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人類文明的審判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人類文明的審判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人類文明的審判(第四章):西方文明的SWOT分析(下)

作者: 
小岩
第四章 文明屬性與使命分工
第六節 西方文明的SWOT分析(下)
三、關於西方文明的一些劣勢WWeakness)或負面屬性
下面我們就集中匯總一下關於西方文明所不擅長的那些劣勢。其實西方文明最大的問題,也許就是不能夠意識到自己所不擅長的方面。這種“無意識”或許是西方文明“定位”於小尺度思維的一種必然。擅小就不擅大,有得就必有失。“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其實東方文明也是一樣,因為觀察尺度太大,就象人的老花眼,太細小的東西也就不容易看得到。
西方文明走的是一種專業化、職業化的道路,因此那些只會大而化之、只會空談思想、不能夠思想落地的中國人,也就不能夠真正理解西方“實證科學”,因為不識譜嘛、因為不識數嘛。所以那些武斷講解“三八二十三”的人們,對於西方文明的評論就顯得非常蒼白無力。其實這些人關於東方文明的解說也只能是讓人貽笑大方的《偽國學》而已。
西方文化這種“不識廬山真面目”的局限其實多與西方思維在小尺度上絕對化的方式有關。只看到事物的一部分,無論是空間大小、時間長短、還是結構內外,西方文明實際上分攤到的只是能夠看到事物的小小一部分而已。
因為“分工”,所以才能夠“專註”,所以才能夠有效率,“術業有專攻”。西方文明立足於人類“入世”的層面,立足於“世人”的有限認知能力,所以西方思維只能夠專攻於“小”的方面、聚焦於“小”的尺度。此“入世”之法也,追求一種“使用”效果,而且是立足於人力“先天”所決定的有限能力。
其實東方文明在人類文明的尺度分工上也有專攻的方向,專攻於事物的“大尺度”與“全過程”。為甚麼能夠有如此的文明“分工”呢?因為東方文明立足於“出世”基點。“出世”之法,通“天理”之法也,能夠打開“天道”。因為通“天道”,那麼必得天助。得天助,也就是打開了相應更高層次的宇宙能量,也就是找到了宇宙“正能量”的源泉。這也就是本人在《耗散結構理論遇到水結晶實驗》一文中所提到的“善的能量”。因此東方文明才有能量關注事物的“大尺度”與“全過程”的能力。
然而當一個生命能夠真正領略到關於“出世”的“大尺度”與“全工程”宇宙真相的時候,即便需要再回顧“小尺度”事件那已經是易如反掌了,但是往往這樣的生命其實已經再無心留戀關於“入世”的部分了。這就是“入世”之法與“出世”意義的關鍵區別所在。
“入世”之法由精力決定上限,由世俗的有限能力決定上限。“出世”之法則由超越能力決定上限,由意志願力決定上限。換句話說,“世間法”的最高境界充其量也就是屬於“能不能”的問題,而“出世間法”則有高於自我能力的“願不願”的價值觀選擇維度。當然這些只不過是本人個人修煉的一些心得感悟而已。
那麼接下來,就讓我們從以下一些方面幫助大家歸納一下關於西方文明的一些劣勢或負面特徵:(1)小尺度“點思維”的有限認知;(2)強行入內的“拆分”方法,人為分割事物多維度的因果關係(與缺失關於真正過程的認知有關);(3)物質性與“量性”思維,一種降格替代的方法;(4)針對事物外部性與“旁觀”之位的思考角度;(5)靜態認知,沒有過程,沒有變化,結果論不是過程論;(6)派生問題,結果的絕對論,而非相對性認知,成果主義導向,而且是在小尺度絕對意義上所認識的結果;(7)排他性的“爭文明”,缺乏真正“生機制”;(8)有限認知的無限延伸,直線邏輯,線性與延伸的關係,因為絕對論所以可以延伸,(9)過度依賴物質的資源消耗型文明,物質文明屬於一種消耗型文明,(10)只關注“原罪”、“人性惡”的方面與扮演比較消極、被動的角色,產生一種負性管理或者管理的負向意義,缺乏信任文化;(11)絕對管控論,缺乏“適應性”思維;(12)反背邏輯,“反理”邏輯,把自己當成了凌駕於一切之上的主人,反客為主、翻天覆地、發號施令、為所欲為。
其實關於西方文明上述這些劣勢或者存在的問題,我們在以前章節中已經給大家多次分析過了,只不過是沒有象今天這裡彙集歸納在一起而已。因此本人這裡還想給大家再多嘮叨嘮叨,因為這些負向特徵對於理解人類文明的最後階段其實非常重要。
人類文明在末期階段整體上呈現出一種負向能量主導的結構,而西方文明實際上就起着一種“反理”之後“負負得正”的作用。所以了解西方文明自身的一些負向屬性其實也非常重要,畢竟人類文明已經到了這樣一個物質文明時代了,那麼就有這樣的人類文明項目的管理需求。這也就是我們一直所強調的人類文明的使命使然的意思。東西方文明不需要彼此互相比較優劣,而是應該與各自的使命要求相比較,與人類文明所處的不同階段的需求相比較。畢竟東西方文明只是屬於提供文明“供給”一方的被聘用者而已。
首先還是讓我們回到關於事物的尺度方面。尺度不同,規律不同。西方文明更關注於事物所謂的規律方面,其實這與西方文明屬於“獨陽”的單一的管控思維有關。進一步而言,西方文明屬於“入世”之法,有限能力,所以西方文明將有限能力與精力就聚焦專註於小的事物,關注於事物在小尺度方面的表現或者所謂的“點事物”規律,因此西方文明擅長於事物的細節、擅長於將事物精確化、數量化。然而在事物大尺度的方嚮導向方面,西方文明往往容易迷失,因為西方文明缺乏把握大尺度方向感的能力。
“拆分”方法屬於西方文明二分法方法論的根本,是近代西方文明的命根子。“拆分”方法實際上一直保證西方文明能夠集中精力只關注於事物的小尺度方面,或者關注於事物在小尺度方面的問題。如果事物尺度超越了小尺度的範圍,那麼“拆分”方法的“划大為小”就可以把複雜大尺度事物強行“拆分”為小尺度“事物”而進行研究。
為了始終保證能夠研究事物小尺度規律,因此“拆分”方法往往就屬於一種人為的“強拆”邏輯,不顧及事物原本的屬性是否可以“拆分”,破壞了事物自身的那種完整性或者獨立性。也就是,無論事物是否可以被“拆分”,“拆分”方法都一律“拆分”。這已經成為了西方近現代文明一種不加思考的指令與習慣。
“拆分”的原則就是遇大則分,如果事物超越小尺度,只要是大,那麼就必須進行“拆分”,如此才能夠保證小尺度規律一直可以“使用”,其實並不保證一定能夠“適用”。無論是“可分”事物,還是“不可分”事物,只要是大事物,西方文明的方法都進行強行的“拆分”。
這種強行“拆分”的最大弊端就是會造成事物的重要系統屬性丟失,包括系統性、整體性信息、不可分屬性信息或者“質性”信息等。這些信息丟失可能還是屬於比較表面化的問題,如果強行“拆分”導致《內機》多維因果關係被分割、導致事物《外象》與《內機》、《內核》被“拆分”的話,那其實就非常可怕了。而“拆分”之後再想“聚合”的邏輯,也就是微積分的邏輯,那麼就一定會有問題的。“拆分”丟掉的東西,無論信息也好,屬性也罷,或者《內機》機制、《內核》“質性”,再想通過從新“聚合”的方法再找回來,那是決定不可能再被找回來的。丟失的就永遠丟失了。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托夫勒關於“回裝”的理解那是完全錯誤的。假設西方文明會進行系統“回裝”的話,那些已經被“拆分”丟失了的東西也是“回裝”不回來的。任何系統屬性只有系統還存在的時候才能夠被保留。系統被“拆分”不在了,那麼系統屬性也就被徹底丟失了,永遠的給丟失了。而且屬於是一種“被丟失”,一種事物本不情願的“被丟失”。
為了保證“拆分”的方法儘可能少的造成事物屬性方面丟失的損失,西方文明就採用了一種物質性思維。西方文明聚焦於物質、聚焦物質世界,也就是所謂的“自然”對象。因為自然物被認為比精神屬性的人所具有的屬性特徵要少。而且人性的屬性太過於複雜,最好被“理性”或者排斥出去,劃歸上帝的管轄。因此西方文明的“拆分”方法往往針對的就是物質體。物質體被認為比較容易“拆分”(作者註:其實未必所有物質體都是可以忽略事物完整屬性而被隨意“拆分”的)。站在集中關注物質體的意義上看,因此關於精神維度,那就屬於西方文明的劣勢。也因此意識就被從物質載體上“拆分”出去。關於在精神維度方面的劣勢,所以西方學術領域上的所謂心理學、社會學、倫理學甚至行為學方面的研究,在“先天”上就屬於一種瘸腿的研究,根本上違背了“實證科學”當年二分法的邏輯假設。
另一方面,與西方文明專註於物質對象有關,西方文明擅長物質精確化、數量化的“量性”分析。相比較而言,西方文明不太擅長處理事物“質性”方面的屬性。一切“質性”屬性都被降格轉換為“量性”來處理。
在不擅長“質性”方法的這個意義上講,本人曾經在“質性”屬性方面證明過關於牛頓“萬有引力”的論證根本上是錯誤的。牛頓“萬有引力”在邏輯上有跳步的缺失,牛頓所觀察到的“量性”規律其實是兩組不同“質性”規律的疊加結果而已。“萬有引力”模型表達的其實只是一種“果”的表述而已,並不是事物、物質關係之間真正的“因”。因為所有世俗“入世”的解釋都只不過是一種“果”而已,事物真正的“因”那是世俗的層次之外的,也就是屬於“出世”的層次。
可見西方文明一直有一種人為降格、減化的習慣。複雜大尺度“拆分”划小為人為的小尺度;非物質的精神維度被降格為物質維度來處理;事物的“質性”屬性也被降格為“量性”方式來處理。其實這種“減法”方式不是在所有領域都能夠適用的。有的時候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
這裡給大家提一下,西方的“減”與東方的“簡”是不一樣的。東方講“大道至簡”。西方的“減”是“減法”,東方的“簡”是“簡單”。東方的“簡”是向上的,是向宇宙高層屬性同化的“簡”。因為宇宙層級越高,其實法理越“簡”,但是對心靈的要求則越高。所以東方之“簡”是心靈法則。而西方的“減”是一種“降格”法則、是物質化法則,是一種“強行”方法,而不是“同化”法則。其實“拆分”的方法就是如此。
另外,西方的物質文明,我們以前在《五行論》中已經論述過,五行屬金,屬於一種非常剛性的物質,其實是五行之中能量級別最低的一種自然力,也就是能量層級最低的物質。這種剛性物質具有極強的收斂性、剛性、排他性、衝突性、絕對性、結果性、靜態屬性等等。其實西方文明的許多特徵都與這個五行“金”的屬性有關。
在西方物質文明豐富物質主導人類文明的階段,往往會給人類造成一種“為物所累”的趨勢。物質豐富的結果會埋沒“人性”的本性,會使人類迷失方向、進入誤區、忘記使命。因此人類就容易墮入一種慾望型、享受型的生活方式。中國古話講“生於憂患死於安逸”。現代人類安逸優越的生活其實已經屬於人類文明“滅的機制”在起主導作用的一種表現了,一種“溫水煮青蛙”。享受的本質就是忘記。
也因此,在這個被物質埋沒的時代,還能夠記憶起來人類文明“終極使命”的那些個生命那就更顯得難能可貴了。這樣的生命也着實太難得了。其實這種物質迷失性與那些在人類文明末期才進入三界之中來得法的宇宙生命也是有關係的。因為來的晚,所以就必須迷的深,因此人心的考驗也就要大。因為只有這樣的破迷者,那麼價值意義才大。當然這些含義對於非大法修煉者而言,那一定屬於是“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了。
另外,西方文明特別是西方“實證科學”傳統是不入事物的《內機》的。西方文明屬於一種《外學》,這與物質性也有關聯。物質屬性的凝結比較表象化、比較外部化、比較形式化,比較容易為《外眼》看得到。這就是西方文明的“獨陽”屬性。不入內,不動事物陰內的部分,只聚集事物的外部性,一種陽外屬性。所以西方科學一直倡導“旁觀者”的觀察角度。西方《外學》不能夠看到《外眼》看不到的內。這也就是事物“內”與“外”被強行“拆分”的一種表現。
然而如果不入事物的《內機》,事物的某些屬性其實那是永遠都看不到的,比如事物的《內機》機制、《內核》“質性”。大家知道,其實西方的物質文明,即便是進入事物的內部,也看不到事物的《內機》或《內核》,看到的也只能是一種“黑箱”的景象,因為《西學》既沒有點燃、照亮內部的心火、《內光源》,也沒有啟動《內眼》觀看的能力。因此事物內部的“黑箱”,《外眼》看也無益。
因此在事物的內外關係方面,西方文明其實遵循的也是一種降格的方法,以表代里、化內為外,一種不斷將《內機》外化的方法。西醫的解剖學其實就是最典型的代表。其實“拆分”之法也與《外眼》功能有關,而《內眼》則可以在不破壞事物的完整性的情況下,就能夠進入事物的內部觀看到事物的《內機》,因為構成《內眼》的物質更微觀,可以輕而易舉的進入到分子物質結構體的內部。
外部“旁觀者”在本質上所依據的就是一種“拆分”的邏輯,並不屬於沒有觸動研究對象真正意義上的“旁觀者”,因為那個研究對象早就是被人為“拆分”選擇出來了,比如客體(object)的《外象》與《內機》已經相分離。另外,在主體(subject)方面,“旁觀者”與“踐行者”也是相分離的,也就是“知行分離”而不是“知行合一”。因此“旁觀者”首先就是建立在“拆分”邏輯基礎之上的,並不是真正的“旁觀者”,實際上早就依據觸動了那塊事物的“奶酪”。
西方認知屬於“知行分離”,那麼知識就只是一種知識,學問就只是學問,至於在實踐中好用不好用,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當今中國大陸的許多企業管理諮詢公司其實就是這樣在坑矇騙錢。東聽一點兒、西學一點兒,到處打聽故事,然後拼湊在一起。講起來那都是頭頭是道,聽起來也不錯、似乎都對,但是一旦使用起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沒有一個好用的。這就是外部知識堆積而缺乏系統統領知識《內機》的原因。
關於“旁觀者”知識研究的另外一個致命問題就是關於理論《解釋論》而非《真理論》的問題。關於《解釋論》的這個問題,本人在《8020原理與精英人群》一文討論關於英國心理學家理查德·懷斯曼倫敦塔抓鬼事件中就已經給大家論述過了。一個理論能夠解釋的情況,與事物的真正機制可能完全屬於兩回事。
記得本人在早些年看到過一幅漫畫。那幅漫畫非常有寓意。漫畫的第一幅,是一個物體的外面被罩上了一塊外布,旁邊站着一位看客。而且這位看客怎麼看怎麼覺着這塊布裡面包着的是一個裸女。而且在那副漫畫上還用虛線勾畫出了一個裸女的形象。然而漫畫的第二幅,當這位看客揭開這塊外布的時候,看到的卻是一堆擺放在那裡的機器架子,與他想象的裸女那是大相徑庭。
這幅漫畫非常有寓意,也就是說,“旁觀者”、外觀者所看到的事物《外表》與真實的事物本身可能完全是兩回事。也就是說,不入事物的《內機》,僅僅憑藉著事物的《外表》,往往會把事物的本性根本扭曲。《解釋論》或許能夠在理論上解釋某些事物、解釋某些現象,但是這種解釋能夠保證的了與事物的本性是一回事嗎?!
