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古鑒今:好人和好鄰居


有個人家的小媳婦頗賢慧,同村莊裡那些老媽媽關係很好。有一天夜間,這個人家,放在灶頭上的一大塊豬肉不見了,婆婆懷疑是小媳婦偷的,勃然大怒,硬要把她趕回娘家去。


第二天清晨,小媳婦挾著包袱,去村裡那些老媽媽家告別。大家聽說此事,個個忿忿不平。其中一個老媽媽說:你慢慢走,我要讓你家阿婆,親自跑來請你回去。

這位老媽媽,找來些破布絮,束成一隻未燃的火把,走到那戶人家,對婆婆說:昨天夜裡,有兩隻狗,不知從哪裡叼來一塊肉,在我家門口爭啊咬啊,竟咬死了一頭。我來討個火種,回去煮狗肉吃。

婆婆一聽,怒氣頓消,連忙追出去,把小媳婦,請回家來。


【附言】


事實勝於雄辯。對人做思想工作的最有效方法,是拿出事實來,而不貴在多言。故事中的老媽媽,正是採用了這個方法,所以不費唇舌地解除了那婆婆對小媳婦偷肉的毫無根據的懷疑。這是何等機智!

那個小媳婦,確實沒有偷肉,她和鄰居關係又很好,大家堅信她老實,決不會偷肉。而她的婆婆則太凶,動輒冤枉小媳婦,要趕她回娘家去。


鄰居老媽媽,連忙去幫她說明真相,也是行善積德了。


(事據《前漢書蒯通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