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神與求福


各地有不少大大小小的各類神廟(不是指佛、菩薩寺廟),有些廟在神誕日時,大肆屠殺畜生,以大魚大肉的方式,祭拜求福,這就從根本上違背了道教、佛教和天道的本意。

「上天有好生之德」。道教著名的經典《太上感應篇》中,就明文告誡人們不可「射飛」(鳥)逐走(獸)、發蟄驚棲、填穴覆巢、傷胎破卵,不可「殺龜殺牛」、「傷害昆蟲」;而且明白的告訴人們,若能「慈心於物,不亂殺生,則天道佑之,福祿隨之,神靈衛之。」

《中本起經》裡說:「殺生祠祀,不得其福,天神不食,殺者得罪。」為何天神不食?因為天神在天上住的是七寶裝飾成的宮殿,吃的是甘露般天廚妙味美食,怎麼會來吃你準備的又腥臊、又骯髒、又粗陋的畜生之肉?天神既不來食,人自然也求不到所要的正福,殺生辦祭者反而要承擔殺生的重罪,真是何苦去自找麻煩呢?由此可知,殺生拜神,是一種以邪擾正、無功有罪的行為。

《安士全書》中記載一則「河神受戒」的故事:江西省的鱘魚嘴地方的河水,浪洶而險,有「無風三尺浪」之稱。當地有座龍王廟,極為靈感,往來的商人,必定殺生拜禱,行船才得平安。長久下來因祭拜所殺的畜生多得難以計算。

到了明朝崇禎年間某日,有位戒德高深的法師從那裡經過,將到的前一天,管理龍王廟的廟祝公(管廟的負責人),夢見龍神來告訴他說:「明天有位大和尚會到此地,他過去世和我拜同一位師父,出家修行。他修行不懈,今世成為高僧,我因一念之差,墮落成為血食之神(用殺死畜生的血肉之物品,來供奉祭拜的神),殺生的罪業很重,將來必定要入大地獄受大苦報。明天請你代我懇求法師傳我佛戒,以後往來行人拜我,一定不得再用酒肉。」

第二天廟祝公出去查訪,果真遇到這樣一位法師,於是向法師說起緣由,並請他到廟裡為龍神傳戒說法。從此河水風平浪靜,來往的人再也不用殺生祭拜。由此可知,即使為神,若貪享血食,同樣犯殺戒,同樣應入地獄受苦報。

世上或許確實有殺生拜鬼神求福如願的事。然而,我們應明白鬼神不都是真正修行究竟圓滿大慈大悲的聖靈,也有是犯了過錯的。況且世上確實有不少專嗜血肉之食的邪神、惡鬼、妖魔之類,在人間作祟。若因貪享血食、受你血肉之供,就賜給你不該得的福,幫你幹不該幹的事,這是一種既犯殺業、又犯偷盜業的受賄行為,日後自有其應受的苦報;就你本人而言,除了須共同承擔殺生的罪業外,該受的苦報,強求而免,應知避得了一時,躲不了永遠;不應享的福報,強求而得,誰知是不是經由邪鬼惡神斡旋,而預先透支日後你應享的福報,如此則又有什麼要高興的呢?

由上可知,殺生祭拜,對神、對人,兩皆有害。因此《法句經》中說:「妖孽見福,其惡未熟,至其惡熟,自受罪酷。」所以,我們求福要用清凈慈悲的方法,如放 生、吃素、誦經、孝敬長輩、救濟孤寡老人和真窮困者、資助失學兒童、念佛、齋僧、供養三寶、宣揚善惡有報的故事等方式,才是求福的正道。如去供神,可用花、果、素齋食品,非常好。只要心誠意切,就能感動上蒼。

圖:網路/ 文: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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