關於西方文明的靜態認知與西方文明關注結果以及對於事物結果的絕對化認知,這些特徵其實都是緊密相關的。西方文明聚焦事物的小尺度,屬於一種“點思維”。如果人的有限認知能力只能夠關注事物的某個點的話,我們已經給大家分析過了,那麼關注“全過程”的“結果點”就是一種最合理的選擇。
因為西方思想擅長的是靜態化思維,所以不擅長動態化的過程邏輯,也不擅長因為時間過程所引起的變化邏輯。因此西方思維看問題就一定是一種絕對化、結果化的方式。因為結果的絕對化、固定化以及事物結果承載全部事物價值的假設,所以西方靜態思維就犧牲對於事物動態過程的關注。
即便是在西方思維中的過程,其實那也是一種已經被簡化、降格化、替代化了的線性物質過程。過程的意義充其量只是屬於價值傳遞而非價值創造。其實在大多數西方認知中,過程所起的作用只是費用、是成本、是消耗,是應該被克服的力量。這或許是西方“爭文明”、“克文化”在時間過程方面關於“負面認識”的一個表現吧。西方文明擅長關注、處理的都是事物的負向方面、負向作用。
西方文明關注結果不關注過程的另外一個重要的負面後果,那就是把事物對象都假設成為一種“死性”的沒有生命的剛性物質結果,而不是一種“活性”的動態過程。因此西方文明在認知“活性”生命體的時候就會遇到極大的認知障礙。
按照二分法的邏輯,生命體的屬性可以表現在兩大方面。一方面,生命體具有意志。這是生命體精神屬性。另一方面,生命體具有“活性”。這是生命體的物質屬性。生命體的這種“活性”物質才能夠成為精神維度的載體,反過來正向精神維度又能夠支持物質、加持物質體。這就是《易經》關於“厚德載物”的意義。其實按照三分法,我們前面講過了,那麼生命還應該包括一種“場存在”形式。
然而西方思維在面對生命現象的時候,無論關於精神維度還是關於“活性”物質,這兩方面其實都屬於西方文明的劣勢。一方面,西方文明擅長的是物質對象,而不是精神維度。另一方面,西方文明擅長的物質又屬於一種剛性物質,也就是一種“死性”物質。這與西方物質五行屬於“金”的屬性有關。因為西方“金”代表的就是一種“死物質”,已經收斂凋零了的物質,內部能量已經被壓榨乾凈;相反,而東方“木”所代表的則是一種“生性物質”。“木”的屬性是生髮。從這個意義上講,其實西方“爭文明”也屬於一種“死文明”。結果化、固定化、絕對化、靜態思維其實都是一種“死文明”的表現。中國俗話講,固執那叫做“認死理兒”。西方的固化思維方式就屬於這種“死理兒”。其實所謂的“活性”物質那就屬於一種“過程”物質、“生性”物質,“死性”物質那就屬於一種“結果”物質。
其實唯物質“可分也”的“可分性”就是建立在這種“死性”物質、剛性物質的基礎之上的。唯有“死性”物質才可以被任意分割、任意解剖。比如中國中醫所講述的人體經絡,就屬於“活性”人體的屬性。當人體“活性”失去了的時候,也就是當人體生命屬性失去了的時候,西醫在解剖人體結構的時候,是找不到人體的經絡系統的。西醫看到的就只有血管而已。
那麼這是為甚麼呢?因為人體血管屬於比較剛性、比較收斂的物質存在,是“顯性”存在。然而人體經絡則屬於人體比較高能存在的物質屬性,一種“活性”物質屬性,是“隱性”的,不一定與固化形體相伴隨。其實我們在本章第二節《五行論》分析東西方文明的時候,已經跟大家講過了關於五行之中的五種能量級別的問題,為了大家的便利,本人不妨給大家引用於此。
1.       能量層級最低的實體物,剛性之物,金,已經沒了發性,也就是物形之內所儲存的能量已經基本被榨乾、被用盡;
2.       能量層級比較低的實體物,彈性之物,木,然而還具有發性,也就是在物質形態之下還具有內部儲存的一些能量,能量還未被榨乾;
3.       能量層級比較高的非實體物,流形式之存在之物,能量還比較內涵,呈現一種外陰內陽(坎卦)之象,水;
4.       能量層級比較高的非實體物,以能量散發形式存在,能量呈現外顯之象,是一種外陽內陰(離卦)之象,火;
5.       能量級別高於四氣,可以制約四氣,在四氣之間可以進行能量與形式轉移的中正中庸之物,土。
根據美國心理學教授大衛·霍金斯的研究所揭示關於事物的能量級別規律,那麼精神維度的能量級別應該比物質維度的能量級別高;正向精神應該比負向精神的能量級別高;那麼“活性”物質就應該比“死性”物質的能量級別高。因此西方剛性“死性”物質化的思維是無法抓到高於“死性”物質的生命體的“活性”屬性的,也無法看到意志過程中那些更高能量級別的價值創造。靜態思維屬於一種低能量級別思維,而動態思維則屬於一種高能量級別思維。那麼低級別是無法理解高級別事物的,因為能量級別不夠。動態dynamic,有時也用momentum來表示,在戰略學上則使用maneuver一詞,都與物體的運動movement有關。當然運動那就是需要能量來支撐的。在修煉文化上,這叫做能量加持。
我們剛剛給大家講了關於“活性”物質與“死性”物質、“生物質”與“死物質”的問題。其實即便是告別了“死物質”,西方的“生物質”與東方的“生物質”還是不一樣的。在人類文明之中,西方思想屬於一種“爭文明”缺乏真正“生的機制”。西方文明屬於“轉生為死”或者“你死我活”的“爭文明”,還是離不開對沒落“死性”的追求。“死性”或許就是西方文明對於生命現象的一種“負向認知”吧,因為西方文明最終就是需要塑造一種“滅的機制”。
在前面使用《陰陽論》討論關於東西方文明的時候,我們已經跟大家論述過了。西方文明在陰陽屬性方面,屬於陽,屬於一種獨陽文明。獨陽文明就屬於一種同性文明,同性應該相斥。特別是剛性物質,“同性相斥”的表現就極其強烈。另外,因為屬於相同“質性”,西方文明就不得不轉而追求“量性”法則,以數量體積規模大小來區別同性的事物。在這種意義上,物質文明無意間也產生了一種“做大”的追求,追求一種所謂的競爭優勢。然而這種“做大”在本質上屬於一種要素大,而非系統大。其實關於大尺度,這並非西方文明所擅長,所以就走上了一種簡單線性延伸或者模式複製的“量性”規模意義上的大,這也是由剛性物質屬性所決定的,一種要素主義零和意義上的大。
依賴物質,物質外部化,同時又追求數量“做大”,一種“外大”、有形之大、規模之大,那麼就需要大量的物質資源來支撐,所以西方物質文明就表現為不停歇的爭奪外部物質資源,不停的消耗地球上的有限資源。因此地球上的有限資源也就成了一種可以管控物質文明最有效的方法,一種最為收斂與剛性的方法。其實在人類文明末期的物質文明階段,當人類個體的慾望越來越得到滿足的時候,人類文明的整體的危機其實也就越來越致命。
大家知道,西方文明在主流整體上屬於一種水平思維。這種水平思維往往表現為一種延伸的趨勢。如果水平思維與“點思維”相疊加的話,就會表現為有限認知的一種無限延伸邏輯,一種延伸向迷失的邏輯。“點思維”疊加“水平延伸”,所以西方“實證科學”就一定屬於一種線性思維、直線邏輯。
笛卡爾平面直角坐標系所建立的就是一種“量性”水平思維體系,牛頓-萊布尼茨的微積分原理就是水平層面上的一種線性規律。線性與水平延伸存在着一種直接的因果關係。這種延伸其實與《絕對論》也存在着關聯性。因為結果或者規律被認為是絕對的、普適的,所以“點思維”就可以放心大膽的被延伸開來。因為身處小尺度的迷霧之中,也看不到廬山的真面目,所以就可以大膽延伸,而不是把小尺度規律當做象“神秘點”那樣的特殊規律來看待。
正所謂“無知者無畏”。其實這種線性延伸已經違背了牛頓真正的微積分原理,違背了真正“分而划小”的原理。牛頓的微積分屬於線性,但是並不屬於無限的線性延伸,因為微積分的每個小線段都需要調整方向。牛頓的線性、線段實際上是被限定在極小的範圍之內。牛頓的思想是線性,更確切的講,牛頓思想屬於線段。因此牛頓線性的擴張並非簡單的線性延伸。牛頓知道任何延伸首先需要調整方向量。其實線段與直線的最大區別就是。線段是有限的,被兩個端點加持;而直線卻是無限的。牛頓的微積分其實是線段而不是直線。
然而直線的線性延伸思維比較容易做到,比較省事,符合好逸惡勞的利己主義思想。這種線性延伸表面上好象是在遵從規律,本質上卻屬於一種不勞而獲的短線思維。所謂的複製思想,現代企業的所謂商業模式,其實就是想把小尺度規律做一種可以長期不負責任的無限拷貝而延伸。
實質上真正小尺度線段規律屬於一種“短鏈邏輯”結構,是不能夠被任意串聯延伸的。其實“短鏈邏輯”在小尺度上屬於“管控性”邏輯,然而在大尺度上卻有“適應性”邏輯的成分在。然而“點思維”的有限性與線性延伸的無限邏輯悖論般的疊加在一起的時候,其實那就一定會引發小尺度思維跨越“適用邊界”而迷失方向的問題。其實“泛主義”的一切問題,無論是“泛科學”還是“泛政治”,也都是由於不考慮適用範圍、不考慮“適用邊界”、不考慮線段方向調整而簡單線性延伸所造成的方法論失效。
線性延伸的邏輯,就是把“點規律”,以及認為絕對化認定的“點規律”當做一種普適規律來看待,然而再通過“線性邏輯”,而在水平層面的意義上簡單擴張而得來的。一種從“點→線→面”所延伸看來的邏輯。但是這種水平延伸一旦觸及到一種垂向維度的上下層級阻攔的時候那就傻眼了,就會遇到ceiling天花板了,就再也上不去了。
水平向外延伸比較容易做到。因為延伸的邏輯在本質上確實是屬於一種最節省能量的邏輯,因為過程只是成本,沒有價值。然而向上突破、向上超越那就需要消耗巨大的能量,不可能“自然”的發生。但是朝下走的“自然過程”似乎可以發生,不進則退,水往低處流。其實物質的意義就是下拽、下落。“水往低處流”可以不知不覺的發生,就是我們講過的那種“自然破壞力”,隨時都起作用。
因此,延伸,不會自然向上發生。向上那叫做突破而不叫延伸,需要正向意志加持。延伸則屬於一種省力法則,而突破則需要消耗巨大能量。而且向上突破所需要的能量僅僅依靠水平物質層能量的積累是不夠的,我們講過的五行能量級別以及霍金斯教授所研究的事物能量級別都說明了這個問題。比如霍金斯教授的研究表面,與物質性相關的意念能量值慾望、競爭等等往往都在200以下。這種物質導向的能量值無論疊加了多少,其能量值仍然在200以下,不會因為堆積而提高。就象十個壞人不可能堆積成為一個好人一樣,三個臭皮匠其實是頂不了一個諸葛亮的。那麼7000萬個世俗也不可能堆積出一位聖賢。水平物質能量與向上的精神能量完全是兩回事,是根本不同的“質性”能量,而不僅僅是“量性”的不同。其實即便在“量性”法則之中,分母不同也不能夠直接相加減!
西方文明屬於一種物質資源消耗型結構。這一點我們在本章的第四節中已經為大家講述過。西方文明的物質屬性、外部屬性、“爭文明”屬性、短線因果屬性等等,就決定了西方文明屬於一種物質資源消耗型結構,對外部物質資源的依賴性、依存度極高,也就是一種外部依存性結構體,一種外耗型結構體。這也是西方文明“獨陽”不生的一種表現,沒有生,只有耗。因此,在被西方文明所主導的現代人類文明談論甚麼再生性或可持續問題,純粹屬於一種痴人說夢。
因為外部依賴性,所以西方文明容易被外部因素掌控,被外部力量操縱的可能性就極高。換成項目管理的語言,西方文明的高度收斂性與外部性就決定了項目管理偏離終極目標、走向自行隨意發展的可能性就極小。物質的收斂性高,物質文明的收斂性高,剛性物質更是如此。所以西方文明的這種物質消耗型文明其實也是由人類文明的項目管理屬性所決定的。
我們一直反覆給大家講、多次的講,有一個掌控人類文明最後階段文明進程的地球資源時鐘。當這個資源時鐘開啟的時候,其實也就是宣布人類文明進入了最後精確倒計時的計量階段了。其實,在人類文明的中段,還存在着人類文明進程在階段節點進行方向調整的可能性。然而當人類文明進入到收斂後期的時候,那就已經不存在任何關於節點方向調整的可能性問題了,剩下的那就只有精準目標與時間終點的收斂問題了。
因此么西方的物質消耗型文明給人類帶來的應該是一種時間緊迫感,然而由“點思維”支配、主導的人們,往往卻不容易意識到這樣的問題。因為“點思維”往往認為地球上的物質資源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其實即便是有羅馬俱樂部的一群人在1972年已經意識到了關於“增長的極限”的這個致命問題,但是當今絕大多數的世人還都抱着未來科技可以為人類解決未來能源問題的幻想,而不知道約束自己的個人物質慾望的膨脹。
其實關於人類未來科技的任何發展那也是在更高宇宙意志的掌控之中的,也不是人類自己想怎麼發展就能夠怎麼發展的。其實人類從來都沒有說了算的。只不過是大多數人不相信而已。人們陶醉的只是現代科技在表面給人類展現出了果實,就包括關於未來新能源的所謂曙光並不能夠給人類解決根本問題。其實那都只是人類的一廂情願而已。其實任何新能源,如果生產效率的提升趕不上人類慾望膨脹的速度,那一切實際上也都是枉然。
我們說,西方文明擅於處理負向事物。這種針對負性事物的態度起源於西方宗教的“原罪論”。因為認識到“人性惡”的方面,而且關心如何克服“人性惡”的問題,所以“實證科學”的“理性”一直以來在努力排斥“人性惡”的干擾。西方基於“人性惡”的觀察,所以在對於“人”的問題方面,西方方法一直比較消極、比較被動,一直採用一種“降格”、“降溫”、降“心火”的處理方式。在管理學上,對於人,西方文明一直採用一種負性管理或者管理的負向意義的態度。
其實所謂管理,應該關注“人”與“事”兩個維度。在“事”的維度上,西方的管理思想比較積極,甚至非常aggressive。然而在“人”的維度方面,西方思想,不僅僅是在管理思想方面,“實證科學”的研究方法其實也是一樣,西方思想比較消極。實際上關於人性的“原罪論”就決定了西方文明對待“人”的態度比較消極。這與西方文明承擔人類文明的末期使命有關。管理就是管壞人。對於“人”,管理只有負向意義。實際上管理的X理論就是這樣假設的。企業的員工那就是應該被“管”着的。
在“事”的管理方面,西方思想屬於絕對的管控論。因為小尺度,所以絕對管得住、摟得住、hold得住。在MBTI第四維度方面,我們已經給大家表述過了。西方主流思維屬於一種小尺度上的“管控性”思維,缺乏一種“適應性”思維。研究所謂的規律,其實也是出於一種絕對的“管控性”思維。西方的水平延伸思維實際上也是在延伸一種“絕對管控性”的思維。
然而大家知道,在大尺度範圍上,能夠劃歸人類“管轄”的實際上只是一小部分區域。即便是這一小部分“管轄”區域的“管轄權”,其實也是人為強行劃出來的。因此,在大尺度方面,還存在着人力即使想強為也管不了的區域。因此,從邏輯上講,對於人類有限能力可以“管理”得了的區域,人類才可以行事“管理”的方式。然而對於人類有限能力根本“管理”不了的區域,對於超越人類“管理”能力的區域,人類就應該採用一種“適應性”思維。然而西方主流思維似乎還沒有這個自知之明。
西方文明這種超越權限的“管理”思維奉行的其實就是一種“反背邏輯”的簡單延伸方式。也就是把自己當成了可以凌駕於一切之上的主人,關於“事”管理的主人。於是,發號施令、為所欲為、反客為主。管得了的管了,管不了的也想管了。
四、西方文明的機會與使命OOpportunities
西方文明總體上講,屬於一種負向文明。我們這裡並沒有貶低西方文明的意思,當然正向與負向其實與價值觀取向有關。當全人類都已經負向了的時代,又何必再爭論是你的負向還是我的負向呢?其實人類文明已經全都負向了。
物質文明表面價值觀取向是“中性”。外表價值觀取向“中性”的含義,那就是沒有正向道德的約束。如果沒有道德約束,那就一定就是道德向下滑落,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物質性的自由落體嘛!
其實表面物質“中性”所掩蓋的事實就是內部價值的負性取向。這也是物質淹沒精神的意義所在。醜惡的必須遮蓋起來。所謂家醜不外揚嘛。另外,文明知道,物質過程的意義是消耗能量,而不會主導增加能量。如果以物質“中性”作為一種過程起點能量值計算的話,那麼經過一段時間的能量消耗之後,結構體或者過程量的能量值水平那一定就是一種負性。
負負得正。作為一種負向文明,只有當人類文明走入負向階段的時候,也就是進入到了由負向能量所主導的末期階段的時候,西方文明才能夠真正排上用場,西方文明擅長於處理負性事物,擅於“以毒攻毒”、“以惡治惡”,然後“負負得正”,在物質文明中延續人類文明。
而且我們還給大家講過關於要素陰陽的一種屬性,那就是,要素陽運動速度快,要素陰運動速度慢。如果需要把陰陽效果在過程終點進行疊加的話,那麼就必須讓陰先出動,然後讓陽后出動。這樣慢先與快后才有可能在人類文明的最後絕對同時抵達人類文明共同的終點。
西方文明要素陰陽屬性為陽,運行速度快,但不可能持久,所以需要后出發,因此西方文明必須在人類文明的後期擔負使命責任。西方文明的效率文明、速度文明就是這種速而不久的“陽文明”的表現。因為任何見效快的事物都不可能持久,因為結構體的能量值是一定的。快用則持續時間就短,慢用則持續時間就長。這也算是一種“能量守恆”吧。
西方文明作為一種效率文明,見效快。但是來的快,去的也快,只有三、五百年的人類使命。君不見,東方文明可以持續3000年以上的地球資源,然而西方物質文明300多年的時間就快要用盡了。因此西方的這種物質文明只能夠放在人類文明的最後階段,如果放在人類文明的前段,那麼地球資源在人類文明剛剛開始不久可能就會被用盡,那麼接下來的3000年,人類文明又如何得以延續呢?喝西北風呀?
實際上西方文明在大尺度上看,並不具有延續性。因此西方文明的機會與使命只能夠被安排在人類文明的末期這個短期階段,因為西方文明就是這樣“被招聘”而來的。也就是說,如果西方文明不具有物質消耗型、以及效率性的物質消耗功能,那麼西方文明還“應聘”不來呢!然而在這種物質文明中,空談甚麼可持續,那純粹是一種痴人說夢。
五、西方文明的威脅與風險TThreads
正所謂“成也蕭何敗蕭何”,東方文明如此,西方文明也如此。西方文明的物質性與效率性決定了西方文明的機會與使命。同樣西方文明的物質性與效率性也決定了西方文明給人類文明所帶來的最大風險。因為西方文明屬於《外學》,關於事物的《內機》機制與《內核》“質性”原本就不擅長。而且在小尺度“點思維”的短線因果關係上看問題,本來就比較絕對化,所以西方文明一旦迷失方向,就很難再找回來、再糾正回來,因為西方文明不擅長改變,也缺乏正向精神維度的加持。
另外,物質的堆積作用在很大意義上就是迷失“本性”、迷失“使命”。一旦西方文明步入了錯誤的方向,而且又是一種高效的奔跑,那麼這種方向迷失的風險就非常大,而且在人類文明末期的時候已經失去了項目中段所具有的那種節點上進行方向調整的機會。
我們也一直講,西方《有神論》的信仰對於西方“實證科學”所開創的物質文明而言,具有一種不可或缺的彌補作用,是西方文明時時刻刻都不應該缺失的部分。只不過西方文明的《有神論》與《科學論》走的一直是一種二分法互補關係的道路,“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
然而達爾文的《進化論》,以及打着社會達爾文主義旗號的那些社會自然論學說,以及以撒旦教馬克思魔頭面目的唯物史觀為幌子所出現的一切學說,那些試圖否定《有神論》信仰的一切學說,對於近現代的西方文明而言,其實都是極其危險的,都是以物質文明迷失方向為幌子將人類導向地獄的陰謀。
好在這些危險,至少在主義形式上,已經從西方自由世界中被清除出去了。然而在共產國家中卻流毒廣泛。然而即便是在所謂的共產主義陣營之中,真正明目張胆的宣稱自己是《無神論》政權其實也只有中共自己一家。就連被中共當做小兄弟的、碩果僅存的所謂社會主義國家的北朝鮮、古巴與越南等等政權,都沒有聲稱自己是《無神論》國家。由此也可見,中國文化在人類文明的使命之中角色那是非常特殊的。
* * * * * * * *
另外說明一個問題,就是關於下一節,也就是本章的第七節,“文明陰陽論”這一節。關於這一節,到底應該寫些甚麼內容,本人糾結了很久,因此本人就直接去寫作第五章了。寫完了第五章的初稿之後,本人覺得還是應該回過頭來寫作第四章的第七節。然而在寫作第四章修訂稿的時候,本人又猶豫了。畢竟關於東西方文明的陰陽屬性,我們已經在許多章節中給大家討論過了,特別是下一章的第七節“陰先陽后論”,我們還會有許多關於東西方文明陰陽屬性的論述,因此本人決定在沒有更新的關於陰陽屬性認知的情況下,本書先暫且空缺第四章第七節的內容。將來如果有更多的關於東西方文明陰陽屬性新認知的時候,那個時候我們再把缺失的第四章第七節的內容給大家補上。特此給大家說明一下。那麼接下來我們就進入本書的下篇,我們就直接開始關於第五章人類文明初始階段的“十論”了。
:網路 / :正見新聞網

人類文明的審判(第四章):西方文明的SWOT分析(上)

作者: 
小岩
第四章 文明屬性與使命分工
第六節 西方文明的SWOT分析(上)
前言
我們的SWOT分析,主要是幫助大家把東西方文明各自的一些負面性意義着重的給揪出來。我們上節已經給大家提過,SWOT分析主要是基於從二分法角度看問題,與我們三分法的邏輯並不完全一樣。因為優勢與劣勢其實是不可分割的,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然而SWOT方法還是將事物的優勢與劣勢人為的分開來進行研究。我們這裡只不過是借用一下SWOT方法而已,就象我們借用MBTI一樣。因為在中國,接受過西方現代教育式培養起來的專業人士們對這些分析方法應該比較熟悉。其實“分析”方法的本身就屬於是西方文明的優勢所在。“分析”實際上也是一種“分”法。其實西方分析方法中的所謂“歸納”就未必屬於西方文明的優勢了。“歸納”屬於“聚合”邏輯,是一種“合”。然而“合”絕非西方文明所擅長。
西方文明擅長要素、擅長“拆分”,不擅長系統與整合。當系統被拆成要素滿地的時候,本人指出過,西方文明並不是忘記了“回裝”,而是西方文明根本就不會將要素再“回裝”為系統。因為系統的聚合力、捆綁力並不像西方“實證科學”機械模型設想的那麼簡單。那些真正的系統屬性,在系統被“拆分”成要素的時候已經被丟失了、忘記了。那麼在系統“回裝”的時候已經丟了的東西又如何能夠找得到呢?
