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法醫之父 為民洗冤的宋慈




自古為官,如果是廉潔公正、能為民洗刷冤屈的清官,無不受到百姓的推崇愛戴。北宋的包拯以包青天聞名天下,就是最好的例子。而在南宋,也有一位宋慈,善於破解懸疑命案,使冤情得以昭雪,令人稱奇叫好。

宋慈(1186年-1249年)是福建建陽人,建陽正是宋代理學大師朱熹長期講學之地。宋慈天資聰穎,少時曾在朱熹弟子吳稚門下求學;20歲進入太學,深受理學家真德秀的賞識,認為他文章出自內心,處處流露真摯情感。理學講求格物致知、反躬實踐的精神,使得宋慈凡事探求真理,訓練出實事求是的態度。

宋慈40歲才踏上仕途,為官20餘年間,曾先後擔任4次「提點刑獄公事」。提點刑獄公事是宋代中央派出的司法官員,可以隨時前往各州縣檢查刑獄,簡稱「提刑官」,所以宋慈有時也被稱作「宋提刑」。

對於命案,宋慈主張驗屍時,辦案人員一定要親臨現場。在缺乏檢驗儀器的年代,宋慈通過現場勘驗,仔細觀察,運用邏輯,判斷死因。在執法過程中,每有疑惑,一定全面掌握案情、反覆查驗,因此宋慈的斷案極為神準。

有一次,宋慈接到報案,說有一個人因家中失火被燒死了。宋慈去到現場,死者的妻子正對著燒焦的屍體哀泣,她對宋慈說,丈夫因病在家休息,她出去工作,回來時房子已被燒毀,丈夫也被燒死了。

宋慈仔細檢查屍體,發現死者沒有掙扎的跡象,覺得其中必有蹊蹺。按常理,一個人就算重病在床,房子起火了,一定會掙扎呼救的,同時必然吸入大量煙灰。但是, 死者口中並沒有煙灰,足以說明在起火之前就已經死亡。很可能是有人將其殺害之後縱火。最後,睿智的宋慈果然讓兇手認罪伏法。

在宋慈到職廣東刑獄的8個月之內,日夜努力,竟然清理了100多宗獄案。他平反了大批懸而未決、屈打成招的冤獄,同時懲處了失職的官員和逍遙法外的罪犯,大快人心。

由於長期從事刑獄工作,加上熟讀歷代有關法醫檢驗方面的著作,宋慈將自己一生斷案的經歷和研究,編寫成《洗冤集錄》一書。兩年之後,宋慈便因病過世。

《洗冤集錄》文分五卷,有檢驗總論、驗屍、驗骨、驗傷、中毒、救死方等不同主題。這是歷史上第一部系統的法醫學著作,著重在屍體的檢驗方法與死因的判定,成為以後歷代刑獄官員審案的必備參考書籍,貢獻極大。

宋慈在<救死方>篇中,列舉了不同死亡的急救方法,因為只要多救活一個被害者,就可少去一個加害者被判死刑。這種敬重生命,以民命為大,對犯人既嚴明又仁厚的態度,令人敬佩。

《洗冤集錄》記載的許多驗屍方法頗符合現代的科學原理。人死之後,血液循環停止,血液向低移動,墜積於微血管內並使其擴張,透過皮膚會顯出紫色屍斑。假如死時平躺,會在背後形成屍斑,如果吊死,則屍斑會在指稍末端形成,這種血液墜積的現象,宋慈當時就已發現。

《洗冤集錄》寫於700多年前的1247年,由於受限於當時的科學技術,內容難免有一些錯誤,但整體而言,仍是一部符合科學精神的傑出著作。曾先後被譯成荷蘭文、法文、德文、朝鮮文、日文、英文、俄文等,對世界各國法醫學的發展影響深遠,宋慈也因此被稱為「法醫學之父」。

圖:網路/ 文:明慧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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