也就是“地球資源是有限的”這個壞消息。比如,地球上的石油資源從現在開始計算,到底還能夠開採多少年呢?是20年?30年?還是50年?確切的時間數字是多少其實並不重要,反正地球資源快要枯竭了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於是許多崇拜“科學”的人會非常盲目而樂觀的宣稱,到那個時候我們人類科技已經發明出了許多種新興能源、新興資源,人類已經可以利用許多所謂的可再生資源了。其實這只是站在《進化論》或自然發展論的框框里想問題,只是把人類認為無所不能的一種單相思、想當然的想法而已。也就只是一種主觀“聲稱”而已。其實無論你接受不接受這樣的觀點,站在做“宇宙智能論”的角度,我可以十分清楚的告訴大家,這種所謂新能源的妄想是根本就不可能實現的,即便人類自身的科技努力似乎可以開發出一些新能源,但是如果人類不知道控制自己物質慾望的膨脹,無論是甚麼新能源,這樣的新能源的生產效率永遠都無法滿足人類慾望的膨脹速度。
其實地球上所存在的資源總量的設置那是由宇宙意志所事先控制的,其實就是為了用來控制人類整體發展進程的。人類想為所欲為的發展,這只是人類自己的美好願望而已。其實人類實現這種美好願望的那種可能性根本就不存在。愛因斯坦不是早就講過了:“上帝不擲骰子”,不會給人類留下如何玩耍的時間。人類還是好自為之吧!還是靜下心來耐心的聆聽一下地球“資源時鐘”的倒計時吧!
關於《進化論》誤導人類行為走向“動物性”,然後給人類所造成的最大惡果,本人認為就是為所謂的“叢林法則”與“階級鬥爭”提供了一種所謂的“理論依據”或者流氓借口,為不擇手段的暴力奪權提供了一個“合法依據”。因為《進化論》宣揚的是所謂的“物競天擇”和“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這也是主導當今中國企業界遊戲規則的“紅海法則”的思想根源。“生存法則”與“成果主義”最終導致的就是為取得成果可以“不擇手段”。《進化論》使人類不再關注作為社會人所應該倡導的那些“仁者愛人”的倫理,而是把動物界的法則(還未必能夠稱之為法則)引入到了人類社會,代替了由上帝幫助人類所確定的人類行為應該遵守的規範(比如摩西十誡)。於是《進化論》就把西方物質“爭文明”推到了一種極致的狀態,推向了一種完全沒有任何制約的狀態(作者註:這種極端無制約的行為狀態在真正的西方民主社會中其實並不存在,因為西方社會既有“信仰”方面的制約,又有社會制度方面的制約。其實“三權分立”就屬於一種制度方面的制約與制衡)。在達爾文之後的歷任紅朝魔頭,都非常心知肚明的把這種《暴力論》傳統刻意的“發揚光大”,並作為“傳家寶”般的代代忠誠的繼承下來,百多年來一直禍亂人間。
所以結論性的講,宣揚《暴力論》這是《進化論》給當今人類行為方式方面所帶來的最大危害。《暴力論》為人類的暴力行為找到了借口,並由後繼的紅朝魔頭們把這種動物競爭的“叢林法則”進一步演變成為了一套系統的暴力解決方案。
關於《暴力論》對於當今中國人的影響,許多人其實並不能夠真正的、清醒的認知。有人說:我沒有殺人呀,我沒有打人呀。所以《暴力論》與我有甚麼關係?其實沒有這麼簡單。我們講《暴力論》的影響包括思維與行為兩方面。沒有暴力行為並不代表沒有暴力思維。當今中國大陸的人在語言方面帶有極大的攻擊性,而不是交流性。這就是《暴力論》思維對於當今中國人的一種最普遍影響。中國企業只會打價格戰,只會進行價格血拚。其實這也是一種暴力思維的表現。還有當今中國人嘴上最愛說的那句,甚麼“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人們往往還當做是一句好話。其實完全是一種道德敗壞之後“動物性”變異思維的一種邏輯。因為“人若犯我,我能忍耐”,這才是一種好人的行為標準。或者“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這才是一種真正好人的標準,是有道德約束的做人標準。孔子講“遠人不服修文德以來之”。孔子可沒有說“如果遠人不服,那麼咱們就去給他打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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