另外,所謂“歸納”就必須有一個歸納、集合的原點。然而西方文明的《內核》原點其實是被埋沒的。因為西方文明屬於“地之理”,因此任何“歸納”充其量也只能夠向“地理”上的原點靠攏,也就是那些“點思維”所謂的規律。然而那種真正原生、未被“拆分”過的系統,原點往往是在“天理”的層次。所以即便是“拆分”之後的要素可以被再次“回裝”起來,其實那種被“回裝”出來的東西,充其量也只能夠算作一種人為的“偽系統”而已。
拆分”可能是人為的,人為的“強拆”;“回裝”也可能是人為的,“回裝”出來一種“偽系統”。這就是西方小尺度文明迷失的一種表現,也就是“地理”與“天理”呈現“反理”的一種表現。關於“天理”原點與“地理”原點的問題還涉及到關於人類知識來源的問題。一般人認為,知識有兩種、有兩種來源,所謂感性知識與理想知識、直接知識與間接知識,所謂來源於實踐或者來源於書本。其實這些認識,都是人類喪失了“天理”之根的一種表現。關於知識的三種來源而不是兩種,本文在下一章中會有專門的討論。
一、西方思維屬於負向方法
所謂“負向方法”其實就是關於“反理”的另外一種說法,一種西方的說法。大家知道,東方文明基於開發“人性善”的基本“定位”,主要關注人類精神維度正向向上開發的無限潛能。然而西方文明則是基於“人性惡”的“定位”,更加關注如何控制或者迴避關於人類“人性惡”的因素,也就是如何守住關於人類有限的下限基盤、下限底盤的問題,別再往下掉了。用秩序、規律、制度、法規等比較剛性的方法守住結構體的底盤。其實這也符合基於結構體層級特徵的基本規律,越往下就越物質、越剛性、越堅實、越束縛。這就是結構體底盤的屬性,屬於結構體《外殼》最特殊的一部分,與整體上《外殼》的屬性還不一樣。比如西方文明的《外殼》在整體上是“外向型”的,其實這是指的水平方向的《外殼》屬性,然而在垂向維度上,因為西方屬於一種水平文明,因此西方文明所在的這個水平層次的上下天花板與底盤基板都被封閉的很死,很難被突破。因此西方文明關於底盤的營造與管理就非常紮實、非常緻密、非常剛性,否則也托不住在底盤之上所承載的緻密剛性物質。因為西方文明的中空部分是物質倉庫,是裝填剛性物質的,屬於西方文明的底盤就必須非常堅實。就象大樓的地基部分。要想蓋高樓,要想多裝東西,那麼大樓的地基就必須堅實。
相反,東方文明在水平維度方面的《外殼》屬於“內向型”,非常緻密,包裹嚴謹。然而在垂向維度上,相對於東方文明在上下維度的突破能力而言,上下方向的天花板或者基板就顯得不是那麼緻密,因為東方文明需要向上突破嘛,而且是使用精神力量進行突破,而不是使用物質手段。其實天花板與基板就是一回事。在沒有被突破的時候屬於天花板,一旦層次被突破就成為新層次的基板了。天花板與基板的屬性,這是我們從一個角度上講。反過來講,就是東方文明在垂向方面突破上下天花板或基盤的能力非常強。
當人類文明處於正向能量導向的時候,東方文明的這種屬性便於向上突破天花板;然而當人類文明處於負向能量主導的末期階段的時候,也就是失去了正向精神導向的時候,那麼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東方文明就表現為向下突破道德底線、道德基板的能力非常恐怖。比如“在中國制度是用來破壞的”就與此有關。“遵守制度”屬於水平思維,“破壞制度”屬於垂向思維。
這就是當今中國大陸的社會現狀,一種一日千里、駟馬難追的道德墮落。請大家注意,我們這裡可不是給中國人道德墮落找甚麼借口。道德墮落那是人類文明的整體特徵。《文明使命論》其實是關於整體的。然而在任何時代,每一個生命都有自己的選擇。為甚麼蓮花可以出淤泥而不染呢?在道德淪喪的時代,那些能夠堅守道德的人才顯得更加珍貴,更加有價值,發心向上修煉甚至可以震動宇宙十方世界。與此宇宙智慧就會為這樣的生命打開通天之門、放下登天的梯子。
大家知道,東方文明是激發人的“善能量”的,突破上限;而西方文明,我們可以看做是,如何有效管理人的“惡能量”問題,也就是守住下限底盤。能量有善惡的不同屬性,這是我們在《耗散結構理論遇到水結晶實驗》一文重點為大家所重點闡述的要點。其實能量也是善惡同在的,東方文明關注“善”的一面,考慮如何激發正能量的問題;西方文明則關注“惡”的把控一面,考慮如何管控的問題。只不過東西方文明的分工不同而已。
本書前面第三章的最後一節中,我們曾經給大家介紹過關於美國著名的心理學教授大衛·霍金斯花費了30多年的時間,研究關於《宇宙間萬物的本質是能量》這個問題。這個關於萬物能量級別的研究,對於我們區分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的不同使命“定位”,以及由相關使命“定位”所決定的能量層級,可以說是非常有幫助的。
東方文明的傳統社會講求正向精神,講究“人性善”,講求“仁者愛人”的社會道德觀,比如,清心寡欲、無欲無求的淡定,霍金斯教授給出的能量值是250;還有東方傳統思想所倡導的包容精神的能量值是350(寬容);而儒家思想或者墨家思想所倡導的“仁者愛人”思想,愛的能量值就更高,達到能量值500的水平;而東方的“生文化”、好生思想、包括《孫子兵法》最高境界的非攻精神的能量值則可以到達600(平和)。
然而西方物質文明的驅動力——物質慾望的能量值只有125,西方“爭文化”憤怒的能量值那是150。大家知道,在大衛·霍金斯教授的能量級別體系之中。數值200屬於正向與負向能量的分界點。西方文明中的一些重要概念,特別是與物質文明相關一些概念的能量值,一般都在200以下,而東方文明核心概念的能量值一般都在250的基數水平以上。或許這也就是為甚麼西方“理性”思想一直力圖避免“人性”干擾的一個很好的說明。近代文明人類“人性”的能量數值很低。
可見,在“入世”的層面上看,西方文明更關注人類的物質屬性,也就是關於“個體人”、“自然人”、“物質人”的屬性。其實這些“物質人”屬性並非屬於“人性”的主軸,只是人生存的一個載體。其實在物質身體承載之上的“人性”才是人生的主軸。“人性”是非物質性的一面,根據西方“原罪論”的思維,那就是“人性惡”,這也是人類文明走到末期階段的一種必然,所以西方“實證科學”只能夠奉行一種物質主義的“理性主義”,盡量迴避“人性惡”的一面,進而也就茫然的迴避了“人性善”的一面、迴避了“人性”的全部。剩下的那就只有關注“物質人”、“個體人”了,以這種方式迴避“人性惡”的一面。
其實西方文明,特別是“實證科學”,即便一直想要刻意迴避關於“人性”的一面,特別是力圖使用“物質人”、“個體人”的維度迴避“人性惡”的一面,然而“人性惡”的一面始終都是無法迴避的了的。就象我們做企業管理的管理經驗告訴我們,企業各種管理制度、管理規範,原本是想管住那些壞人、管住“人性惡”的一面,其實結果呢?壞人並沒有給管住,“人性惡”並沒有被管住,反而是好人都被管住了,好人已經被制度束縛的無法放手做事情了。然而那些壞人呢?照樣能夠投機取巧、偷雞摸狗。
我們說人所設計出來的任何制度,無論多麼嚴格,那依然是有漏洞的。這就是因為人的有限能力所致。只有天網才能夠恢恢,才能夠疏而不漏。人為的制度,那就總會有漏洞。大家還記得吧?到了人類文明的末期,東方人具有強烈的“機會主義”與“投機主義”傾向。因此在中國,制度不是用來遵守的,而是用來破壞的。因此中國企業之中的“壞人”天天都是在想如何鑽制度的漏洞而獲得額外的私利。因此說,制度、秩序、物質人、中性人的“理性”不但沒有迴避的了“人性惡”的問題,反而成就了放縱“人性惡”的機會。比如當代的律師行業就是如此,往往不是捍衛“人性”的權力,而是鑽營法律與制度的漏洞。
另外“迴避”人性的方法其實仍然是一種二分法的思維,必須建立在事物“可分性”的假設基礎之上。然而“人性”本身是屬於非物質性的存在,是“不可分”的,是不可能從屬性所附着的物質體上給剝離下來的。永遠是如影隨形的一種狀態。即便西方文明試圖把“物性”(或“理性”)與“人性”分開,那麼這種“拆分”其實就只能是一種人為的“拆分”而已,實際上並不符合事物的本身屬性。
這種人為“拆分”就屬於一種“強拆”。也就是說,這種人為“拆分”破壞了事物的完整性。我們可以再給大家舉一個比較形象的例子。比如生日蛋糕,大家都吃過。生日蛋糕的最下層是麵包層,中間可能是巧克力層,最上面是奶油層,還做出了各種花樣。當我們切分蛋糕的時候,我們都是從上向下切(作者註:也就是從事物的表面入手進行“切分”),這樣“切分”出來的每一分蛋糕仍然是麵包-巧克力-奶油三層次結構。顯然我們並不應該橫向的把某個層次給切開,表層是表層,中層是中層,底層是底層。因此“切分”只是一種划小,並不應該讓按照某個層次切分,於是讓某人只吃奶油,讓某人只吃巧克力,再讓某人只吃蛋糕。這種橫向的“切分”,將因果聯繫切開的方法顯然是不合理的,絕對不會受到大家歡迎的。
特別是藏在表層下面的那些個“隱性”層次,其實在現實世界中是根本無法下刀的,根本就沒有“切分”精神與人性的那種刀子。還是我們以前給大家講過的那個道理,“唯物質可分也”。其實物質與精神應該屬於一種層次關係,而不是表面要素關係,屬於中國傳統思想講的是一種“形而上下”的關係。
人為“拆分”之所以認為自己能夠把“物性”與“人性”、“物質”與“精神”分開,那隻不過是水平思維的一廂情願罷了,並不屬於事物的陰陽內外不可分的本質。這也就是我們一直堅持的“合一論”的“不可分”的原因。
接下來,我們給大家講,有這樣一個道理,那就是“你想看甚麼,你就會看到甚麼”。如果你認為“人性惡”,那麼你滿眼裏所看到的那就都是“人性惡”的方方面面。西方政治學有這樣一個原理,你想要有一個敵人,那麼你就一定有一個敵人。“怕甚麼就給你來甚麼”。就是這麼一個道理。
比如,西方的“實證科學”一直試圖用價值觀中性的“理性主義”、“中性主義”的“物質人”、“自然人”替代“人性惡”的一面,但是替代來、替代去,驅動物質人的“隱性人性”動力——慾望125、競爭150等“隱性人性”的能量數值其實一直都是在能量正負向分界值200以下,因此才會導致在西方近現代文明崛起以來的幾百年中,人類文明的能量值一直長期徘徊於190這個負向意義的數值上。
然而,東方主義,在“入世”的層面,所關注的主要是“社會人”的精神維度,而不是物質維度的甚麼“自然人”或者“個體人”。人的社會屬性往往通過“個體人”的行為方式來展現,通過人與人之間的一種行為道德倫理關係來體現。也就是,“社會人”屬性往往通過行為方式關於利己與利他的比例關係來展示。這種利己利他的比例關係就是“社會人”品德的一種衡量方式。
也就是說,當“人性”利他值超越“人性”利己值的時候,“人性”的社會品德就展現出來了。也就是我們前面講過的,人的“場存在”或者“外場”屬性就彰顯出來了。因此人的“社會性”在本質就是一種超越性,超越“個體人”、“物質人”存在的意義,超越“個體人”自身價值的邊界。借用大衛·霍金斯教授的研究,這種“社會人”品德的能量值一定超過正負能量分界值200的水平。換句話說,一般而言,只有能量值超過200,人的特徵、“人性善”的部分才能夠表現為正向能量的道德品德,表現為一種能夠超越自我滿足、超越自我需求的品德。
按照陰陽之理,按照要素陰陽的劃分,物質屬於陽,物質人都屬於陽。物質人都屬於自我利己主義,在物質利益面前屬於一種互相排他性關係,一種物質利益零和的關係。物質利益面前有我沒你,你死我活,互相排斥。這也符合陽與陽之間同性相斥的原理。物質人就屬於這種要素陽屬性,為同性相斥的原理所支配。
然而對於“場存在”強大的人而言,“場存在”屬於一種“隱性存在”,屬性為陰,而且駕馭“場存在”強度的動力屬於人的精神,一種“社會人”的精神屬性、道德品德,一種可以“齊家”的能力。大家知道,當這種“場存在”強大的時候,所對應的實際上都屬於一種利他性的人物、一種具有超越個人存在的“社會人”、利他人。人物質身體的邊界屬於要素陽,是利己的,而“場存在”強大的人,也就是“外場”呈現的這種人的外部邊界就是一種要素陰的屬性。因此“場存在”的人與物質人之間就表現為一種陰陽相吸的“異性相吸”原理,所以凡是具有利他之心的“社會人”周邊就會吸引一大群物質自然人圍攏過來,就會成為人群之中的領袖。就是這麼個道理。
西方的“物質人”,“個體人”,能量數值都在200以下。這個能量數值其實就對應於馬斯洛需求金字塔的缺失性需求的物質生理需求層級。根據馬斯洛的五級金字塔,“人性善”或是“人性惡”、或者“善能量”還是“惡能量”並不一種簡單能量數值的問題,而是涉及到一種層級向上提升的問題。在這方面,大衛·霍金斯教授關於萬物能量層級的研究在實質上仍然屬於一種“量性”思維方式,將能量層級關係轉換為一種數量關係。其實我們剛剛提到關於物質“同性相斥”以及“場存在”與物質人之間“異性相吸”的道理,仍然屬於一種水平層次之理,仍然屬於所謂的“入世”之理。只不過“場存在”的“異性相吸”屬於一種“齊家”的“社會人”範疇而已。其實精神維度再向上一個層級所遵循的並不是“異性相吸”的理,反而成了一種“同性相吸”的惺惺相惜的同頻共振的原理。這或許也算作一種“反理”吧。是一種精神“共享”的原理,而不是物質“拆分”的原理。“同性相斥”是物質與物質的關係;“異性相吸”則是物質與精神的關係;而“同性相吸”、同頻共振則屬於精神與精神之間的關係。
二、西方文明擅於處理負向事物
因為我們在前幾節分析東西方文明特徵的時候,對於東方文明而言,我們在優點方面說的可能比較多。而對於西方文明而言,我們缺點劣勢方面說的可能比較多。因此出於公正的原因,我們需要把西方文明的優勢特徵再歸納強調一下。給西方文明再說一些好話。這部分應該屬於SWOT方法單獨再拿出來關於優勢S=Strengths的部分。我們主要在這樣三個方面進行論述,(1)西方文明擅於處理負向事物,(2)西方文明具有“說得清”的屬性,(3)西方文明擅於溝通。總而言之,西方文明比較世俗一些,因為世俗世界與上帝天國被二分法分開了嘛。Weekdays世俗工作,weekends進教堂祈禱上帝。
相比而言,東方文明屬於一種超越導向,具有一種超越世俗的導向,不斷向上突破,具有“出世”的意義。不是進教堂的宗教,而是進山的修行。然而在“入世”方面,東方文明面對的是正向事物,“人性善”或者是正向能量效果,因為與“天道”連通,“入世”與“出世”連通,所以東方文明必須正向向上才能夠發揮作用。
因為具有正向價值,那麼好東西當然就應該是多多益善了,所以東方主義採用的是一種提升上限,不預設上限的方法,收穫無限,越多越好,可以看做是一種追求無限收益的“質性”方法。當然我們使用“收益”這個詞彙來形容東方思想其實未必恰當,因為“收益”往往與利己主義思想相掛鈎。然而東方思想的“終極意義”是擺脫物質利益、擺脫self-center的“地之理”的束縛,在“入世”方面追求一種為他、利他other-center的奉獻“人理”法則,或者追求一種“出世”層面與“天理”相通的一種超越境界,追求一種在宇宙層面cosmos-center同化“天理”的境界。
然而,西方的主流思維屬於一種純粹“入世”層面實實在在的東西。而在“入世”層面,西方文明最最擅長的是處理負向事物,或者處理事物的負向作用。這是我們給讀者強調的西方文明的第一大優勢。不恰當的說,西方文明屬於一種“以惡治惡”、“以毒攻毒”、“負負得正”的方法。請原諒我們這麼說,我們這裡並沒有任何對西方文明不敬的意思,因為無論東方文明還是西方文明,其實都是上帝的“選民”。
西方科學所採用其實是一種對事物的有限管控方式。管理在本質上有一種“天生”的負性意義。管理就是用於管壞人的。因為“人性惡”,如果不被管理的話,那麼人在私利的驅動下,就會為了滿足個人慾望去傷害、損害他人的利益。這就是管理X理論的認知。基於“人性惡”原罪的假設,所以管理的X理論其實也並沒有甚麼錯誤。
那麼基於“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原則,負向管理雖然有許多不足或負面效果,但是比起那种放任“人性惡”而自流的結果而言,X管理思維還是非常可取的,目的是為了幫助守住“人性”的底線、底盤。西方的管理思維實際上就是將負向作用控制在最小範圍,也就是將惡性事件、負向事件的意義控制在最小範圍的一種思維——兩害相權取其輕嘛。
東方思想針對的是正向因素,所以就需要將正向因素或者正向效果最大化,所以東方思想在於大;然而西方思想所針對的是負向因素,所以就需要將負向因素或者負向效果做最小化處理,因此西方思想在於小。其實雙方的作為都應該屬於一種“理性”選擇,都是各自文明的正確選擇,只不過所針對的對象不同而已。兩種方法並沒有甚麼不恰當的地方。所採用的方法不同只是因為東西方文明各自的使命不同而已,所主導人類文明的階段不同而已。人類文明的階段不同,階段特徵不同,當然相應的責任也不同,使用的方法也應該不同。這是由人類文明的生命大周期屬性所決定的。
因此要想能夠真正理解東西方文明,那麼關於事物發展“過程”中生命周期屬性的特徵,生命周期不同階段關於事物“結構體”特徵,以及主導“過程”與“結構”的正向作用與負向作用的特徵,就非常至關重要。也因此,我們在本文前面花費了大量的筆墨給大家論述關於《過程論》與《結構論》的相關內容。
* * * * * * * *
以下部分與我們前一個小標題的前部論述可能有些重複,就是關於結構體的基盤。以下部分是本節原稿最初的內容,而之前那個小標題前半部論述則屬於本人後期修訂稿加入的內容。本人希望無論新舊稿都可以保留下來。
如果讓我們換成另外一種物形的語言,一個在垂向結構體方面看事物的方法,那麼結構體可以看做由基盤、上限與中間部分組成(作者註:在水平維度上,既包括中空,也包括水平維度上《外殼》部分)。東方文明相對而言更關注一個結構體的上限部分,而西方文明更關注一個結構體的下限基盤部分。上限為正,下限為負,所以西方文明更擅於處理負向事物。
西方思想關注的是如何給結構體建立一種堅實基盤的問題。西方方法屬於如何固化守住底線的問題。底線必須堅固,底線必須能夠被守住。其實西方的剛性物質、物質化制度的緻密與縝密都與此有關。西方思想屬於一種“退而求其次”的防守思維。其實,在任何“術用”的層面,也就是在“入世”的層面,這種“防守第一”的原則是非常正確的。《孫子兵法》就講“先為不可勝”的原則,也就是先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這是“術用”層面的基本原則,也就是先守住自己的層次,至少先別讓自己再向下掉層次了,所以西方思想就走了一種水平延伸的方向,不要再向下掉了。其實也是必然。
* * * * * * * *
那麼接下來,西方文明還有另外一大優勢,就是關於西方思想“說得清”的優勢,而不是東方思想的那種“神秘主義”。這與西方思想的絕對化、固定化、表象化、結果化、數字化屬性有關係。
大家一定要注意,其實“說得清”與“說得對”還是兩回事。因為西方文明屬於《外殼》導向,所以在事物的形式上非常考究。《外學》雖然不入事物《內機》,但是在事物表面形式上卻非常考究,很精巧、精準、比較數量化、固定化、絕對化,所以在理解事物的表面意義上西方文明不太容易發生歧義。這也是西方文明適用於信用合同制的一個原因。
“說的清”的屬性對於一個人類群體在成員之間的相互理解非常重要。西方文明在溝通方面的優勢彌補了在西方文明在精神維度方面社會性差的劣勢。這種在形式上的彌補,這種《外殼》屬性的優勢,當人類文明走入文明末期階段的時候就至關重要。比如當代西方文明比較擅於團隊合作就是一例。團隊合作屬於一種形式,社會組織形式化。因為在人類文明的末期,人類文明結構體的主導力量已經走入了物質《外殼》主導的階段,所以事物的形式就非常重要。
其實人類具有“個體性”與“社會性”的雙重屬性。這種雙重屬性也是不可分割的。對於“個體人”,東西方文明的對待方法也不同。東方關注“個體人”在“形而上”精神靈魂的部分;西方關注人“形而下”物質載體的功能。
對於“群體性”、“社會人”,東西方文明對待的方式也不同。東方“社會性”首先取決於一個組織結構體的《內核》部分。組織《內核》屬於組織體的領袖部分,屬於領袖人物的個人品德部分,也就是屬於《修身》的部分,具有“出世”的意義——實際上屬於東方文明那個精神核心的“個體人”部分。而組織體的精神屬性或者“群體性”則屬於《內核》領袖精神品德的水平向外延伸,是水平的部分,也就是《齊家》的部分,是超越領袖個體的“場存在”的《外場》部分。所以東方的“社會性”也屬於一種超越,一種在水平方向上超越《內核》人物自身需求的部分。然而西方的“社會性”關注的是人群組織的表面形式,關注的是一個結構體的《外殼》或模式,而不是超越《內核》個體的能量外展。西方的“社會性”是保護關於物質個體之間相互關係的外部形式,比較注重固化的形式。
當群體依賴組織表面形式的時候,當組織結構依靠於某種制度約束的時候,不再依靠《內核》的吸引力,而是依靠制度約束力的時候,“說得清”的屬性就顯得非常重要。任何結構體都必須遵循這樣一個發展規律,也就是隨着時間過程,或隨着結構體的生命周期的演進,一個結構體的主導力量就會由內部的《內核》導向向外部的《外殼》導向發生轉移。關於這一點,在下一章中,我們會重點討論。
我們講過,決定過程的兩組力量,那個正向能量會隨着時間過程逐漸衰減,而那個負向力量隨着時間過程卻會逐漸加強。一個結構體的發展規律或發展軌跡其實就是這兩組力量互為消長的結果。隨着主導力量(兩組力量的相互關係)自內向外推移,結構體就呈現出一種自內向外的“外發展”趨勢。當然還有一種結構體的“內發展”趨勢,是自外向內的,與結構體的“外發展”規律呈現相反作用。所謂向內為養,向外為用。西方文明就屬於一種“用文明”,所以追求用的效果。同時用必有耗。資源總會有耗盡的時候。然而東方文明則屬於一種“養文明”,向內為養,其實也就是一種“生文明”。比如東方文明講求“養生”,而西方文明講究“健身”,追求消耗型的“有氧運動”。
關於西方文明“說得清”的屬性,在幫助理解事物與社會人群們之間的溝通方面就具有極大的優勢。比如在學術方面,嚴謹的“定義”系統就屬於“說得清”屬性的應用。另外西方思想傳播的“學校制”——可以以一位教師對百十多學生的教育體制,可以說與表面事物之理容易“說得清”的屬性也是密切相關的。
再有一方面,西方文明不僅能夠“說得清”,而且關於如何相互“說”的溝通性技巧也非常好。這都是操作社會結構體“負向事物”所必須的。因為溝通在本質上屬於水平維度,西方文明所擅長的就屬於一種水平思維、水平認知,因此西方文明“天生”就擅於溝通。
我們在分析西方文明“外向型”《外殼》導向時就已經給大家談到了。西方《外殼》的發散性很好,也就是“皮”上的“毛”的屬性很發達。“皮”的功能是內聚的,而“毛”的功能則是發散的。西方文明結構體《外殼》上毛的功能非常發達,所以西方文明的《外殼》才是發散性的,是一種“外向型”《外殼》。
西方文明這種發達“毛孔”的“外向型”《外殼》表現在為人與人之間,也就是個體與個體之間,那麼就是有着一種良好的溝通渠道。西方文明保護個體、保護私有的健全制度其實也都與此有關。
有許多人認為當今中國問題多來自於中國的各項制度還不夠健全,因為現代中國步入法制社會的時間還比較短。然而本人根本不能夠苟同這種觀點。就象本人批判托夫勒“回裝系統”觀點時所談到的一樣,本人並不認同西方“實證科學”幾百年來擅長“拆分”方法而忘記了將“拆分”后的零件裝回系統的這種觀點。因為西方文明不是“忘記”回裝而是根本就不會“回裝”。同樣,中國遲遲不能走入一種法制社會,也不是由於甚麼步入現代法制文明時間太短的原因,而是因為東方文明不擅於固化的“制度”思維。所以,制度在中國不是用來遵守的,而是用來破壞的。
剛性“制度化”思維在本質上其實不屬於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在西方世界中,制度與秩序高於人,因為制度是中性的,人是負性的,所以制度高於人,“中性”值高於“負性”值,那是一定的。
然而在東方傳統中,人性高於制度。因為在人類文明中早期,人性是“正性”的,那麼人當然要高於“中性”的物質或制度了。然而當人類文明進入了末期階段以後,當“人性”已經淪落為“負性”的時候,那麼中國人繼續抱着一種“人性”高於“制度”的思維方式,那其實就已經是大錯特錯了。
東方思維守着一種已經負性化了的思維模式其實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已經沒有了正向能量的加持,那麼“人性”就不可能再高於制度了。那麼西方文明的負性模式化到了人類文明的末期為甚麼會有正面意義呢?也許這就是“負負得正”的法則吧。我們不是剛剛講過嘛,西方文明屬於一種“以惡治惡”、“以毒攻毒”的方法。或許是這樣吧!
