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不害是戰國時代有名的法家,他在韓國當了十五年的宰相。
有一天,國王韓昭侯,憂心忡忡地對他說:“實行法制真是不容易呀!”
“這有什麼不容易的?”申不害振振有詞地說,“執行法制,首先要賞罰分明,不徇私情,有功的人才給賞,有才能的人才封官。而您呢?雖然制訂了法律,卻經常私下接受那幫親戚寵臣的請求,徇情枉法,卻要讓別人去執行法律,那當然就不容易了。”
韓昭侯紅著臉點頭說:“承蒙先生指教,從今以後,我知道應該怎樣執行法律了。”
過了一些日子,申不害的堂兄,來到京城,想謀個一官半職。申不害就到國王面前說情,想討個官銜。
國王韓昭侯低頭不語,好一陣才說:“這好象不是先生一向所教給我的吧?我是違背先生的教訓,開個後門破壞法制呢,還是聽從先生的教訓,不開這個後門呢?”
申不害聽了,滿面羞慚,這才如夢方醒,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申不害立即伏地請罪。
(出自《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附言】
要實行法制,就不能徇私舞弊。申不害是有名的法家代表人物,他不僅很懂得這一點,而且還用此來規勸國王。但是,知法的人未必守法,制訂法律的人不一定就不會犯法。申不害剛剛把國王講通,自己就想開後門,這實在是個很好的諷刺。
可喜的是,申不害經過別人一番問話的提醒,猛然記起:我的行為也觸犯了法律!當即伏地請罪。
看來,“守法”二字,人人都須念茲在茲,並且還應虛心聽勸。