以制度弱化人的作用,因為“人性惡”,“人性”是負面的,因此必須被弱化、被壓制。其實西方文明的“切分”划小的方法也就是一種弱化的方法。我們以前不是給大家講過西方方法在系統上屬於一種縮小效果嘛。其實也都屬於這個道理,最小化原則。負向的東西,當然越少越好。所以西方文明在小不在大。
西方的水平文明,“天生”就擅於溝通。同時西方文明又是《外殼》導向、形式導向、剛性物質。所以即便得溝通,那麼溝通的渠道往往都是剛性制度化的,而不是隨意化、變動性的溝通機制。即便是發牢騷、發怨氣那都應該是制度化的,比如媒體監督制度等等,可以讓負性的東西發揮正面的意義。這也是當今西方民主制度的最大優勢所在。
然而在當今的中國,即便是“好話”也未必能夠“好說”。中國人說話具有極強的挑戰性。得理不饒人,無理攪三分是當代中國人的一種常態思維。因為東方文明屬於一種上下的垂向結構,在人類文明的末期的負向表現那就是,上對下無“溝通機制”,下對上無“溝通態度”。東方文明的上下屬性所造就的就是東方文明“天生”不擅於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因為東方文明原本關注的垂向上“人與天”的溝通,水平溝通那就是弱項了。因此中國社會當今就只有“溝”而沒有“通”了。中國社會現在最擅長的就是“挖溝”,就是給別人“挖個坑”,而不是好心幫別人鋪條路。
:網路 / :正見新聞網

人類文明的審判(第四章):東方文明的SWOT分析(上)

作者: 
小岩
第四章 文明屬性與使命分工
第五節  東方文明的SWOT分析(上)
前言
在前面三節中,也就是本章的第二節、第三節與第四節。我們給大家集中分析了關於東西方文明的特徵。總體上,大家可能會感覺,本人對於東方文明的好話似乎說得多了一些,對於西方文明而言似乎批判的多了一些。其實這是因為東方文明主要是在人類文明正向能量主導階段起作用,而西方文明重要是在人類文明走入負向作用主導的末期才發揮作用的原因。因為東西方文明在人類文明過程階段的角色不同所致,所以西方文明在這些方面確實有些吃虧。因為在前面幾節的分析中,西方文明確實有些吃虧,那麼我們在本節中,就先把東方文明拉出來打打板子,談一談關於東方文明的缺陷。
大家都已經知道,本文整體上使用的邏輯屬於一種項目管理邏輯,我們在前面幾節所表述的東西方文明的各自特徵,實際上就是在進行項目管理5階段的第一階段的工作,我們一直在討論項目管理啟動階段關於項目團隊的組建問題,我們一直在挑選關於人類文明項目管理的文明候選人。我們在本章第一節中給大家闡述過關於“團隊建設的互補性原則”的問題。其實我們前三節關於東西方文明特徵的討論實際上就是在為人類文明發掘具有差異性、互補性的兩大文明候選人(candidates)。我們實際上是在給這兩大文明候選人做特徵介紹會。
大家可能知道,項目管理進入“5階段說”的第二階段的時候,也就是在進行項目方案策劃的時候,往往會使用一種叫做SWOT的評價方法,也就是對項目方案的優勢S=Strengths、項目的劣勢W=Weakness、以及機會O=Opportunities與威脅或危險T=Threads進行的一種系統評估。其實SWOT分析方法仍然是一種以二分法方式看問題的方法,比如S與W、O與T其實都是在一種二分維度上的兩級取向,就象MBTI的二分維度一樣。其實一切可以從當代西方思想中借鑒過來的分析方法往往都是基於二分法的東西。象馬斯洛那種層級認識、霍金斯教授那種能量層級的認知畢竟是西方認知的非主流,畢竟是少數。西方多數都是一種水平思維。二分法就屬於水平思維、平面思維。
那麼本節我們就借用一下SWOT這個術語。我們這裡只不過是借用一下而已,就象借用MBTI一樣,因為接受過西方教育的專業人士們,比較熟悉這些西化的分析方法。因為擅於分析,這畢竟屬於西方文明的一大特徵、一大優勢。需要說明的是,因為僅僅是在術語方面借用一下,所以未必與SWOT方法完全一致。
其實我們前幾節關於東西方文明各自特徵的討論,主要是基於東西方文明的各自優勢特徵方面,也就是屬於SWOT的S方面的討論。我們講過,根據善惡同在、陰陽相濟的原理,事物的優勢與劣勢其實是不可分割的,它們屬於一個硬幣的兩個不同方面而已。
一、機會成本的擅長與不擅長
正所謂“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有所擅長的,也就必定有所不擅長;有所適用的方面,那麼必定就會有所不適用的領域。其實東西方文明都是如此。其實每種人類文明都有其所適用的領域與不可用的範圍。所以才需要一種文明之間的差異性互補。這也是人類文明的有限能力所決定的。
“尺有所短寸有所長”這句話在形容東西方文明互有短長這方面其實非常形象。因為東方文明關注的是大尺度事件——屬於“尺”的尺度,所以東方文明擅長於大,而不擅長於小。也就是東方文明不擅長精細化、數量化的“寸”的尺度。然而西方“實證科學”所擅長的是事物小尺度方面的規律,很精細、很準確。西方文明在“點思維”方面極其精準,但是恰恰容易在大的方向上迷失。因為西方文明不擅長大尺度的問題。但是西方物質文明的優點就是可以將任何一種“思想”進行實體化、實施化。當然這是指那些可以被實體化的“思想”而言。西方物質文明的一大優勢就是在於落實或實現方面,而不是總在夸夸其談、紙上談兵。
其實關於擅長與不擅長、有一長必有一短的問題,還具有一種“機會成本”的意義。“機會成本”其實是針對於“可分割”的事物而言。大家知道,“可分割”事物一定基於物質屬性。那麼物質的重要特徵就是排他性。那麼“可分割”事物之間一定是由物質排他性法則所支配的。這也就是“機會成本”原理告訴我們的:你選擇了干這件事情A,你就必須同時放棄你有可能做的另外一件事情B。反過來講,你必須放棄的那件事情B的可能受益回報,也就是你選擇做事情A這種方案的“機會成本”。
“機會成本”的原理就是:只有當你做事情A的回報大於你的“機會成本”的時候,也就是大於做事情B的可能受益的時候,你選擇A方案勝過了選擇B方案的決策才會被事後證明是正確的。但是當你還沒有做A或B的時候,你又如何會事先知道呢?
其實無論怎麼選擇,“機會成本”總是要支付的,只不過大小而已。在狹義上講,人們只有當B>A的時候,人們才會意識到你為做事情A付出了太多太大的“機會成本”。然而當B<A的時候,即使“機會成本”存在,人們也未必能夠意識得到,即便意識到了也未必在乎。因為此時面對事情A與事情B的時候,人們已經做到了“兩利相權取其重”了,已經利益最大化了,認為自己已經贏了,當然就不會再有甚麼後悔了。所謂勝利者是不會受到譴責的。其實這就是一種以成敗論英雄的思維,一種物質成果思維的延伸。
人們後悔往往是因為感覺到個人利益遭受了損失的時候,也就是發現實際利益收益A<B的時候。這時候人們才會意識到這種“機會成本”的確實存在,才能夠意識到“魚與熊掌不可得兼”的這個道理,實際上就是想買後悔葯的時候。這就是說針對“可分”事物而言,還算比較容易意識到的利益得失的“機會成本”。其實“機會成本”的本質屬於另外一種沒有被選擇的“選擇”,一種alternative,屬於一種“虛擬成本”、一種“心理成本”。也就是說,人們實際上真正的得失感其實屬於一種心理方面的得失,而不僅僅是物質實體方面的得失。心理感受可以對物質效果產生一種“放大作用”。這其實就是我們一直在講的東方文明關於精神的“放大效應”。
那麼還是讓我們回到關於SWOT分析的正題上來。東方文明的缺欠就表現在一切與物質屬性有關的方面,因為東方文明所擅長的是精神維度。比如,東方文明關注感覺、直覺。我們講過中國傳統美學“在意不在形”就是一個很好的說明。因為只關注自我的一種感覺,所以東方文明不擅於分析,論證缺乏邏輯性與邏輯方法,也不擅長溝通。
因為關注精神維度,立足於一種物質資源稀缺性,所以東方文明就容易導致對於人在生理層面基本需求關注的缺乏。也就是所謂的“缺失性”需求總是被“缺失”。由於缺乏對必要生理需求、底線物質需求的關注,因此“個體人”的物理生存空間與生存需求就可能被過分的壓縮與擠壓。其實甚麼東西都不能太過。所謂“過度”與“極端”其實也已經違背了儒家所倡導的“中庸思想”。
事實上我們在前幾節中給大家講述到的關於東方文明的一切特徵,如果要想把這些東方文明的特徵轉換成為一種正向作用,那麼就必須首先滿足一定的條件。也就是說,東方文明的屬性只有在正向能量加持的條件下,以正向向上方向的道德精神意識為保證的條件下,東方文明的特徵才能夠發揮正面作用。所以一般而言,當到了正向能量與正向意識消失的時候,東方文明的一系列特徵就只能夠以負向作用的形式體現出來,而且會比西方文明的“人性惡”更加險惡萬分,因為東方文明具有一種“天生”的“放大效應”,與生俱來,非“後天”努力可以改變。這一點與我們在接下來為大家討論的下一個標題密切相關。
關注精神不關注物質,關注目的不關注手段。所以東方文明在手段上是欠缺的、是不發達的。不要動不動就提甚麼中國的四大發明。其實中國的四大發明與東方人自己又有多大關係呢?不要總想把神賦功勞扣在人類自己的頭上。那其實都屬於人類文明在項目關鍵節點上,由系統高層之外、由高於人類的層次所輸入的,與人類自己的努力其實沒有多大關係,不要總想算在自己頭上。不要總是誇耀“天上掉餡餅”的事。那四大發明到了人類文明“最後的審判”的時候其實與諸位、與人類文明沒有多大的關係。
由於過分的關注精神(作者註:我們這裡指的不是應該關注的“形而上”的向上生髮的真正的精神層面,而是指的在物質空間中的一些“偽精神”層面,也就是大家習慣所說的“思想”——與精神道德無關的思想),東方文明在“天人分離”、“知行分離”的末期階段,就很容易造就一種夸夸其談的紙上談兵。其實這種空洞的思想既上不了天,也落不了地,也不能夠中達他人,無法“齊家”利他,只是個人的一種空想而已。當今中國企業家們許多都喜歡空談戰略,雖然可能根本不知道戰略為何物,可是總是在談。其實都只是眼高手低的“空想家”而已,而不是東方思想所倡導的真正“知行合一”的思想踐行家。
雖然當代中國人“外手段”不足,高科技手段不足,但是中國人的“內手段”卻是極其高超。甚麼厚黑學呀,甚麼權術論呀,權謀詭詐之術、陰謀馭人之術,那都是爛熟於心,因為中國人擅長的是《內學》、《內機》嘛。西方“實證科學”把事物的《內機》視為一種“黑箱原理”,然而當今國人卻視之為“厚黑之地”,而不再是心火“點燃”之區了。因此當今中國人不願意敞開心扉,心中暗黑。
重內不重外,甚至過分重視內而忽視外,其實並不屬於東方在傳統意義上陰陽兼備的品德。那麼“缺失外”的時候還會給東方文明導致一種甚麼樣的後果呢?就是對於外人、別人理解而言,東方文明容易呈現一種“神秘主義”色彩、一種“神秘主義”傾向。比如在現代西方世界中,西方學者們往往把東方主義的思想方式被稱之為東方神秘主義。其實東方神秘主義就是因為不容易被外人理解的緣故。其實關於東方神秘主義的這種認知,與東方文明缺乏溝通機制有關,與東方文明的“內向型”《外殼》屬性密切相關。
因為東方的《內學》關注的是事物那個“不得見”的部分,所以東方人就形成了比較《內向》的思維與“內向型”性格。但是我們講了,東方的一切《內學》屬性都必須以道德的《內性》為保證。因為有道德的保證,所以東方的《內學》才能夠是一種被“心火”所點燃、照亮的“光明之學”。然而到了人類文明的末期,當道德之光芒消失的時候,《內學》也走上了一種形式主義,甚至淪落成為一些人的《厚黑學》了——一種黑暗的《內學》,失去了光明的《內學》。
對於這種黑暗的“厚黑”《內學》,那些“黑心”之人就會利用Take advantage這種事物《內機》不外顯的屬性鑽空子。因為“不得見”,所以就便於欺騙。因為“不得見”所以就可以躲過外部的監督。其實中國當代社會制度的一切惡疾、一切弊端也都與這個道德淪喪而失去了內光明的“厚黑”《內學》有關。然而《外眼》“不得見”的其實並非真的“不得見”。《外眼》可以“不得見”,然而卻躲不過《內眼》的神目如電、神目如炬。
我們不是講過“人體攝像機”嗎?那是不需要“外光源”的。就象《外腦》至今還無法真正認識到的人腦的《右腦》功能一樣。我們講過,那個《右腦》可不是等待人們《外腦》去開發的所謂的空白區域。其實結構體的內部中空部分也不是等待外物質去填充的空間。結構體內部的“內空”要求實際上那是為了能夠讓《內眼》看清楚《內機》與《內核》而用的。
東方《內文明》在人類文明走向末期負向階段的另一種表現就是《內爭》與《內耗》的問題。我們知道,西方文明屬於一種《爭文明》。然而這種《爭文明》主要表現為一種所謂的“外部競爭”關係,屬於《外爭》,一種外部排斥關係,而且西方物質文明作為一種“耗散結構體”主要表現在消耗外部物質資源方面,屬於《外耗》。
然而當東方文明在近現代西方物質文明《爭文明》的熏陶下和洗腦後,東方文明所展現出來的卻是一種結構體內部的內爭、內鬥、內消耗特徵。也就是說,當東方文明在人類文明末期被物質淹沒本性的時候,東方文明的能量內耗一定是大於外耗的,東方文明的主要精力都用在結構體的內部了。
同時由於東方文明具有一種“放大效果”的屬性,所以當東方文明也走入人類文明末期的消耗階段的時候,其消耗自然資源的能力也是十分巨大的,甚至是超越想象的。在經濟全球化的當代,中國作為“世界工廠”,實際上就是在起着消耗地球資源主體的作用。而且中國這種“世界工廠”的角色相當於把“外消耗”轉變成為了自己的一種“偽內消耗”的形式,屬於化外為內,真不把自己當做“市場經濟”的外人。
中國“合一性”、“大一統”的思維習慣在人類文明的末期階段還會產生甚麼樣的其它負效應呢?比如,當今許多中國企業家總是喜歡把所有事情放在一起、裹在一起的來看待處理問題,貪多圖大。而不擅於西方的“拆分”方法與“分析”邏輯。萬千事物堆在一起找不到頭緒,真可謂是“剪不斷理還亂”。事物的頭緒都已經亂成一鍋粥了,根本找不出解決的邏輯,卻還總想一股腦的解決所有問題。而且處理問題的方式,總是大而化之,粗之又粗。
特別是當這種東方“大一統”的思維與西方物質《結果論》結合在一起的時候,就更極其可拍了。中國民企老闆們最喜歡說的那句話就是:“我只要結果”。但是這種東方老闆的“只看結果”與西方文明的“結果主義”在屬性上是非常不同的。
因為西方文明擅長結果,也擅長數量精細化,而且屬於一種固化論、決定論的“點思維”,所以西方的“結果主義”是非常剛性而固化的。也就是西方“實證主義”對結果的要求是可以摸得着、看得到的,是可以精確度量的、是清晰說得清的結果,而且一旦確定就不會改變。另外,西方的“結果主義”還輔助以現代團隊與溝通機制,所以西方的“結果主義”屬於是“理性的”,是可以讓追隨者們達到而有實際操作意義的物化、量化“結果主義”。
然而具有東方思維的許多中國現代企業老闆們的“結果主義”卻是一種表述上含糊不清、令人琢磨不定的“流思維”,是可以時時變換的非物質化、非數量化的一種“偽結果”,其實現代東方主義的結果只是企業老闆的一種感覺而已,甚麼時候老闆的滿足感達到了,那麼結果也就達到了,否則一切結果都是零,老闆不滿意,還得推倒從新再來。當然非常物質化的中國老闆們也是大有人在的,但是一般都很難是真正意義上“結果主義”的那種量化的“點思維”。東方老闆那種“結果點”往往是說不清的、充滿變數的。
因為中國當代企業老闆絕大多數都已經習慣於這種“說不清”而又粗獷的江湖式處理企業事物的方式。同時中國企業的這些老闆們又不擅於在事物“點”上做精細、做完美,所以大多數中國民營企業都屬於一種兩張皮的結構。企業體內部千瘡百孔,於是企業結構體確實成了一種徹徹底底的中空部分。企業肌體內部空而無內,既無通暢的機制《內機》或完善的制度,也無精神《內核》或企業理念的追求,甚至缺乏“外物質”或“內物質”的必要積累,甚至連企業過冬所需要的內部脂肪積蓄也一點沒有,也不進行儲存。不進行企業積累,只是滿足自己的腰包就好。
此外,東方“大一統”的思想還表現為一種好大喜功的傾向。中國企業當今個個都想“做大做強”,其實都與東方的“大一統”思想有關。事實上中國企業追求的“做大做強”只有“做大”而已,並沒有“做強”的實際意義。大而中空的兩張皮而已,一種虛弱的表皮結構,一種真正的paper tigar,內部千瘡百孔。然而這種“表皮結構”其實與西方文明所擅長的那個發散性“外殼”的屬性還不一樣。因為東方的“表皮結構”是一種密不透風的包裹結構。於是即便結構體內部已經千瘡百孔,《外殼》卻還是要必須守得堅實。鴨子嘴硬,一定堅持“家醜不可外揚”。這也是東方沒落時代“表皮結構”所成就的一種“面子文化”face value。這是結構體“中空部分”走向人類負向文明階段的一種東方主義的一種典型表現,空也不露,而不是再為了包容萬物了。這就是東方文明結構體走向文明末期的負向表現,內部千瘡百孔或者缺乏企業肌體縱深。
二、事物的負向因果與負向作用
前面關於東方文明的一些劣勢,我們主要是從“機會成本”的角度進行了分析。而“機會成本”的主要邏輯又是基於事物的“可分”屬性。也就是,如果選擇了事情A所擅長的,那麼就不可能再具備B所擅長的。這是一種互為排他性的選擇。換句話說,那麼有優勢就一定會與劣勢,有所擅長那麼一定就有所不擅長的。就是這樣一個道理。這屬於一種關於文明劣勢的顯性分析。接下來就讓我們再來在隱性機理方面,也就是事物“不可分”的邏輯方面,談一談關於東方文明所存在的一些問題。其實我們前面的分析已經涉及到了這些方面的問題。
按照前面的顯性邏輯,如果選擇了A,就不能夠再選擇B。而B的優勢方面往往就是A的劣勢。而A之所長恰恰就是B之所短,一項選擇不可能A與B的所長同時具有,“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就是這麼個道理。有一得就必須有一失。
然而關於“得與失”的隱性邏輯的意義就是,如果已經選擇了A,那麼我們就必須把A的正向屬性+A(所長)與負向屬性-A(所短)一起接受。這就是事物屬性“不可分”的原理,也就是正向因果與負向因果“不可分”的原理。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事物屬性屬於硬幣兩個分不離的面的道理。不可能只要一種事物好的一面,只是對於自己有利的那一面,而不要事物對於自己有害的一面。
其實前面講過的東方文明有擅長就有不擅長的屬性就已經涉及到這個隱性方面。也就是說,顯性邏輯是把A與B進行比較,選擇一種方案與其它方案alternative進行比較。而隱性邏輯則是關於方案A進行一種自己的比較,也就是方案正面的我與負面的我進行比較。
也就是說,你一旦做出了選擇,那麼你就必須付出關於這項選擇的一切代價。如果說“機會成本”屬於選擇的一種“外代價”,而必須接受已經選擇了方案的負面作用那就屬於關於這種選擇的一種“內代價”。“外代價”是由於“可分”因果而造成的,然而“內代價”則是由於“不可分”因果而造成的。“可分”者,外也;“不可分”者,內也。
那麼到底是甚麼造成了“分”呢?那麼“分”的力量到底又是來自於甚麼呢?另外,“不可分”的力量又源自於哪裡呢?
我們一直在講,“可分性”是物質的一種屬性。唯物質“可分”也,特別是有形之物,剛性之物,“可分度”就非常高。另外,物質的“可分性”其實又可以表現在空間與時間兩個維度方面。或者說,“可分性”也可以表現為“顯性”與“隱性”兩個方面。
如果說,時空的力量可以看作是“分割”的力量的話,那麼空間“可分性”就屬於“顯性”的刀子,是最容易辨別的、屬於容易“看得見”的原因。因為在同一個時間點上被空間所分割的兩個事物,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可以看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也就是說,空間之分乃《外眼》之可見也,“實證”之可見。反之,事物在空間方面的連接關係,也就是物體在空間方面“不可分性”,事物在空間方面的隸屬關係,事物的表象因果,外部規律,也就屬於最容易被意識到的。
然而事物在時間方面的“可分性”或“不可分性”則屬於一種“隱性因果”關係。也就是因為“隱性”的原因,屬於就更不容易被察覺。“顯性”,《外象》也,陽也;“隱性”,《內機》,陰也。陰者,不得見也,不容易被意識到。也就是說,一方面,時間的“可分性”是不容易被意識到的;另一方面,時間的“不可分性”則更不容易被意識,因為屬於一種中長線時間過程,
事物在空間維度方面的“分”叫做“散”,在時間維度上的“分”叫做“離”。而能夠克服“離散力”在空間維度上的表現則叫做“聚”,在隱性維度上往往需要一種“大尺度”的眼光才能夠看得見;然而在時間維度上的克服“離”的力量則是“匯”或者是“合”,在隱性維度上特別需要一種“全過程”的眼光。
關於“空間力”與“時間力”的作用並非本文的重點,所以這裡只是給大家提及幾個相關的概念。希望日後有機會再給大家表述。本人的這個“空間力”、“時間力”的概念與西方“實證科學”的認知範疇,包括愛因斯坦的狹義廣義相對論,都不太一樣。完全屬於另一種認知維度的內容。
我們這裡只是需要給大家講一講關於時間對於因果邏輯的作用。所謂因果關係、因果關係,東方叫做因果,對應於西方的術語,那就是邏輯關係。其實因果關係必須依靠時間維度來展現,只不過不同的因果關係所針對的時間尺度不同而已。
西方“實證科學”所擅長、所關注的是短線時間尺度,而東方思想則更側重於中長效的時間尺度。其實短線因果看得到的因果關係,如果放在長效時間尺度上看,有時未必屬於真正完全的因果關係;相反,在短線認為沒有因果關係的短線“偶然”事件,也就是短鏈眼光認為是彼此沒有因果關係的事物,如果放在長效因果方面來看,那未必就沒有因果關係。
關於長線、中線、短線因果關係或者不同的因果維度,大家可能已經習慣於使用西方的水平思維來認識。實際上長線、中線、短線因果關係並不是平擺浮擱在一個水平面上的長線、中線或短線線段。長線、中線、短線因果關係實際上處於不同的事物層面。長線因果所在的層次最深,因此長線因果關係也最為隱性,非一般人所能夠探知,完全屬於“神秘莫測”的層次。而中線因果關係則屬於中等深度的層次,必須從表象事件向下深入的挖一挖,必須使用一定的中尺度方法才能夠看得到。然而短線因果則屬於事物的表面因果,一眼就可以看到,用《外眼》都可以輕易看得到。
因此真正能夠看到事物中線因果的人,那麼必需具有能夠穿越事物表面因果的能力,叫做洞察力。而真正能夠看到事物長線因果的人,往往必需藉助《內眼》的功能。
如果與結構體三部分相對應,那麼短線因果對應於結構體的《外殼》;中線因果則對應於結構體的中空部分(作者註:如果中間部分已經為物質填滿的話,洞察窺探事物《內機》的能力就會被堵住了);長線因果則對應於結構體的《內核》部分。因此只能夠看到事物表面短線因果關係的人,是無法洞察到事物的中線因果關係的,當然就更不可能看到事物的長線因果了。因為長線因果唯有修煉人的《內眼》才能看得見,看到的那就是“天理”、“天道”的部分。
其實長線、中線、短線因果所在的不同層級深度對應於不同的粒子密度與能量層級。長線因果的層級最深,粒子密度最大,因果關係推進的速度就比較慢,實際上是因為在這種粒子層級上時間力的耗散功能比較大的原因,那麼剩餘的有效時間力就比較小,因果關係的推進就需要比較長的生命周期。當然這些內容要分析起來就太複雜了。
然而按照“善惡同在”的長效因果原理,按照“不可分”的長效原理,事物的“優點”與“缺點”往往來源於事物的同一個“特點”,屬於硬幣的兩個不同面,那麼人們往往不把“優點與缺點看做是同一事物不可分割的兩個面”的原因到底又出在哪裡呢?
其實恰恰就是因為有時間力作用的存在,因此一切因果關係的發生都需要一種時間過程。如果沒有時間、沒有過程,那麼也就沒有了因果關係。然而在另一方面,時間過程的作用又可以在表面上是沖淡一切因果關係,甚至使人忘記因果關係。時間具有流的屬性嘛,那麼就具有一種沖淡的作用。
當然使人們可以忘記的一般都是中長線的因果關係,因為中長線因果關係的時間尺度往往超越人一生一世的時間尺度。人生尺度屬於短線時間尺度,而中長線因果關係至少屬於人類文明所對應的時間尺度,那麼就只能夠依靠文明的整體進行記憶,而單個人一生一世的短時記憶是沒有那樣的作為的。
然而事物的短時因果關係比較立竿見影,所以短時效果就比較容易被人生記住,而且因為事物的短時因果與事直接物的因果對應比較緊密,也可以說,短時因果關係的邏輯剛性比較強,與事物的聯接關係比較緊密,不容易被當事者忽略,不容易被短線時間沖淡。這種短線因果實際上就對應於西方“實證科學”主要開發的人腦關於《左腦》的短時記憶功能。
另外,事物不同維度的因果關係隨事物運行過程中所體現出來的速度也是不一樣的。也就是,正向因果或者因果的正向作用,與負向因果或者因果的負向作用,所發生的時間速率是根本不同的。一般而言,行為者所期待的正向因果或者正向作用往往率先體現,也就呈現為因果關係的“顯性”;而事物的負向因果或者負向作用體現的比較慢,往往姍姍來遲,因此往往被世人在表面人為的把因果關係給分割掉或忘記掉之後則成為一種不被認知的“隱性”,但還是如影隨形,雖然表面上讓人給人為割裂掉了,但終究還是得發生,不可能不發生。只不過發生的時候往往被人們當成了一種“偶然”,因為真正的因果關係已經從人們的意識中給“切割”掉了,於是就變成人們頭腦之中的一種無因之果的“偶然”了。比如佛洛依德的心理分析方法其實就是幫助人們在表面無因果的假象之下去發現一種真正的長線因果,比如給一些心理病人找到古羅馬時代參加過迫害正教的那些原因。
就是由於時間的這種分離作用,所以事物的正向因果與負向因果,或者同一因果維度的正向作用與負向作用(果)就表現為一種與事物本身(因)時空相分離的狀態,特別表現在中長線因果關係方面。那些在表面因果關係上已經被分離的事物,就更不容易在中長線方面再被認為是與同一事物正反兩種不可分割的因果關係有關了。然而對於擅長時間大尺度的東方認知而言,因為“神傳”智慧可以幫助短線人生看到事物的“全過程”,所以在東方文明之中,這種中長線的正向因果與負向因果就不容易被人類的短視眼光所人為的分離。然而對於立足於時間小尺度的西方認知而言,事物的正向因果與負向因果往往就不太容易再被認為屬於是同一事物的兩個不可分割的面了。
人們講,時間可以沖淡一切,時間可以改變一切。指的其實就是“時間流”的屬性,時間是長河,這是一種大尺度上的時間意義。只有在“全過程”上看,人們才能夠看到關於“成也蕭何敗蕭何”的時間力量。這就是由長線時間“不可分割”的原理與大尺度方面“善惡同在”的原理所決定的。其實這也算是一種時間循環結構屬性。
當你選擇了某件事物A、某種角色A的時候,那麼你就必須準備好既接受其正面角色或結果(正向因果+A),也必須準備好在未來的某個時候承受某些負面效果(負向因果-A)。任何一個角色都必須要有這個思想準備,就象男女夫妻生活一樣,短時間談男女朋友的時候,看到的、吸引的全都是對方的優點,起作用的全都是正面因素、正面效果。然而真正要能夠一輩子長相廝守下去的時候,那就是另外一種邏輯了,就必須做到能夠相互接受、相互包容對方的所有缺點。這才是一個完整的人,是一個人的全部,既有優點也有缺點。
西方文明屬於一種短線認知、開發人《左腦》的短時記憶。那麼這種短線因果與長線因果的差異還表現在哪些方面呢?西方文明的短線因果認為,為了取得某種事物的結果,你總需要先付出某種物質成本或者物質代價。也就是,在取得正向物質結果之前必須先付出物質代價。這實際上也是一種《起點決定論》對因果關係的理解,一種短線認知。代價與成果都是物質維度,無論是“因”還是“果”,其實都是物質性的,都屬於一種陽性因果、硬性因果、顯性因果。那麼陽性的因果屬性,走得就比較快,就屬於一種短線。
然而還有一種事物的因果關係,另外一種事物的代價,卻需要在取得某種正向的物質化成果之後付出,按照長線的因果過程走,就是在取得陽性正向因果之後,必須為姍姍來遲的陰性負向因果而必須付出的代價。這就是“隱性”的因果關係,也就是一種本人堅稱的多維因果律,一種事物不可分割的後置因果律。其實這裡存在着一個短線因果與長線因果關係因果反轉的法則,也屬於“反理”的一種吧。短線的“果”其實屬於長線的“因”,其實長線後來的“因”,所謂遲來的那個“因”,那其實才是長線上真正的“果”。因此到底是應該屬於“因”還是應該屬於“果”?長線與短線的判斷基點不同,因而“因與果”也就表現成為一種“反理”了——因果反背。
那麼就讓我們套用一句在當今中國大陸流行的俗語,“大家都是出來混的,欠下的總是要還的”。這也許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一種感慨吧。但是無論做了甚麼,除了要計算短期的成本,其實還有一種長效的因果關係也一直在暗暗的跟蹤着每一個人,如影隨形,不離不棄。
在人類文明個過程進程中,一直如影隨形的尾追着東方文明的屬性到底有哪些呢?首先是東方文明一直關注於非物質的精神維度。不可分屬性決定了東方文明在人類文明處於初期階段、處於正向能量主導階段的時候,受精神正向向上能量的加持,精神力量所發揮的都是正面的作用,積極向上,對於人類文明結構體的形成起着不可或缺的凝聚作用,起着人類文明引力《核心》的作用。就連“內向型”《外殼》也都起着正向加持的意義。
然而對於東方文明而言,所有這些對於事物能量具有吸引聚集收攏的作用,對於事物之初起正面意義的作用,到了人類文明的末期,對於事物末期的負向能量仍然起着聚集加強放大的作用。東方文明一直有一種如影隨形的“放大作用”。
只不過,東方文明聚集正向能量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人類文明結構體在形成之初的時候,然而到了事物發展到以負向能量起主導作用的末期階段,東方文明的聚集力與收攏凝聚的“放大作用”依然存在,但是卻是對負向文明、對負向能量的“加持放大”作用。這就是東方文明對於人類文明而言“成也蕭何敗蕭何”的作用。其實一切關於“醜陋的中國人”的討論其實許多都屬於東方文明屬性在人類文明末期的負向表現形式的爆發,包括當今中國人在全世界旅遊時所表現出來的許多不文明惡劣習性。
:網路 / :正見新聞網

人類文明的審判(第四章):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的邏輯特徵(下)

作者: 
小岩
第四章 文明屬性與使命分工
第三節 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的邏輯特徵(下)
五、直與迂
西方“實證科學”所建立的是一種線性思維方法。所謂規律者,線性規律也。那麼規律為甚麼非得要線性呢?因為線性規律簡單,便於掌控事物。“線性→規律→可控”就是這樣一種邏輯線索。其實笛卡爾建立的平面直角坐標就是為線性思維服務的。直角坐標軸那就是兩條線的交叉。牛頓-萊布尼茨的微積分就是典型的小線段思維,一種線性思維的應用,一種線性方法與切分划小方法的完美結合。
對於不屬於線性規律的複雜事物,那麼按照西方“實證科學”的思想,那就可以用無數個小線性來模擬、逼近、替代。這樣非線性規律就可以轉化成為線性規律來研究,就象非物質的精神體被降格為物質體來研究一樣,就象將系統的“質性”當做“量性”來研究一樣,也就象不斷的將事物的《內機》轉化為《外象》來研究一樣。這些就是西方“實證科學”賴以研究事物的方法。其實所有這些降格轉化的研究方法都藉助了“線性替代”的邏輯。
線性方法其實就是一種“直”的邏輯,用“直接”的方法想問題,這也是由於西方《外學》只能夠看到事物物質性《外表》的特徵所決定的。另一方面,西方文明屬於一種效率文明,一種急性子的利己文明,否則也就不會急於與上帝劃分“管轄範圍”了。因為物質文明,效率文明,所以線性,因為直線最簡潔、最有效,最能夠節省時間。其實這也就是“過程”的意義消失的一個原因。過程不創造價值,而是只帶來成本,所以過程時間越短越好,過程的意義越小越好。其實線性過程就滿足這種最小化要求。
那麼到底甚麼叫做直線呢?“實證科學”定義“兩點之間的最短距離叫做直線”。其實“實證科學”關於直線的定義也屬於一種有限的定義。其實直線背後的意義只是一種最簡潔最快效的能量運行軌跡而已。然而認為能量耗費最小軌跡必須表現為直線,其實這隻有在笛卡爾直角坐標系所定義的線性空間之內才有意義。如果超越了線性空間,把直線作為最小能量軌跡其實是沒有任何保證的,或者說,最小能量軌跡必須表現為直線是沒有任何保證的。或者再換句話說,最小能量軌跡採用直線的方式其實只是在低層能量空間的一種表現而已。或許就是霍金斯教授所發現的人類文明能量值近幾百年一直徘徊於190那樣的物質空間而已。其實直線或是曲線?與空間的能量級別有關。這也是線性規律很難向更大範圍、向其它空間延伸的原因所在,因為線性規律的能量級別不夠、能量級別太低。
線性思維,直接思維,其實都是一個意思。西方把一切事物規律都轉化為線性規律的思維可以稱之為一種“以直為迂”的思維。我們為甚麼使用“以直為迂”這個詞彙呢?因為在《孫子兵法》中有“以迂為直”這麼一個詞彙。西方思維模式屬於“以直為迂”,把一切非線性現象都看成線性規律,都用線性逼近、替代。然而東方思維則是一種典型的“以迂為直”的思維,把一切事情都設想複雜,都採用一種迂迴的方式對待。戲稱就是東方人彎彎繞、繞彎彎、花花腸子。也就是說,東方思維屬於一種“間接思維”。借用戰略學的語言,東方思維屬於一種間接路線。
那麼再換另外一種表述方式,對應於西方的線性思維,東方則屬於一種“循環邏輯”。其實“以直為迂”還是“以迂為直”?應該屬於選擇關於“線性邏輯”還是“循環邏輯”的一種延伸使用而已。
我們一談到“循環邏輯”,大家表面一聽,好象都明白了,其實不然。因為“循環邏輯”要分析起來非常複雜,涉及到許多複雜的關於陰陽關係的問題,比如陰陽是如何相濟的問題,也就是陰陽如何互生,如何互為動力的問題。分析起來非常複雜。這裡僅僅給大家提問幾則。比如甚麼是“循環”?您知道“圓周循環”與“太極循環”的區別嗎?您聽說過“子午循環”與“卯酉循環”這些說法嗎?
西方人直性子、快性格,東方人慢性子、含蓄、繞彎彎。其實這也是使命使然。我們舉個例子。這是本人很久以前讀到的相關內容。據說西方人的腸子很短,比東方人的腸子短1米多,不知道是否指的只是承擔主要消化功能的小腸部分。相對而言,東方中國人的腸子長度據說達到7米多。當然許多人會從人類的飲食習慣方面進行解釋。甚麼食肉呀,甚麼植物纖維呀等等原因。其實這些只不過又是一種自然論的解釋而已。都是《進化論》的腔調。關於東西方關於人體腸子的長度差別,那為甚麼不能夠是一種系統設計的結果呢?為甚麼總是要推給那個沒有意識的“自然”呢?即便是《進化論》那個所謂的“物競天擇”,如果“天”沒有意識,那麼又如何能夠進行“選擇”呢?!沒有意識、沒有標準,但是卻會選擇。那不是天大的笑話嗎?!
其實本人很早就在其它文章中給大家論述過。《解釋論》與事物真正的《內機》可能沒有甚麼關係。你能夠解釋的了的某種現象,與這種事情真正發生的機制與過程其實可能不一定有甚麼必然的聯繫。比如中國管理諮詢界所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諮詢師們講給企業的一切故事其實都是道聽途說而已,沒有一件事是諮詢師自己真正做過的。解釋的可以天花亂墜,但是企業真正創業的艱辛可能完全是另外一回事。那些被故事所忽悠的企業最後發現那些諮詢師忽悠的故事好聽不好用。因為“客位”的解釋與“主位”的機理可能完全是兩回事。
其實人類的飲食習慣也是被神明刻意安排的,根本就不是甚麼“自然”的選擇。飲食習慣相對應的身體結構也就是那麼被造就的。西方人直腸子,東方人的花花腸子,也是有原因的。不妨再給大家舉一個例子。中國雲貴川女人特別能幹,里裡外外一把手,然而四川男人大多是耙耳朵,陰盛陽衰。然而中國大西北則是大男子的天下。這些似乎僅僅是民風所致。然而讓我們與“後天八卦方位”進行一下對照,那麼答案就揭曉了。“後天八卦方位”西南為坤位,所以西南女性強盛;然而西北方方向屬於乾位,所以男人強悍。無論別人怎麼想,反正本人絕不會接受甚麼“自然主義”的解釋或者甚麼“偶然”的原因。
西方文明擅長於小尺度事件,因此線性思維在本質上屬於一種“點思維”的短鏈思維、短線邏輯。這種短鏈思維一旦被無限延伸的時候往往就會發生“跨界”的問題,其實所有“泛科學”所犯的錯誤就是這樣的錯誤,屬於超越前提假設條件的無限延伸。
線性思維其實也決定了西方思維的決定論、絕對化的屬性。因為兩點之間的直線只有一條,所以線性規律就一定是一種絕對化的認知、唯一性的認知、黑與白的01邏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這種絕對化認識與線性邏輯其實是分不開的。
另外,因為線性在平面上已經是最節省能量的軌跡了,所以過程也就不可能提供超越直線的額外價值了。所以在線性過程中,過程並不能創造額外價值,也就是說在線性規律主導的世界里,過程不創造價值。這種關於過程無意義的認識與線性思維其實也是分不開的。
關於線性認識的來源,其實線性思維與物質性思維也是分不開的,或者說,線性規律就是由於物質屬性所決定的。那麼我們就講這樣一個大的規律吧。當事物對象越趨於物質屬性的時候,那麼事物規律也就越趨於線性規律。也就是物質規律的收斂屬性越發揮作用。事物越物質,物質越剛性,那麼規律也就越向直線收斂,事物規律就越趨向於一種線性規律。這或許可以屬於物質收斂性的軸收斂屬性吧。
相反,如果事物越趨於精神導向,那麼事物規律也就越遠離線性,事物的因果邏輯也就越彎曲,越向“以迂為直”的規律靠攏。這就是“事物越物質越線性,越精神越彎曲”的法則。博弈或意志對抗就屬於一種精神導向,所以所有對抗性的game都走向一種“以迂為直”的路線。這種“以迂為直”的思維在本質上其實屬於一種“流思維”。《孫子兵法》中就有這樣一段“夫兵形象水,水之行避高而趨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敵而制勝。故兵無常勢,水無常形。”這就是“以迂為直”關於“流思維”屬性的最經典說明。其實這種“流思維”屬性與我們前面剛剛分析的“適應性”處世模式也是完全一致的。
西方物質思維屬於一種線性思維,談到這裡了,可能還需要給大家再來講一講關於“非線性”的問題。其實關於這個“非線性”問題,系統論、信息論都在談論這個問題,比如甚麼信息反饋屬於高階函數等等。但是西方文明關於“非線性”或者“高階函數”問題的研究一直以來都很難取得突破性的進展。那是為甚麼呢?我告訴大家,在純物質性對象的研究中,所謂的“非線性”規律其實根本就不存在。一旦有“非線性”的現象發生了,那一定就是因為有了“非物質”的力量的介入。因此在物質界中研究所謂“非線性”現象那絕對是死路一條。
相反,精神力量的“非線性”作用,也就是超越常規物質“線性規律”的作用,其實也就是我們在本節第一個問題“分與合”中給大家講到的那種關於“合”的“放大作用”。精神力量的“非線性”作用其實就是對物質力量的一種“放大作用”。
也因此,我們可以歸納性的看到:“分”者,分於物質,“合”者,合於精神;“分”者,線性思維,直接思維,“以直為迂”,“合”者,非線性思維,間接思維,“以迂為直”;“分”者,效果消弱,“合”者,效果放大。
然而在西方世界中真正能夠意識到關於意志對抗屬於間接性邏輯的人,那是在《孫子兵法》2500年之後才出現的上世紀30年代的英國軍事史專家李德•哈特(Liddell Hart)。李德•哈特那部不朽的作品——《戰略:間接路線》實際上徹底改變了西方世界的線性思維。至少在戰略學領域是如此。
六、延伸與超越
關於“延伸”與“超越”這組維度的討論,西方思想顯然是線性思維的“延伸”機制。在商業模式上,這就叫做“複製”。而東方“以迂為直”的思維模式顯然屬於一種“超越”式的思維模式。借用《孫子兵法》的術語,“延伸”、“複製”屬於“正”;“超越”、“突破”模式則屬於“奇”。請注意,兵法“奇正”的這個“正”與儒家“中庸守正”的這個“正”的含義的層次還不太一樣。一個側重於思想層面,一個側重於邏輯層面。比較容易混淆。我們本節所關注的那都屬於邏輯層面的問題。
要理解東西方文明屬於“延伸”還是屬於“超越”的思維模式,首先我們必須幫助大家追溯一下東西方文明關於水平使命與垂向使命的不同分工問題。這與我們上一節關於西方文明“原罪論”與東方文明關注“性本善”的不同人類使命關注點也有關聯。
實際上西方文明比較關注人“過去時態”的來源問題,西方宗教觀認為人類來源於一種“原罪”,人類是因為犯了罪才下落到人間。來到人間之前的那個罪屬於一種“原罪”,就是“先天”所帶來的那個“罪”。這種“原罪”在邏輯上其實可以對應於《易經》中的那個“先天八卦”。
那麼人類來到了人間以後,西方文明就關注人類在這個人類水平空間層次當中如何待下來、如何待下去的問題。其實人類所在的這個空間,相對於宇宙無數更高層次的空間而言,是一個比較低的空間層次。人類就被壓在這樣一個空間層次之內,也就是一種固化的剛性物質空間。其實人類在這個空間層次之內以任何物質手段都不能夠看到其它空間,更看不到高層宇宙空間。因為這也是為了宇宙安全而設定的特徵。
被擠壓在剛性物質空間人類的認知視角其實就屬於一種水平維度。人類“入世”的認知其實都屬於一種水平思維。因此西方文明也就被賦予了在人類空間當人類文明發展到某個階段的時候建立起一種水平維度物質文明的使命,也就是在人類空間建立一種剛性的物質文明、建立起一種迷失的文明。
因此西方思維就被造就成為一種水平思維的方式。其實我們前面已經分析過,西方文明的諸多分析邏輯都與西方文明這個水平維度的使命息息相關,比如我們剛剛講到過的線性邏輯就是如此。其實笛卡爾的直角平面也是如此,因為線性規律必須呈現在平面上,也就是一種水平維度的空間形態。
然而東方文明關注的則是關於人“將來時態”的去向問題,關注人如何才能夠“返本歸真”,如何才能夠返回到宇宙天上的家園。所以東方文明的使命是一種關注人如何“提升”的問題,也就是如何提高人類境界的問題。因此東方思想,比如儒家思想,就更關注人性的教化,也就是如何“教化”幫助改變人心、提高境界的問題。
因此東方思維必須是一種將來時、可變觀、動態觀。我們研究的“結構”與“過程”的真正意義、價值創造意義實際上也與此相關。所以《易經》這本關於變化的bible也就是一切東方思想的根本。換一種說法,東方文明更關注人的將來,屬於一種“將來時態”,因為將來、未來充滿了變化。能否再回得了天上、能否“返本歸真”,那就要看這個生命“後天”的表現了。其實《終點決定論》那個“最後的審判”就是關於“後天”一切因果的。是對生命在“人世間”所有“後天”所作所為“最後的審判”,而不是針對“原罪”的審判。因為“原罪”早就已經審判完了,所以人類才會被放逐而掉落人間。
因此西方的“原罪論”屬於一種已經被固化了的“過去時態”,已經被審判過了的錯誤。人類“原罪”的錯誤,那是在天上犯的錯誤,那是“先天”的錯誤,那是已經犯下的,已經發生過了的,是無法改變的,是已經被固化了的。可見西方思維方式的固化論、決定論、絕對論與西方宗教的“原罪論”與“過去時態”也是密不可分的。
東方文明所關注的人類如何返回去的問題,而不是在這個人類空間層次當中永遠待下去的問題。這裡就涉及到一個關於西方“宗教信仰”與東方“修煉文化”的差異性問題。其實宗教只是西方文明的一個概念,因為西方文明的使命是要把人類維持在地上生存,所要針對的就是一種大面積的人群。所以西方信仰就走入了一種宗教形式,是為了加持大規模人群道德的。
而且作為物質文明的一種補充與平衡,西方宗教信仰一直具有一種無可替代的作用。只不過到了近現代文明時期,西方的宗教信仰一直以二分法的方式存在。“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然而象西方這種普適人群意義上的宗教,其實在東方是沒有的。東方所具有的是一種“修煉文化”,針對人的個體,針對“個體人”的精神維度。修煉只針對個人,不針對群體。因此東方的“修煉文化”是不入教的。不採用宗教形式。典型的例子就是道家思想。道家思想真正的精髓其實是在民間秘傳,並不為大眾所知。道家喜歡的是“神龍見首不見尾”,神秘莫測。所以對於外人而言才屬於一種“神秘主義”。
那麼為甚麼是這樣呢?因為東方文明關注的是人的境界提升與返本歸真。這也是東方文明所謂“出世”的部分,一種垂向之理。當然東方思想中也有“入世”的部分,比如儒家、法家、形名家等等。然而真正的“出世”修煉只能針對個人,而不能針對群體。修煉那完全是個人的事。修成修不成,那完全取決於個人的修為。所以東方“出世”的精神修為原本是不入教的。至於從印度傳入東土的佛教,還有道教在宋元之時走入一種宗教形式,那些則屬於另外一回事,也是有道理的。甚至超越了人間“入世”的理。想必我們日後應該有機會給大家分析。
那麼也就是說,東方的精神追求原本是不入教的。東方的“修煉文化”只見人心不重形式。而西方宗教則屬於精神信仰的一種外部形式。西方文明擅長形式。宗教就是一種形式。這裡也算是略見一斑吧。其實斯賓諾莎《神學政治論》就是混淆了宗教形式與上帝信仰的差別,用地上宗教人群的表現去論證天上上帝的問題,完全是邏輯顛倒。
東方文明關注人的向上提升。向上維度其實屬於一種垂向層次問題。所以東方文明就被賦予了一種垂向思維能力,而不是局限在一種水平維度上看問題。當然這也是東方文明的使命使然。東方文明擅長於一種上下垂向方向的思考方式。西方關於精神與物質的水平關係,在東方思想中就屬於一種“形而上下”的關係。所謂“形而上”其實就是超越物質形式的,就是不能夠被剛性物質形態所固化的意思。關於西方的水平思維與東方的垂向思維本人記得好象在以前曾經給大家提到過。
東方文明開發人類的垂向認知能力,西方文明開發人類水平認知能力。水平能力在於“延伸”,垂向能力在於“超越”。這就是東西方文明的分工,也就是認知能力的差異。那麼為甚麼需要這樣一種分工呢?
原因本人前面已經給大家分析過了。然而需要給大家補充的是,這裡還有一種超越人類文明層次的意義。因為即便是某人在未來,如果能夠返回到高層宇宙空間的話,那麼水平能力與垂向能力,這兩方面的能力在高層宇宙空間中也需要同時具備。因此這兩方面的能力也需要在人世間進行錘鍊打造。
接下來我們還需要給大家做進一步闡釋,那就是水平思維具有甚麼樣的屬性?垂向思維又具有甚麼樣的機能特徵?當然由於篇幅所限,本文也只能夠點到為止而已。
我們講,水平維度上的線性思維在本質是屬於一種“延伸”式思維。大家知道,兩點之間的直線只能有一根,因此水平方向的線性思維只能是絕對化的、唯一性的。因此水平“延伸”就屬於對原有“線性規律”的一種遵守。“延伸”的本質就是遵守規律,而不是違背規律。
另外,“延伸”思維在當今經濟時代的物質發展模式上叫做“複製”。當今人們都想將某種成功模式通過簡單“複製”的方式來攫取物質利益方面的成功。“複製”就是可以不用動腦子的方式進行“延伸”。於是延伸、複製進而就演變成為了“發展”的代名詞。“發展”就是“複製”,就是剽竊、仿冒、或者山寨。其實這些都是從線性“延伸”的邏輯來的。
當然在正向意義上講,“延伸”邏輯代表着對於制度與規律的遵守;然而在負向意義上看,“延伸”就成了一種不勞而獲的討巧思維。
真的是甚麼東西一旦到了中國那就都變了味了。因為“延伸”屬於一種物質邏輯。但是一旦遇到當今已經喪盡天良的那些中國人的時候。這種“線性延伸”就被邪惡的“人心”給拐帶偏了。卻是因為“人心”的範疇應該屬於“迂”而不屬於“直”。所以物質規律一旦遇到了中國人“人心”的時候,那就一定會拐彎的。
西方水平思維屬於一種“延伸”邏輯。這種“延伸”邏輯的正向意義就屬於遵守,包括對於規律、秩序、契約、合同與各種制度的遵守。但是在負向意義上又會表現為一種墨守成規、好逸惡勞、投機取巧、制約創新等等意義。
就象“切分”會產生能量縮小作用一樣。負向效果可以被縮小,正向效果也同樣被縮小;也象管控思維一樣,負向因素可以被管控,正向因素也同樣會被管控住。這就是正負效果不可被分割,善惡因果必須共同存在的原理。
如果說水平思維屬於遵守規律,那麼東方垂向維度的思維方式則屬於一種超越、突破、改變、變化、創新、不固步自封、不循規蹈矩,也就是不受現有規章的制約,不遵守原本的規則。在正向意義上,這叫做超越。然而在負向意義上就屬於破壞,破壞規則、破壞制度、不守規矩。
因為東方原本垂向維度的思維指向是一種自下向上的正向改變,是高尚道德對於人類行為的約束,是走向越來越被更高的標準所約束的一種正向向上的提升,我們不是講人在精神維度方面向上的發散嘛。這其實是一種不斷擺脫現有層級規律的制約,不斷向上向更高標準尋求制約性的努力,也就是不斷用更高道德標準、精神標準或者宇宙特性來要求自己。這才是正向向上開發的本質,單方向的正向向上,一種有正向制約性的垂向思維維度。
東方的垂向思維注重的是《內機》、《內核》屬性,是一種結構體《內核》導向。那麼當垂向思維的《內核》丟失或者被物質徹底淹沒的時候,垂向維度的思維方式所剩的就只有外表形式而已,那麼垂向思維模式或者“超越”模式就會向負向方向墮落,負向精神就會展現出來。
這也就是當正向道德制約沒有了的時候,也就是人類文明到達了後期的時候,也就正向精神完全徹底被物質文明埋沒了的時候,那個垂向思維就被表面物質文明給帶到溝里了。這個時候的“超越”就表現為對於所有水平方向秩序、制度、規範的蔑視與破壞,而失去了向更高境界升華的意義。因此,在中國,我們講過,“制度是用來破壞”,因為破壞制度者有可能獲得最大的外部機會。也就是說,東方人起源於《易經》的變化思維,到了人類文明末期的時候就墮落成為了一種徹頭徹尾的“機會主義”、“投機主義”思維方式。在當今中國,股票市場的本質不是投資而是“投機”。關於這一點中國股民都有切身體會。本文在第八章中會有專門討論關於當今中國人“機會主義”思維的篇幅。
水平思維實質是屬於一種守成,對現有規律的遵守,屬於“正”。垂向思維則屬於一種超越,超越現有規律的制約,屬於“奇”。在《孫子兵法》中就有關於“奇正關係”的專門論述。水平思維,對於規律的尊崇就屬於一種“正思維”。垂向思維,對現有各種規範的超越就屬於一種“奇思維”。比如《孫子兵法》中講“以正守,以奇勝”。其實在東方的“生文明”中,無論奇正都是不可或缺的。《孫子兵法》還講:“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也。奇正相生,如循環之無端,孰能窮之哉!”
關於“奇正”,老子這樣講“以正治國以奇治軍”。“奇正”之用其實是不同的。《孫子兵法》可謂是講盡了“用奇”之道。其實《孫子兵法》奇正都講,所謂“以正合,以奇勝”,正為守,奇為攻。正守陽,奇用陰。然而中華文明在兩宋時代“去陽外傳”之後似乎已經不擅於“守正”之法了,而且“用奇”也從“道”的層面淪落到小能小術的層面,從“超越”之理淪落到投機取巧的“機會主義”了,“用奇”也就成了一種權謀詭詐了。
七、正理與反理
關於“正理”與“反理”,其實我們並不是想給東西方文明扣上甚麼帽子。“正理”與“反理”實際上是人類文明在生命周期過程上的一種表現。其實任何一個結構體的生命周期也都是如此。當結構體處於生命周期早期的時候,結構體是被正向作用所主導,由正向力量所主導。這時候也就屬於正理意義的階段。然而當結構體到了生命周期末期的時候,一切負面因素、負面作用全都爆發出來了,成為結構體的主導力量,那麼結構體就屬於負向力量導向,就屬於一種“反理”階段。
因為當人們長期處於負向作用為主導的時期,負性的東西看得久了,就會出現一種以負為正、以負為常的認識。其實這就是關於“反理”的意義,以負為正,以反為正。就是這個意思,呈現出一種“反理”的認知。當然這只是我們在最淺顯層次上關於“反理”的一種解釋。舉個例子,人們通過《外眼》看東西,在大腦上的成像實際上是反的,但是人腦卻當做正像來對待,人們已經意識不到關於大腦實際成像屬於一種反像的問題。
其實任何結構體生命周期的末期都會被這種“反理”主導,人類文明也是如此。因為西方文明主導人類文明的末期,所以西方文明也屬於一種“反理”,而東方文明負責人類文明的中早期,所以東方文明屬於“正理”階段。這是由於人類文明過程階段屬性所決定的,並不是本人對於東西方文明存有甚麼偏見。而且我們先不要給關於“正理”與“反理”附加太多的價值觀意義。當然實際上的價值觀意義是避免不了的。“正理”與“反理”我們就先作為原理、規律、機制或者一種邏輯來看待。“正理”與“反理”其實也屬於“機理”的一種“質性”劃分。因為關於“正理”與“反理”比較容易造成一種文化誤解,所以本人在寫作這部分內容的時候其實是比較糾結、比較猶豫的。
其實道家思想早就認識到了人類文明到了生命周期末期的這個天象。道家講我們當今的這個時代屬於一種“陰陽反背”的時代。因為道家多秘傳,所以真正道家的認識也很少流入到人類社會的表面認知上來。因此關於“陰陽反背”的理也就很少為人所知。
舉個例子,比如物質與精神的屬性,到底是屬於陽還是屬於陰呢?按照我們這個時代的理解,物質是實體、是外顯的,當然屬於陽;而精神是虛無縹緲的、是捉摸不定的、是藏在人的思想之中所不得見的,屬性那當然應該屬於陰。
其實我們告訴大家,我們現在關於物質與精神陰陽方面的認識已經屬於“陰陽反背”之後的陰陽之理,已經屬於一種“反理”的認知了,已經屬於人類文明末期的認知了。但是大家並意識不到這樣的問題。那麼回到人類文明的早期時代又是應該如何認識呢?比如按照中醫的認識,人體之外的外物質的屬性其實屬於陰,比如食物,而人的主體才屬於陽。也就是資源、食物、樹木、動物等等人之外的一切外部存在其實都屬於陰,唯有人才是陽的。又比如《孫子兵法》並不認為物質外形是真正實實在在的導向,形之下的物質可能是虛假的,因此《孫子兵法》有關於“虛實”這麼一篇。物質非實也,虛也,唯有內情才是真實的。實際上佛家思想也認為我們物質世界的一切現象其實都是幻象,並非實體,也屬於一種“虛擬世界”。
也就是說,我們當今關於事物陰陽屬性的認識其實都屬於一種“反背之理”,屬於已經處在人類“反理”時代的認知。比較典型的表現就包括物質為陽、精神為陰、物質第一精神第二、翻天覆地、以地為天、反客為主、以表為里、以《外象》代替《內機》、以“量性”代替“質性”、以點代線、以小尺度代替大尺度、以要素代替系統等等。這一切其實都屬於一種“反理”。
所謂的“反理”實際上反映的就是人類認知事物基點的一種轉移,也就是坐標系、參照系原點位置的轉移。在人類文明之初,原本是以結構體《內核》的“質性”DNA作為判斷事物的標準。《內核》具有上通“天道”的屬性,那時的人類認知是以《內核》為判斷基點,其實也就屬於一種“天理”參照系,屬於本人在批判《進化論》第二章中所講到的那種“向上看”的坐標系。那麼“反理”又是如果發生判斷基點轉移的呢?
在人類文明的末期,在“反理”時代,判斷事物參照系的原點位置已經從結構體的《內核》轉移到了《外殼》上面。這種原點轉移就造成對事物正反判斷的變換,也就是“理”發生了一種反轉。
這種《外殼》之理實際上就是東方“天地人”所說的“地理”。“正理”與“反理”的反轉實際上就是“天理”與“地理”的反轉,“地理”與“天理”呈現為一種“反理”關係。天地之理互為“反理”。其實這也是垂向層次認知機制的一種。比如戰略學在戰略層次的要求與戰術層次的要求往往就是相反的。
人類文明走向一種“反理”實際上是在“天子時代”進入第三個1000年之後所發生的,特別是在第三個1000年前半段的500年,在宋元時代所發生的。在第六章中我們會專門給大家討論這個問題。實際上這裡存在着一種東方文明“去陽化”的過程。
大家知道,“生的機制”來源於陰陽平衡、陰陽相交。其實陰陽相交有內部相交與外部相交兩種形式。在結構體的初期,陰陽相交屬於內部相交的形式;而到了結構體生命周期的末期,陰陽相交就採用一種外部相交的形式。
其實這裡面涉及到結構體生命周期在“使用”維度方面發展的一種基本規律,也就是,由內向外的發展,由《內核》導向向《外殼》導向的方向上走。其實關於陰陽本身的屬性也都是如此,在發展後期走向一種外部陰陽,一種要素陰陽。陰陽相交的方式也是如此,由內部相交走向外部相交形式,也就是從一種“內生”、“自生”轉向一種“外生”形式。其實當“外生”形式成為結構體主導“生的機制”的時候,其實離走向“滅的機制”也就為時不遠了。因為結構體一旦轉向“外機制”、外依賴的時候,被外部力量、外部資源掌控的程度也就高了,距離走向結構體的“終極意義”也就不遠了。人類文明在末期階段的物質文明實際上就是走向了一種外控式的發展模式,被地球上的物質資源時鐘所操控。
回過頭來再讓我們來談一談關於“反理”在“入世”層面的意義。其實“反理”反轉的意義是為了準備滿足末期陰陽外部相交的需要。在人類文明的末期,需要一種陰陽外部相交。陰陽反轉與陰陽要素化其實是同時發生的。只有在陰陽要素化之後,東西方文明才出現了明確的要素陰陽之分,就是建立在外部要素陰陽意義之上的,之前東方文明屬於陰陽兼備,西方文明屬於陰陽混沌無知。為此在人類文明“天子時代”的第三個1000年的前半期先後發生了“陰陽反轉”,東方“去陽化”,並將“要素陽”向外傳、向西傳的過程,從而藉助東方文明的一個外部夥伴——也就是西方物質文明將“陽文明”培養成為一種成熟的“滅文明”。其實這也屬於需要東西方文明並聯并行發展完成各種階段使命;然後到了西方物質文明的最後階段,也就是進入“帝國時代”的時候,再將一種成熟的“滅文明”回傳給已經物質化了的東方專制統治者。
因此,陰陽反背,“反理”時代,人類文明物質化,陰陽要素化,陰陽外化,東方文明“去陽化”,要素陽外傳,這些都是人類文明走入末期階段的需求有關。所以西方文明屬於“反理”,這裡並沒有偏見、蔑視或負向的認識,因為人類文明在這個末期整體上就屬於“反理”,只不過西方物質文明的“反理”是人類文明末期的主宰而已。
其實與蔑視恰恰相反,西方文明非常擅長處理負向要素,“負向”要素與“反理”屬於一種“負負得正”,所以當人類文明在負向力量成為主導的末期階段,西方文明才被安排成為人類文明的主導角色。西方文明擅長“反理”,就被使命安排在這個階段發揮作用。
我們以前給大家講過關於陰陽三個層面的認知,要素陰陽、內外陰陽、層次陰陽。反理,其實屬於陰陽關於層次之理的一種表現。這一點我們以前給大家提到過。層級之理涉及到層級安全論,屬於宇宙安全機制的一種。其實這方面屬於本人是比較不願意講的內容,所以只是給大家提及一下而已,還是不講為好。
:網路 / :正見新聞網

人類文明的審判(第四章):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的邏輯特徵(上)

作者: 
小岩
第四章 文明屬性與使命分工
第三節 東方文明與西方文明的邏輯特徵(上)
前言
關於東西方文明的特徵,本章的寫作結構已經調整了若干遍,不知道日後是否還需要調整。因為這個話題實在是太大了,但是論證人類《文明使命論》不說又不行,這是一個繞不過去的話題。本章實際上討論的是關於東西方文明在思想思維方式方面的差異,這一章完成之後,本書接下來的“下篇”的后四章實際上則關於東西方文明差異性在人類文明項目執行中的具體表現了。借用當代IT的語言,我們本章屬於在分析一種邏輯性的“虛擬世界”,那麼爾後的四章其實就回到了一種“現實世界”了,就回到了真正操作的“實體世界”了。
我們在前一節中已經跟大家講過了,我們要在四個維度方面為大家分析一下關於東西方文明的差異。也就是,
(1)、在本質屬性方面東西方文明的差異性
(2)、在思維邏輯方面東西方文明的差異性
(3)、在結構體功能方面東西方文明的差異性
(4)、在過程認知方面東西方文明的差異性
在上一節中,我們已經把“在本質屬性方面東西方文明的差異性”拿出來單獨做了分析。即便是如此,我們前一節所用的文字篇幅還是比一般正式小節的文字篇幅多出了一倍以上,所以按照我們以前約定的關於2萬字篇幅的上限,我們將前一節劃分為了上下兩個部分。那麼接下來在本節中,還是讓我們集中討論關於東西方文明在第二個維度方面的差異,也就是,關於“在思維邏輯方面東西方文明的差異性”。
一、分與合
首先讓我們來談一談關於“分與合”的問題。“分”與“合”或許是區分東西方文明關於思維邏輯方面差異性最重要的一對兒概念。西方邏輯基礎是“二分法”,是“分”邏輯。西方思想講“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其實就是最典型的一種二分法思維。笛卡爾的平面直角坐標系X軸Y軸也屬於二分法,牛頓-萊布尼茨的微積分邏輯其實也屬於二分法邏輯。而東方思維則屬於一種“合一論”,講求“天人合一”,“知行合一”,“身心合一”,都屬於“合一論”。
國傳統社會的“天子文明”、“中庸思想”其實也都屬於“合一論”。甚至中國自秦漢以來的“大一統”思想、中國中央集權的專制制度其實也都屬於“合一論”的思維方式。無論是好還是壞,每個人的評判千奇百怪,中國人的思維模式就是與“合一論”有關。“合一論”其實也就是一種“善惡同在”的“不可分”的原理。
正所謂,分者在事,合者在人。或者說,“事”可分也,“人”不可分也。也就是說,物質易分也,精神難分也。其實即便是關於“事”、關於物質,也存在着關於事物完整性、系統性的問題。因此“事”也未必可以隨意“切分”,因為事物的《內機》決定了事物未必可以象“客位”外觀“旁觀者”所認為的那樣是隨意可分的。因此“分”雖然可以達成某種事效,但有時是需要冒着錯誤“分割”而“強拆”的風險,冒着丟失事物系統屬性與迷失方向的風險。
托夫勒在給普利高津《混沌到有序》一書寫序時曾經提到,西方“實證科學”幾百年來一直擅長於“拆分”,以至於在“拆分”之後忘記了把“拆分”后的零件再從新裝回系統。
本人以前已經多次給大家提到過關於本人的觀點,那就是,本人並不完全認同托夫勒的這種認識。或者說托夫勒只說對了問題的一半,也就是前一半關於西方科學所擅長“拆分”的事實這半句而已。
至於托夫勒後半句的觀點,也就是關於所謂的“忘記了回裝”那後半句的觀點,本人並不認同。因為西方“實證科學”擅長於零件的“拆分”而不擅長於系統的“聚合”。所以西方文明“拆分”之後那就是遍地要素。這可不是“實證科學”甚麼“忘記了”把零件從新裝回系統的原因,而是西方文明的思維方式並不擅於回裝系統。西方思維根本就不知道如果將“拆分”的零件再“聚合”成為一個系統。西方文明擅“分”而不擅“合”。這才是根本原因。
說“實證科學”是“忘記了”回裝。“實證科學”的科學家們可不是一群懶漢,他們其實是非常專業而勤奮之極的那麼一群人。他們為了科學研究可以達到忘我的地步。
科學家們可以達到“忘我”,但是他們絕對不會“忘記”自己應該從事的科研工作——如果回裝系統也是他們科研工作一部分的話,那麼他們怎麼可能會“忘記”呢?如果非要說有所“忘記”的話,那麼“忘記”事物的系統屬性恰恰是“實證科學”關於“拆分”方法的一種職業習慣。在這方面,西方思維一直以來走的是一種“要素主義”的思維方式,然而東方思維一直以來走的才是“系統主義”的思維方式。因此,當西方思想一觸及到系統概念、系統思維的時候,就無法真正的進行下去了。《系統論》是如此,《系統動力學》是如此,五項修煉的“系統思考”也是如此。
關於“系統”,現代西方的認知只不過是一種隔靴搔癢而已,隔着磨玻璃看事物,只能夠看個模糊景象。總之,西方思維屬於一種“外分”而不是“內合”之法,既不擅長事物的《內機》,也不擅於“系統之合”。另外請大家注意一下,“合”與“和”其實是兩個詞。“合”是“質性”的,“和”則是“量性”的。本人這裡使用的是“合”、“系統之合”。而西方《系統論》原理講的是“系統效應大於部分相加的簡單之和”,使用的則是這個“量性”之“和”。
“分”的法則對於“點能量”、對於“分”之後所專註的某項“要素”具有能量聚集的效應。在大尺度上,在系統的角度,“分”是拆散系統、拆散系統能量。然而在小尺度上看,在有效要素的基點上看,在“分”之後,就是把有限能量聚集於某個關注點上,又屬於能量的一種聚集。這就是“分”在大發散、在小聚焦的能量屬性。一種陰陽兼有的屬性。
那麼也就是說,在大尺度上,“分”其實具有耗散能量與消弱整體效果的作用。其實我們前面講過的“個體人”與“社會人”的問題,講西方文明在“個體人”方面屬於收斂屬性,然而在“社會人”、群體性方面又屬於發散屬性,與“分”在小尺度上聚集、在大尺度上發散的屬性是一致的。這也是西方文明為了獲得小尺度上的利益、個體利益而犧牲系統屬性、犧牲人的社會屬性的一種表現。
然而東方文明則恰恰相反。個體發散而群體聚集,而且個體的散性主要表現在精神追求的維度方面。但是當人類文明走到末期的時候,當精神維度已經被物質維度淹沒的時候,東方文明在“個體人”方面的散性,也就只能表現在低層維度方面了,個體散性就超越了群體聚性。因為東方文明這些屬性原本都是建立在正向道德精神有效加持的基礎之上的。然而到了人類文明的末期,精神力量已經被磨損了、被物質湮滅了。“個體人”已經從精神維度降落到物質維度,並且成為人類文明的主導力量,超越了社會人的屬性。因此中國人的散漫屬性,缺失團隊合作的屬性也就充分的暴露出來了。因為東方文明早期的聚集性是以精神維度為紐帶的,而不是以秩序、制度、契約為紐帶的。然而到了人類文明的末期,人類社會組織體的團隊性卻是以這些外在手段為制約的。秩序、制度、契約、合同,其實這些都屬於物化的約束。是東方文明所不擅長的。
這與我們本章後面的SWOT分析有關,我們在這裡暫時先不闡述這些問題。我們這裡需要着重說明的是,東方文明的“合一論”思維方式,在大尺度基點上,在系統整體性基點上,也就是在人的群體性方面是聚能的,而在小尺度的個體性方面又恰恰的發散的,表現為一種精神層面的向上發散。然而到了人類文明的末期,這種散性就墮落到了物質水平層面了,表現為缺乏水平層面的合作性,整體的聚性也就消失了,結構體的凝結核都沒有了、消失了、淹沒了。
大家知道,結構體《內核》決定DNA,當《內核》屬性消失的時候,那還能夠剩下甚麼呢?東方文明由《內核》屬性所決定的系統聚集性也就消失了,就只有一盤散沙了。可見,任何屬性、任何結構,如果脫離了時間過程、脫離了生命周期而考慮,其實是沒有甚麼實際的意義的。
“分”的方法、“拆分”的方法是一種划大為小的方法,就是將需要有限人力處理的事物划小、縮小。然而“分”在系統上看卻屬於一種散性,具有消弱整體能量的屬性。不斷的切分事物,其實就是在不斷的破壞和消弱有效系統能量。換一種說法,因此“分”的方法在整體上起到的是一種能量發散作用,實際上也就是一種效果縮小作用。
雖然“分”的力量在最終可能會解體一個結構體,但是由於“分”在系統方面具有縮小效果的屬性,所以“分”雖然具有破壞系統的作用,但是要真正徹底的摧毀一個系統、摧毀一個結構體,僅僅依靠“分”的力量則需要一個相對比較漫長的時間。比如,西方文明五行屬於“金”。“金”者,刀子也。戰時屠刀,平時美刀(即美元)。但是“切分”方法所定義的西方“金”其實屬於一種“小刀”,得小小的“切”,並非可以一下子就切爛一個系統。
“分”具有散能效果,“分”具有消弱效果,無論對於正向能量還是負向能量其實都是如此,都進行消弱。西方文明對於正向能量的耗散性主要表現為不容易聚能成事。主要表現為在事物形成的初期階段。因為在整體能量有限的時候,“分”的力量特別不容易聚能成事。但是“分”的機制對於負向能量也同樣具有消耗與縮小作用,因此西方“分文明”擅於把負性物質、負性能量排散出結構體外。這對於人類文明在末期階段需要文明延續的時候特別重要。“分”的作用就是延遲。在人類文明之初是如此,到了人類文明的末期也是如此。就是延遲、延續、延伸。
與此相反,東方“大一統”的“合一論”機制對於整體系統能量而言具有聚集效果、放大效果。這種“放大效果”指的是在一種系統方面的“放大作用”,與當今華爾街資本遊戲的金融槓桿的“放大作用”還不是一回事、不是同一種尺度。資金的槓桿作用,那是一種在物質利益點上的小尺度上的“放大作用”,是對於要素的放大。
“合”的作用或者“聚合”的作用其實就是一種積小為大的機制,就是將系統效果放大。其實“合”的放大作用與“分”的縮小作用也是很相似的,無論是針對正向能量還是針對負向能量,“合”的作用都起着放大作用。在人類文明的初期,放大正向力量,促成人類文明的產生;然而到了人類文明的末期,因為負向作用已經成了人類文明的主導,因此“大一統”的“放大效應”通過對“負向作用”的放大才能夠真正解體人類文明。這才是所謂的“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分”者至於小,“合”者至於大。這是在系統大尺度方面看問題。“分”與“合”在《孫子兵法》所關注的“術用”層面上其實也是一組非常核心的概念,是用於調節具體“使用組”的能量聚散關係的,屬於具體手法,而不僅僅是邏輯而已。
比如當組織體能量不足時,就應該把能量聚一聚,以取得專攻一點上的效果;當組織體能量飽滿時,就應該把能量散一散,以取得更大空間面上的控制效果。中國兵家“分合思想”講,“合不合為孤旅,分不分為靡軍”。就是說,當能量有限的時候,應該把有限的能量聚合在一處使用。如果在這種能量應該聚合卻不知聚合,那麼這樣的軍隊那就會成為一支“孤旅”。各個小組織孤苦伶仃的四處飄蕩。
然而當體系整體能量已經達到飽滿的時候,各個組織單元就沒有必要聚集在一處。反而應該分散開來去控制更加廣泛的區域。否則過多資源聚集在一處就成了一支“靡軍”。其實這就是“圍棋”原理。是圍地而不是簡單的戰地。
符合中國兵家的另一句相似的思想那就是“勢單而聚,勢重則分”(作者註:記不太清原話了,大概就是這個意思),不知分合者,不知用兵之妙也。可見“分”與“合”,或“分”或“合”,屬於一組非常重要的關於組織操作效果的概念。
當然在兵法思想中,“分”與“合”還涉及到兵法中的另外一組概念,就是關於物質力量“形”與使用效果“勢”的概念。中國人喜歡談論“形勢”,但是大家未必知道“形”與“勢”的內涵。“形”與“勢”其實是兩個概念,這裡就先不給大家展開講了。其實中國的“縱橫術”最擅長的也就是“分合”——合縱連橫之法。
二、生與爭
關於“生”與“爭”,屬於兩種不同的事物機制,或者應該說屬於兩種不同的處世態度。我們已經多次談到了,東方文明屬於一種“生文明”,西方文明屬於一種“爭文明”。所以東方文明中有許多與“生的機制”息息相關的概念,比如生髮、養生、生生不息、好生之德、長生不老等等,還包括“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的概念,儘管當代許多人基本上已經不知道“七級浮屠”到底是甚麼意義了。
然而在西方文明中,更多的是一種“競爭意識”、競爭優勢,或者比一比誰“更高更快更強”的奧林匹克精神。我們前面已經講過了,東西方文明一較高下的比較並沒有多少實際意義。其實也只不過是一種被《西學》洗了腦的“競爭意識”的表現而已。
其實關於東西方文明這種“生”屬性與“爭”屬性的分別,與我們前一節所分析的關於東西方文明的陰陽屬性也是相關聯的,與物質導向與精神導向也密切相關。
西方文明的陰陽屬性屬於陽,然而東方文明的陰陽屬性則屬於陰(作者註:東方文明陰陽思想屬陰其實只是相對而言,只是一定階段的表現。其實東方文明在出生的時候屬於一種陰陽兼備的“生的機制”)。正所謂:無陰不生,無陽不長。生的功能在最表面形式上是屬於要素陰的。西方文明屬於要素“陽”而不會“生”。其實東方文明在本質上講求的是一種陰陽平衡、陰陽相濟、陰陽相生的觀念,東方文明在本質上屬於一種“生文明”。
其實在東方文明中,也有一種與“爭”相類似的機制,叫做“克”機制。在東方文明中,“生”與“克”這兩種機制是同時存在的,叫做“相生相剋”的理。這種“生克關係”其實就是《五行論》機制的核心。“相生”與“相剋”關係同時存在,就象“分”與“合”、散能與聚能兩種力量同時存在一樣。差別在於,“分”與“合”相當於東方管控力量中的“量性”維度,而“生”與“克”則相當於東方管控思維中的一種“質性”維度。然而西方思維的“爭思維”則只是屬於一種同“質性”之間的“量性”維度、“量性”法則。同質相爭,同性相斥。另外,在東方思維中,雖然事物的“生克機制”兼備都有,但是以“生的機制”為思維主導。
除了與陰陽屬性有關以外,西方“爭文明”的思維也與西方文明中的物質屬性有關。陽者,外也,外者,唯可見物形也。西方文明屬性是物質文明,而且還是一種五行屬“金”的剛性物質,個體之間具有高度的排他性、同性相斥性極強。個體之間容易走成一種互克、互爭的關係。
因此在這方面,西方陽文明、物質文明就容易走向“爭文明”的互斥競爭關係。但是好在,在西方“實證科學”所創造的物質“爭文明”之外,還有一種《有神論》的信仰作為互補。而東方的“生克關係”無論是在廣義上的“生”與“克”之間,還是在主導力量“生文明”的內部,陰與陽、物質與精神(形而上下)都屬於一種包容關係、互補關係。也就是,陰中有陽,陽中有陰。
根據這種陰陽互生思想,當依靠外部力量的延伸手法戰勝對方的時候,也就是試圖從外部消滅陰陽對立屬性的時候,也就是當陽要素要消滅陰要素的時候,陰陽對立屬性雖然看似從外部消失了,但是其實陰陽的對立屬性卻又從陽要素自身內部產生出來,並且發生壯大。因此在東方思維中,這種力圖消滅對立面的“爭”其實是沒有意義的。
實際上東方思維中的“生克關係”屬於一種調控手段,目的是努力保持陰陽平衡,因此東方思想中的“克”並不是消滅對方的手段。因為只有當陰陽共同存在的時候,並且當陰陽能夠保持平衡的時候,“生的機制”才能夠發生,也才能夠得以保持。
從另一方面講,因為陰陽永遠有趨於保持平衡的一種內動力存在,所以力圖消滅陰陽對立面的努力永遠都是徒勞的。在這個意義上講,東方“生文明”中的“生克關係”,無論是“生”或者是“克”,其實都是為了保持結構體的陰陽平衡的。也就是當陰陽平衡了,“生的機制”就起作用了。而西方“爭文明”的“爭”總是試圖消滅對方、打敗對手。所以在這個意義上,西方文明中的“爭”與東方文明中的“克”其實屬於完全不一樣的機制。“爭”與“克”所服務的目標也不一樣,雖然看似手段一樣。西方文明的“爭”屬於一種絕對意義,是“相生相剋”的理走向極端的一種表現。而東方文明“相生相剋”的理屬於一種相對的機制。
另外還是給大家再提一下,東方文明在東,五行屬於東方“木”,具有生髮屬性,對應於四季的春天,負責人類文明在生命周期早期的開啟。西方文明在西,五行屬於西方“金”,具有收斂屬性,對應於四季的秋天,負責人類文明生命周期的收尾。木者代表生而不熟,金者代表克,刀也,刻也,刻下果實。
三、外與內
關於東西方文明分別關注事物“內”維度與“外”維度的分工問題,我們實際上也已經給大家闡述過許多次了。這裡只是給大家再來集中的匯總匯總。
我們一直說,西方文明在思維方式或思維邏輯方面屬於《外學》。《西學》即《外學》。《西學》是不入的,也不進入思維的《內機》。這就涉及到陽超越要素主義的意義問題。我們以前不是定義過關於陰陽三個層級的意義嗎?不知道大家還是否記得?
我們講西方文明在陰陽屬性上屬於陽性。所謂陽者,外也,就是可以見得了陽光。因此陽的本性可以看做是一種《外性》。其實《外學》使用的就是一種《外眼》看事物的方式。《外學》唯有《外眼》看,對應的就是所謂的《客位》、《旁觀》或者《客觀》等等。
其實許多人並不清楚“客觀”所使用的是《外眼》的道理。《外學》、《外眼》是不入內的,所以只能夠看到事物的《外表》而已,只能夠看到事物物質化屬性所呈現出來的一種《外形》而已。
那麼還是讓本人回到關於認知三部分的方法體系。以上所有被《外眼》能夠看得到的客體或者物質體,其實都屬於事物對象的部分(#1部分)。這部分事物實際上就是事物《外陽》關於《外表》、《外形》可見的部分。然而事物真正的《內機》則屬於西方文明《黑箱原理》不可知、不可見的事物《內陰》的部分。然而我們賴以觀察、採集外部信息的功能——《外眼》、《客位》、《旁觀》、《客觀》等等其實都屬於《西學》的邏輯中通道部分(#2部分)。
其實《西學》還有一個第三部分(#3部分)。第一部分屬於可以被《外觀》的對象,第二部分屬於可以採集外部信息的《外眼》,那麼接下來的第三部分就需要一個可以加工外部信息的《外腦》了。這實際上就是西方“實證科學”為人類重點開發的《左腦》功能。《左腦》者,《外腦》也,實際上就是用于思考和處理事物外部信息的,也就是尋找事物《外表》所表現出來的關於小尺度“外部規律”的。
然而東方文明所擅長的則是一種關於《內學》的思維模式。所以說《東學》即《內學》。這就涉及到關於陰的本質的問題。我們講東方文明在要素陰陽屬性上相對而言屬於陰性。然而“陰性”在第二個層級意義上則屬於“內性”。所謂陰者,內也,是見不得《外光》的部分,因此才能夠被叫做陰。這就是所謂“陰在陽之內,不在陽之對”的道理。道家認為陰的本性是內藏,藏而不露,神龍見首不見尾。陰者,內也,不得見也,所以不得見的事物《內機》對於《外學》、對於《西學》就屬於一種“黑箱原理”,因為是不得見的部分。
然而事物的《內機》其實只有依靠《內學》才能夠認知。《內學》的方法其實使用的就是一種開發人的《內眼》看待事物的方法。那麼《內眼》到底是甚麼呢?很多人可能聽不明白,也根本就不知道。
有些人會認為《內眼》就是所謂的《心眼》,以高超的心性來看待事物的真正《內機》。比如電影“大話西遊”里就有這樣的台詞。許多在“入世”層面理解精神維度意義的人其實也都是這樣的想法。其實人除了使用大腦思考以外,有些人還可以心想,心想事成。是心想但是卻不是《心眼》。人的《內眼》其實並不是《心眼》。
關於這個《心眼》的認知其實並不完全正確。或者說,只是說對了一半,只說對了關於“入世”意義的那一半而已。《內眼》確實與人的心性有關,但是《心眼》並不等於《內眼》。大家就權且先以二郎神的“第三隻眼”當做《內眼》來認識吧。
其實《內眼》在人身體上是有生理功能對應的。只不過一般的非修煉者不知道而已。就象我們所說人的《內腦》對應於人大腦的《右腦》一樣。其實人人都具備一隻潛在的《內眼》,只是這隻《內眼》必須經過開發才能夠被開啟。而且關於《內眼》功能的開啟或者激活也確實與人的“心性”有關。其實二郎神所謂的第三隻眼那就是真正的《內眼》。
因此東方思維所擅長的《內學》那其實必須依靠《內眼》來看,所對應的其實就是一種“主位”、“靜觀”、“心觀”、“止觀”等等。其實佛教禪宗的打禪就具有開發人體《內眼》的功能。《內學》、《內眼》當然就是可以入內的了,能夠通過不破壞事物的方法、通過不破壞事物完整性的方法看到事物的《內機》,能看到事物內部存在的因果關係以及事物存在《內核》的DNA屬性——那個根本的“質性”。這就是《內學》之所長,不破壞事物的完整性,不通過“分割”的方法,而是通過“合一論”的方法認知事物的《內機》。
這種《內學》體系與我們認知三部分體系也是相對應的。被《內看》或者叫《內觀》的對象、事物的《內機》部分屬於#1部分。這部分陰內而藏的《內因》、《內機》、《內意》絕非“客位”的那種《外觀》之所見,觀察者必須以一種“主位”的身份(以利他主義的方式)進入到事物真正的《內機》之中方能夠看得到。這個時候事物的《內機》就不再屬於原本的那個《黑箱原理》了。也只有利他無傷害才有可能進入到事物的《內機》之中,事物才歡迎入內、入主其中。
而我們賴以觀察、採集事物《內機》信息的方法——《內眼》、“主位”、《內觀》、《主觀》等等。都屬於《東學》邏輯中的通道部分(#2部分)。那麼《東學》的#3部分,就是我們以前給大家提到的人腦《右腦》或者《內腦》的部分,所擅長的是宇宙萬物大尺度的“通天”的因果關係。這就是《內學》構成的三部分。
那麼《內眼》為甚麼可以看到被事物隱藏而不見外光的《內機》呢?也就是《內眼》為甚麼能夠克服事物《內機》那種原本的《黑箱原理》呢?其實這就是因為《內眼》與人的心性有關。也就是說,其實能夠開啟、激活人《內眼》功能的就是心性的層級。心性其實屬於開啟通往宇宙通道的鑰匙。
大家知道,“心性”在《五行論》中屬於火性,是所謂的火德。當人的心性達到可以開啟事物《內機》的時候,實際上就點燃照亮了事物的內部《黑箱》。因此《黑箱》就不再是《內觀》的障礙。因為任何事物本身都具有靈性,當你用利他的心性去與事物生命體溝通的時候,心性之火就將事物的《內機》給照亮了。
其實所謂《外學》所使用的就是一種《外光》、陽光,是無法進入到事物的內部《內機》的。然而人的心性之光則屬於一種《內光》,可以與萬物進行思想溝通。也是基於這個原因,所以物質性的《西學》永遠屬於《外學》,永遠無法進入事物的《內機》。因為《外學》所秉持的是一種“物質中性”,永遠找不到能夠照亮事物內部《黑箱》的正性心靈之火。其實因為《外學》是利己的。利己就是排他的,因此破壞事物完整性《外學》的“切分”必定遭到事物的拒絕與排斥。有誰會歡迎別人拿着刀切自己的肚子呢?因為事物都是有靈性的,所以萬物都會拒絕、都會排斥《外學》無理的要求,都會排斥,都會拒絕展現內部機制。
講到東方的《內學》與《內觀》了,那麼我們必須指出:中醫聖典《黃帝內經》以及佛教典籍中的一些《止觀》類著作,其實都是與《內學》與《內觀》有關的。當然這些並非本文的主題。這裡只是給大家提及一下。
四、管控與適應
西方思維屬於一種“管控思維”。但是這種“管控思維”其實屬於一種短線小尺度的同時又是針對負向性事物的一種“管控思維”。與西方思想關於“人性惡”的“原罪論”認識有關。然而東方的思維,除了“管控維度”之外,比如在中國著名的《孫子兵法》中,還揭示出了一種“適應性”邏輯。“管控性”邏輯與“適應性”邏輯屬於人類兩種不同的處世方式。“適應性”思維其實是比“管控性”思維適用領域更大的一種處世邏輯。“管控性”思維只有針對“可控性”對象才有意義。而“適應性”思維卻可以從容應對“不可控性”對象。其實所有的博弈都屬於一種“適應性”思維,也就是所有的遊戲game屬性其實都屬於“適應性”思維方式。
西方的“可控性”思維是一種小尺度上的可控性,一種有限能力的可控制性,針對的是可控對象、可控事物。但是在大尺度上看,在大範圍上看,人的有限能力並非可以控制一切。這與事物尺度以及人關於“位”的選擇有關。
也就是說,對於人力可控的事物而言,人類可以採用管控的處世方式去面對;然而對於不可控的事物而言,對於超出人力的可控能力與可控範圍而言,人類就應當採用一種“適應性”的對待方式而處之。
因此對於人類行為方式而言,需要首先分清所面對的事物到底是屬於自我能力可控的還是屬於自己能力所不可控的。而不是一味的追求盲目的管控方式。顯然在這個關於“管控性”與“適應性”兩種不同處世方式方面,西方的管控思維並沒有主動意識到管控之外的另一種方式。因為在“實證科學”之初建立二分法邏輯的時候,“實證科學”就是將那些被自認為可控的部分從上帝的管轄中劃了出來。
然而可別忘記了,“實證科學”的有限能力所關注的只是事物的小尺度、小範圍。只有在小尺度、在物質維度方面“實證科學”自認為可以hold的住一切。然而一旦事物走向大尺度、走出物質世界的時候,人力的管控性就顯然hold不住了。
也就是說,在大尺度的範圍中,既有歸人力所管轄的部分,又有“應該”歸神力管轄的部分。歸於有限人力管轄的範圍,我們可以使用人力的管控模式,而對於超越人力管轄的範圍,當然人們就應該採用“適應性”的處世方式來應對了,因為那些事情純粹應該是由神力說了算的,而不是由人類自己說了算的。因此人類行為就必須隨着神所確定的規則來起舞。這就是“適應性”邏輯。其實人力可控還是神力可控,這也只是“實證科學”二分法的人為劃分而已,一種利己的劃分方式,一種人為的劃分邏輯。然而無論“實證科學”如何劃分,其實一切盡在創世主的掌控之中。
即便我們已經談到了有限人力的管控問題,東西方思維那也是有差別的。這裡我們只是給大家提一下,不想展開詳細分析。那也就是說,因為《西學》屬於《外學》,所以管控是針對外部事物對象而言。但是這種邏輯只有在小尺度意義上才有成立的可能,因為一旦事物尺度擴大,這種“外管控”那不就走出了人力管控的範圍了嘛,就進入了應該以“適應性”模式應對的領域,就進入了人力應該“順應天象”的範圍。所以在東方思維中,管控應該是一種“內管控”,就是管好你自己,管好自己管控範圍中的事情。《孫子兵法》中的這種“內管控”實際上就是一種向內“建形”的思想——“先為不可勝”,一種首先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的思想。《孫子兵法》講向內“建形”,向外“用勢”。其實“用勢”就屬於一種“適應性”行為模式。
講到這裡了,就涉及到超越個體管控能力的第二方面。前面我們講的是從小尺度範圍走向大尺度範圍會超出有限人力的管控範圍。那麼在第二方面也就是說再走下去,當超越了物質維度、進入了非物質性的精神意志維度的時候,那麼也會超越簡單的管控模式。比如我們前面給大家提到的,所有的博弈、所有的遊戲(game)都屬於一種“適應性”思維。這就是關於人意志維度的問題。對手之間之所以互相稱之為對手,就是因為對手與你具有完全反向的意志,一種與你自我意志完全衝突的意志。管控模式其實不過就是達成自我意志的一種手段而已。管控模式服務於某種意志,但是只能夠管好自己應該下哪一步棋子而已。在意志衝突的情況下,管控模式無法直接hold住對方的行為,因為意志是相互衝突的。這就我們講的超越有限管控模式的第二方面的原因。在意志衝突的情況下,管控模式無法管住對方的意志。
其實管理學大師德魯克先生非常深刻的意識到了這一方面。所以德魯克先生一直強調管理應該針對事物,而不要針對人;如果管理非要針對人的話,那麼最好還是首先管理好你自己或者自己的團隊。這與《孫子兵法》所倡導的“先為不可勝”的“內管控”的邏輯是完全一致的。為此德魯克先生不惜從新定義了甚麼叫做“管理者”。
我們說,西方文明的主流思維並沒有主動認識到“管控思維”之外的“適應思維”,比如我們在本章第一節中給大家提到的瑞士心理學家榮格。榮格在提出他的心理類型的時候只提出了三組維度,即(1)外向或內向(2)實感或直覺(3)思維或情感。榮格還沒有意識到MBTI方法所提出的第四組維度。
MBTI方法之所以重要,起碼本人認同MBTI方法的原因就在於MBTI方法在榮格心理類型三組維度的基礎之上增加了第四個維度——人的處世方式或者生活態度的維度取向:就是關於“判斷J與知覺P”的維度。
對任何事物都採用判官(Judge)式的口吻,實際上就屬於凌駕於萬物之上的一種態度。這屬於一種“反客為主”的管控思維,把人類當做了地球的主人。而知覺(Perceive)或者理解,則屬於一種謙卑恭聽的態度,對應於本人所說的“適應性”模式。也因此,本人認為MBTI的方法極其重要,因為MBTI填補了西方管控思維模式的空缺。實在是真真正正確確實實的屬於一種難能可貴。
大家或許還記得,本人在本書第三章第三節關於“決定過程的力量”中討論過關於“決定管控過程的兩組力量”的問題。“過程自然力”往往起着一種消耗正向能量、阻礙過程進程的意義,也就是針對過程的“負向作用”;然而“過程意志力”可以不斷加強正向能量、推動項目過程走向“終極目標”,也就是過程的“正向作用”。那麼為甚麼我們這裡需要給大家回憶這些內容呢?因為這些內容涉及到西方的“管控思維”。
我們講,促成任何一件事情,或者達成任何目標,其實是由正向作用與負向作用雙方共同作用的結果。在這方面,西方的管控思維其實屬於一種負向管理思維。管理就是管理住負向事物,比如成本、費用、“人性惡”等等。因為西方“原罪論”思想認為“人性”所起的是一種負向作用,所以在“理性”認知方面需要被排斥、在行為方面如果排斥不掉則需要被管理。
然而對於正向作用、正向果實西方思想則奉行一種“自然主義”的邏輯。這種“自然主義”邏輯就是一種物質的“中性主義”,這也就是“實證科學”的“理性主義”。物質果實就被認為是一種正向成果。追求個體的物質慾望那就是“天經地義”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物質文明就是這樣一種邏輯。
在西方思想中,“中性”物質性成果其實是被上升成為一種正向意義,而人性、人心則被認為是負向的,這是人類文明在末期的必然,所以人性是需要被管理的。當然這種人性或者人心管理往往指的不是自己,而是別人。這就是管理的X理論——管理就是管別人,用制度法規把員工管住,因為人性的作用是負向的。
:網路 / :正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